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民生银行等“栽了”:违规被罚,合计罚超1.3亿!
忆山 2023-08-19 13:00
8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数条行政处罚信息。民生银行、农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华融、东方资产均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开具大额罚单,合计罚超1.3亿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民生银行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罚款合计4780万元。其中,总行4430万元,分支机构350万元。规避委托贷款监管,违规利用委托债权投资业务向企业融资;对政府平台公司融资行为监控不力,导致政府债务增加;股权质押管理问题未整改;审计人员配备不足问题未整改;此外,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白丹对民生银行股权质押管理问题未整改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处以警告。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4420.18万元。其中,对总行罚款1760.0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0.09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2600万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广发银行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罚款合计2340万元。其中,总行550万元,分支机构1790万元。该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共有14条。具体包括:小微企业划型不准确;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违规向企业发放贷款用于土地储备项目;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未对集团客户统一授信;信贷资产质量反映不真实;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证券账户;贷款资金违规回流借款人;未严格落实受托支付;虚增存贷款规模;信用卡透支资金流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并购贷款管理不规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等规定;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罚款711.9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11.91万元,罚没合计1423.83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罚款合计530万元。其中,总行430万元,分支机构10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以收购不良债权为名向企业提供融资;非洁净收购不良债权;违规通过集团内协同业务规避集中度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