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下投资者小百科】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要点第一期:机构投资者注册网下投资者,应满足什

2023-04-08 14:44

机构投资者注册网下投资者,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丰富的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证券投资交易经验,应依法设立、持续经营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且具有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证券交易记录。经行政许可从事证券、基金、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业务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不受上述限制;

(二)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十二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相关自律组织采取纪律处分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被相关自律组织采取书面自律管理措施不满三次。投资者能够证明所受处罚业务与证券投资业务、受托投资管理业务互相隔离的除外;

(三)具备专业证券研究定价能力,应具有科学合理的估值定价模型、完善的定价决策制度,能够自主作出投资决策。从事首发证券研究和投资的人员应具备两年(含)以上权益类资产研究或权益类、混合类产品投资管理经验;

(四)具备必要的合规风控能力,应依法合规展业,将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纳入整体合规风控体系,并指定专门人员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合规管理人员应具备两年(含)以上金融合规管理工作经验,并具备法律、金融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五)具备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投资风险。一般机构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应为C4级(含)以上;

(六)具有开展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独立性,能够独立开展首发证券研究定价、网下询价与申购业务;

(七)建立完善的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制度和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控制、投资研究、定价决策、报价申购、通讯设备管控等制度机制;

   (八)监管部门和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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