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新股报价,一系列监管举措来袭。
8月13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简称“协会”)会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19家网下机构投资者开展联合现场检查。就在一天前,深交所联合协会对相关9家网下投资者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及案件处理中发现,相关网下投资者主要存在内控制度不完善、定价依据不充分、未严格履行定价决策程序、工作底稿未妥善保存等问题。
协会和沪深交易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协作,加大对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构建良好的网下投资者生态环境,切实维护市场化发行定价秩序。
多家机构因新股报价被出具警示函
近期,协会联合沪深交易所就少数网下投资者在报价过程中出现改价频次多、改价幅度大、报价持续高度一致等异常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其中,科创板市场共有19家机构接受现场检查,协会对这些机构采取了相应的自律措施,其中,对1家保险公司暂停网下投资者资格一个月,对1家证券公司资管子公司、4家基金公司、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暂停新增配售对象注册一个月,对1家证券公司资管子公司、6家基金公司、2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给予警示。上交所则出具了5份监管警示函。
本次网下投资者专项现场检查,基于科创板近期发行的40余只新股询价报价明细数据进行分析,上交所共成立7个专项检查小组,分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多地同时开展现场检查,中国证券业协会也共同参与了本次现场检查。
检查发现,部分机构投资者在参与科创板新股网下询价过程中,存在内控制度不完善、定价决策机制不规范、报价依据不充分、工作底稿未妥善保存等不同程度的问题。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部分机构合规意识淡薄,未明确通讯设备管控、关键环节双岗复核等内控制度,或者存在实践操作和内部规定“两张皮”等现象;
二是报价信息通过口头、微信群消息等方式传达交易人员,通讯设备管理不严格,存在较大价格泄露风险;
三是未建立有效的估值定价模型,研究报告未明确报价区间建议或者缺少参数设置的详细说明,最终报价结果缺少充分有力的定价依据;
四是研究报告、定价决策过程及决策依据未留痕存档,个别机构存档备查的研究报告未在询价结束前定稿或上传内部系统等。
深交所对9家机构开展检查
就在一天前,深交所联合中国证券业协会对相关9家网下投资者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对象包括6家私募基金管理人、1家基金公司、1家证券公司及1家财务公司。下一步,深交所将根据检查情况确定后续工作措施。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落地实施以来,深交所不断完善新股发行承销监管工作机制,常态化监测分析识别新股报价异常线索,采取现场检查、监管提醒等措施,持续强化报价行为监管。”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
监管层紧盯新股发行新问题
部分机构投资者抱团报价的乱象,已引起监管部门高度重视。
8月6日,证监会表示,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部分网下投资者重策略轻研究,为博入围“抱团报价”,干扰发行秩序等新情况新问题,证监会在加强发行承销监管的同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拟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进行适当优化。
上交所严格落实报价监督检查机制,密切跟踪市场报价行为变化,自2020年10月起,已针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违规问题开展3轮现场检查,1轮监管约谈,涉及机构数量近40家,就报价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主体共采取监管措施11次,发送监管工作函近20份,积极发挥自律监管的督促规范、警示威慑功效。
今年上半年,深交所联合中国证券业协会对11家网下投资者实施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内控制度不健全、定价依据不充分、未严格履行定价改价决策程序等问题,分别采取暂停资格1至3个月、下发警示函等监管措施。同期,针对日常监管发现的网下投资者改价未报备原因等其他不规范操作情形,发出监管工作函9份,谈话提醒19家次。
“平稳有序推进注册制改革,塑造资本市场良好生态,需要市场参与者规范自律、共同努力。”上述深交所负责人称,深交所将持续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按照中国证监会工作部署,持续完善新股发行定价相关规则体系,不断提升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水平;强化监管协作,加大规则执行情况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行为,与市场各方共同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良好的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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