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喜昌,被开除党籍

晨曦 2023-12-11 15:11

金融反腐又有新成果!

12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通报消息显示,交通银行沈阳审计监督分局原局长刘喜昌被开除党籍。

通报指出,刘喜昌靠银行吃银行,管贷款吃贷款;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贷款审批、干部职务提拔、员工入职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据了解,刘喜昌曾任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行长等职务,于今年9月被查。

“亲”“清”不分

涉嫌受贿犯罪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对交通银行沈阳审计监督分局原局长刘喜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喜昌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与授信企业、管理服务对象交往中“亲”“清”不分,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和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无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钱款,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房产情况,违反任职回避规定在新员工录用中隐瞒亲属信息;

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贷款审批、干部职务提拔、员工入职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通报指出,刘喜昌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律规矩意识淡漠,靠银行吃银行,管贷款吃贷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交通银行党委研究决定,并抄告刘喜昌所在党组织,给予刘喜昌开除党籍处分,调整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由辽宁省监委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今年9月被查

交行多人落马

公开信息显示,刘喜昌在交通银行工作多年。据相关报道显示,刘喜昌曾以“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的身份出席交通银行葫芦岛分行开业(2012年)、交通银行阜新分行开业(2013年)等活动,并为新成立的分行揭牌。

2020年8月,刘喜昌还曾以交通银行沈阳审计监督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身份,参加某联建主题党日活动。

9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通报,交通银行沈阳审计监督分局原局长刘喜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辽宁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今年以来,交通银行已有多名干部落马被查。其中,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刘志刚被“双开”、云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东、云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李大军、交银金融租赁原党组成员、副总裁马宾等被开除党籍。   

年内交行被查的还有交银金融科技副总裁孙毅坤、交通银行金融科技部总经理周彦倜、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周宝志等,尚未公布调查结果。

此外,上月被查的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原副总经理刘树军,亦曾任交通银行托管业务中心总裁,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辽宁省营口市监委监察调查。   

今年10月,驻交行纪检监察组发文称,将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突出交行各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联合地方纪委监委打出交行反腐“组合拳”,有力推动中央巡视整改再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再延伸、全行政治生态再净化。

编辑:舰长

审核:陈思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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