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1号,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个人养老金的参加范围、制度模式、缴费上限、可投范围和待遇领取等。个人养老金给个人养老投资者带来两方面的优惠:
一是费率优惠。2022 年6月24日,证监会发布了《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对个人养老基金的有关管理和投资做了相应的规定,要求管理机构应当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且该份额类别不得收取销售服务费用。同时可以设置相关的机制,包括免收申购费等销售费用,对管理费和托管费也实施费率优惠,豁免申请限制以及采取红利再投资的收益分配方式等,鼓励投资人长期投资。
二是税收优惠。2022年9月26日,国常会指出“发展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有利于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提升保障水平”。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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