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庐,有着“中国最美县城”之称,也被誉为“民营快递之乡”。
穿城而过的富春江畔,高达26层的红楼大厦是当地标志性建筑,远远望去,楼顶酷似“财神爷”帽子。这栋大楼的主人朱宝良,就是桐庐昔日首富。而今,这位风云人物彻底凉凉。
红楼大厦
罚没个人全部财产
2021年4月30日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朱宝良等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对朱宝良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职务侵占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雷银法、骆其金、赵伟峰、庞伟民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六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没收财产、罚金。对朱宝良、雷银法、骆其金、赵伟峰、庞伟民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予以没收。
资料显示,朱宝良出生于1962年,浙江桐庐人,中国民企500强——红楼集团原董事长、实控人。他早年丧父,是母亲把他拉扯大。童年的艰苦岁月、拮据的经济条件,培养了他的吃苦耐劳、倔强刚烈,以及做什么事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个性。
在“三通一达”尚未登录资本市场前,朱宝良夫妇连续多年位居“中国快递之乡”桐庐富豪榜首位。2019年10月,朱宝良、洪一丹夫妇还以41亿元,位列《2019年胡润百富榜》第1008位。
不过,这份财富榜单宣布后仅仅两个月后,即2019年12月,朱宝良等人被查处,根据当时兰州民百(后更名为“丽尚国潮”)公告,该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收到桐庐县公安局函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宝良先生因个人原因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事项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2020年1月,桐庐县公安局发布通告,公开悬赏征集线索,朱宝良也因涉嫌强迫交易罪等多项罪名被桐庐县检察院批捕。
2020年4月,桐庐县公安局再次发布公告称,正在侦办朱宝良等人共同涉嫌刑事犯罪案件,2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
2020年12月,朱宝良等5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被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桐庐首富”朱宝良的真实发家史——朱宝良组织以商养黑,以黑护商,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等暴力性违法犯罪活动50余起,造成40余人受伤,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该组织长期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对群众形成威吓,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及政治生态。
30亿元收购涉黑市场
朱宝良一手打造的红楼集团产业庞大,1996年以来,朱宝良先后经营杭州环北小商品市场、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红楼集团有限公司、国通快递等实体。其中,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也是丽尚国潮(600738)全资子公司。
丽尚国潮前身兰州民百,原本是兰州国资控股的上市公司。2004年,朱宝良旗下的红楼集团出资1.09亿元,受让兰州民百6738.9172万股国家股。完全股权变更后,红楼集团成为兰州民百的第一大股东,拥有其28.75%的股权。
2016年,朱宝良在入主兰州民百12年后启动了重组,即2016年6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控股股东红楼集团、实际控制人朱宝良以及其余10名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公司作价30.72亿元。
交易前,朱宝良通过红楼集团持有兰州民百35.15%的股份,为兰州民百的实际控制人。上述交易完成后,朱宝良将通过红楼集团间接持有公司55.50%的股份,同时直接持有公司1.33%的股份,合计控制股权比例约56.83%。
收购前,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6月,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621.26万元、3057.86万元、3009.55万元。
收购完成后,2017、2018、2019、2020年,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9243.23万元、15.48亿元、1.46亿元、1.18亿元。其中,2018年高达15亿元的盈利,主要系出售控股子公司上海永菱和上海乾鹏股权所致。
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是主营业务为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的经营和管理,简单来说,就是收取租金。众所周知,随着近年来电商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实体商铺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靠提高市场租金的做法难以为继。这一点,从义乌国际商贸城、柯桥轻纺城,杭州四季青服装批发市场,都可以找到佐证。
不过,财报数据显示,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从2014到2015年,2016年到2017年以后,出现了两次明显的利润提升,背后的原因发人深思。
经法院审理查明,在经营杭州环北小商品市场、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过程中,朱宝良先后招募庞伟民、赵伟峰、任晓峰、楼国庆、叶林军、金锡祥、李晟、徐杭军、杨换强等人充实市场管理、保安等岗位,采用设置不合理审批手续、强行驱逐工作人员等手段与骆其金垄断市场商铺装修业务,扶持史某某承揽市场内货物寄运业务,后又支持雷银法取代史某某。至2008年3月,以朱宝良为首,庞伟民、赵伟峰、雷银法、骆其金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雷银法招募雷冬法、戴秋强、张军兴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截断其他物流公司与两个市场的联系,强迫商户委托杭州浙联货运有限公司运输货物。朱宝良组织由此非法控制了两个市场的装修和货物运输等业务,在此期间实施了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行为。
丽尚国潮第一大股东易主?
朱宝良案发后,开始处置自己手中的资产。
2020年6月,兰州民百发布公告,控股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红楼集团拟将所持公司股份1.5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20%)协议转让给元明控股,总价款10亿元。
同时,双方约定,在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后,红楼集团将所持有的兰州民百7726.91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9.99%)所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为元明控股行使;红楼集团将永久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03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6.30%)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
本次交易前,红楼集团持有兰州民百4.35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6.29%。朱宝良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交易完成后,元明控股成为兰州民百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即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换而言之,朱宝良虽然将兰州民百的控股权转让给了丽水市国资委,但是,其手中红楼集团,仍持有兰州民百2.03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6.30%),为单一最大股东,只是这部分股票红楼集团没有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
易主后的兰州民百,于2021年2月26日起,股票简称由“兰州民百”变更名称为“丽尚国潮”。
实际上,除了红楼集团,朱宝良及其夫人洪一丹,也以个人身份持有兰州民百。根据4月29日晚丽尚国潮披露2021年一季报,截至报告期末,朱宝良持有1037.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4%、洪一丹持有4151.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37%。
根据杭州中院宣判,朱宝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一判决,自然会涉及到其手中丽尚国潮的股票处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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