一确诊病例被立案侦查!

安曼 2022-03-15 12:48

热搜第一!

西安一确诊病例被立案侦查

15日早间,西安一确诊病例因为此前瞒报与确诊病例行程交集,造成10多人被感染新冠,而被警方立案侦查,登上热搜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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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晚,西安市未央公安官方微博发布一则警情通报,西安一确诊病例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全文如下:

今日,西安市一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被立案侦查。经查,姚某某3月5日曾与确诊病例同处未央区开元路福建海鲜楼,在市防疫指挥部相关轨迹公布后,其明知自己和确诊病例有轨迹交集,却未按照防疫措施要求主动向社区、单位报备,且在自身已出现明显不适症状后仍未报告疾控部门,自行服药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致使十余人感染新冠肺炎。姚某某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我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其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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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昨日新增3076+315

吉林省委书记:一周时间实现社会面清零

吉林防疫形势异常严峻。

3月15日上午,吉林省政府召开第36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情况。

3月14日0—24时,吉林省新增3076例本土确诊病例,其中吉林市2601例、长春市460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10例、四平市5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91例,其中吉林市979例、四平市5例、长春市3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2例、梅河口市2例。

3月15日0-9时,吉林省新增本地确诊病例317例(均为轻型),其中吉林市201例(含5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长春市115例、延边州1例。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27例,其中吉林市26例、延边州1例。

3月14日晚,省委书记景俊海以视频形式主持召开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

会上,吉林市、延边州、四平市汇报疫情防控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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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俊海强调,当前,全省疫情仍处在上升期,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紧急动员起来、行动起来,咬紧牙关攻克难关,争分夺秒、从严从紧推进各项防控工作,速战速决遏制住疫情扩散蔓延。

韩俊强调,要采取果断有效措施解决堵点问题,统筹调配资源力量,提高全流程效率,坚决打好吉林市全员核酸筛查全覆盖、阳性患者全收治、密接人员全集中隔离三大攻坚战,一周时间实现社会面清零。集中调配周边地区核酸检测力量,在24小时之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确保不落一人。全面征用改造各类可用于集中隔离的资源,确保所有密接人员全部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单人单间隔离。充分挖掘方舱医院和定点医院资源,确保所有初筛阳性人员全部转运收治确诊、分类救治,做到应治尽治。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强流调排查力度,找出所有风险点位。强化分级分类精准管控,落实封控区、管控区防控举措,确保足不出户、足不出小区。要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做好物资配送、心理疏导等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民航局:调整部分上海入境国际客运航班

在3月15日上午举办的民航局新闻发布会上,民航局运输司副司长徐青介绍,近期,为缓解上海市疫情防控压力,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研究决定,自3月21日至5月1日期间,调整部分上海入境国际客运航班。

调整航班共涉及国航、东航、上海航、吉祥航、春秋航等5家航空公司22条航线,共计106班。上述航班入境点将由上海浦东机场调至成都、大连、福州、杭州、济南、昆明、南昌、宁波、厦门、太原、长沙、重庆等12个口岸机场。

民航局已要求相关航空公司及时向已购票旅客告知航线变更情况,保障消费者权益,旅客可关注航空公司官网发布的具体信息。

昨日本土新增“3507+1647”

14日0时至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3507例,分布情况如下:

  • 吉林3076例其中吉林市2601例、长春市460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10例、四平市5例;

  • 山东106例其中青岛市48例、滨州市19例、淄博市12例、威海市10例、潍坊市7例、德州市7例、日照市2例、烟台市1例;

  • 陕西53例其中宝鸡市40例、西安市6例、汉中市4例、铜川市2例、咸阳市1例;

  • 天津51例其中武清区26例、滨海新区7例、河西区4例、南开区4例、红桥区3例、西青区3例、津南区2例、宝坻区2例;

  • 广东48例其中深圳市39例、东莞市9例;

  • 福建33例其中泉州市31例、厦门市2例;

  • 浙江31例其中嘉兴市16例、衢州市14例、金华市1例;

  • 辽宁24例其中大连市9例、营口市8例、沈阳市6例、阜新市1例;

  • 江苏20例其中常州市15例、连云港市3例、苏州市2例;

  • 河北13例其中廊坊市5例、邯郸市4例、沧州市4例;

  • 重庆10例,其中沙坪坝区7例、渝北区1例、巴南区1例、永川区1例;

  • 上海9例,其中闵行区3例、黄浦区2例、徐汇区1例、虹口区1例、浦东新区1例、松江区1例;

  • 黑龙江7例,均在哈尔滨市;

  • 甘肃7例,其中兰州新区4例、兰州市2例、白银市1例;

  • 北京6例,其中东城区2例、朝阳区2例、西城区1例、海淀区1例;

  • 广西4例,均在钦州市;

  • 云南4例,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3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1例;

  • 贵州2例,均在遵义市;

  • 安徽1例,在马鞍山市;

  • 河南1例,在永城市;

  • 湖南1例,在长沙市。

  • 含73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山东43例,吉林19例,天津8例,甘肃2例,江苏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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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日,吉林省延吉市开展全员第二轮核酸检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47,分布情况如下:

  • 吉林991例,其中吉林市979例、四平市5例、长春市3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2例、梅河口市2例;

  • 河北185例,其中廊坊市169例、沧州市16例;

  • 上海130例,其中嘉定区24例、闵行区23例、浦东新区22例、黄浦区21例、徐汇区11例、松江区9例、静安区6例、金山区4例、虹口区3例、奉贤区3例、宝山区2例、长宁区1例、杨浦区1例;

  • 山东107例,其中威海市43例、淄博市27例、青岛市16例、潍坊市12例、德州市6例、滨州市2例、烟台市1例;

  • 广东68例,其中东莞市46例、深圳市21例、中山市1例;

  • 福建30例,均在泉州市;

  • 江苏27例,其中连云港市9例、苏州市8例、常州市6例、扬州市2例、南京市1例、无锡市1例;

  • 云南24例,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18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6例;

  • 甘肃20例,其中兰州市12例、白银市6例、兰州新区2例;

  • 广西19例,其中崇左市11例、钦州市5例、防城港市3例;

  • 安徽11例,其中马鞍山市9例、铜陵市1例、亳州市1例;

  • 辽宁9例,其中大连市8例、营口市1例;

  • 黑龙江8例,其中哈尔滨市7例、牡丹江市1例;

  • 浙江7例,其中杭州市4例、衢州市2例、湖州市1例;

  • 天津4例,其中武清区2例、西青区1例、滨海新区1例;

  • 重庆2例,均在沙坪坝区;

  • 四川2例,均在宜宾市;

  • 贵州2例,均在遵义市;

  • 江西1例,在宜春市。

  • 山东新增两处高风险地区

    自2022年3月14日起,滨州市阳信县翟王镇镇前路1号划为高风险区阳信县翟王镇勾家村划为中风险区。

    自2022年3月15日0时起,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大埠村划为高风险区张店区共青团东路恒嘉园55号楼、淄川区双杨镇杨寨村、周村区北郊镇新城悦隽江山小区20号楼、周村区文化路街道天苑生活区2号楼、周村区南郊镇小方村2号楼、周村区永安街道灯塔二村东一巷35号、周村区丝绸路街道办事处水产宿舍1号楼、周村区萌水镇萌二村、桓台县天煜信园7号楼、桓台县索镇街道办兰香园小区28号楼、文昌湖区萌水镇萌一村2号楼划为中风险区。

    天津新增一处高风险地区

    自2022年3月14日起,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跃升里商业街西区(三区)调整为高风险地区。天津市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广东东莞实行封闭式管理

    为切实做好广东东莞全市多轮核酸检测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坚决果断切断疫情社会面传播链条,全力守护好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东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在53号通告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有关防控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全市住宅小区、村(社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除参与疫情防控、定时定点核酸检测、投放垃圾、就医购药、购买生活必需品等情形外,全体住户、车辆非必要不外出,非住户不得进入。请市民密切关注本区域核酸检测时间,按属地通知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

    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民生、应急等人员外,一律按照组织统一安排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或实行居家办公。

    三、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与保障香港供应企业之外,发生本土疫情的镇街(园区),所有企业一律停止生产活动;未发生本土疫情的镇街(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的产业园区,在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的前提下,维持基本生产。

    四、全市除生活必需的生活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药店、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之外,其余营业场所、门店一律暂停营业。商业楼宇内单位一律居家办公。

    五、市有关部门、各镇街(园区)和保供企业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各镇街(园区)和各村(社区)建立服务保障队伍,设立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群众诉求。

    六、加强公安、城管、村(社区)联合巡逻劝导,对违反防疫要求在小区、村(社区)公共场所聚集、不戴口罩等制造传播风险的,及时制止纠正;对拒不执行防疫要求的,依法果断严肃查处。

    以上防控措施从3月15日12时实施至3月21日24时,后续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本通告未尽事宜,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53号通告执行。发生本土疫情的镇街(园区),根据当地实际从严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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