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股份与宁德时代签动力电池采购大单,年度采购量达10GWh。
绑定5年!小康股份与宁德时代签动力电池采购大单。
近日,小康股份宣布,将携手宁德时代以保障公司动力电池的长期稳定供应,子公司金康新能源将在2022年至2026年期间向宁德时代采购动力电池产品,年度采购量将达到10GWh。
9月9日晚间,小康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康新能源与宁德时代于2021年9月9日签订了《五年供需联动和产能保证框架协议》。协议中约定,金康新能源将在2022年至2026年期间向宁德时代采购动力电池产品。
其中约定,2022至2026年期间,买方基于自身决策,需至少提前6个月向卖方提出要求,双方共同确认下一年度采购总量,并通过附属协议进行约定。若当年未签署附属协议的,则次年双方按照10GWh的年度量纲执行。为保障买方2022至2026年的采购需求,买方需按照协议约定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产能保证金,以支持双方提前布局产能、保障双方共同利益。
小康股份表示,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双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保障公司动力电池的长期稳定供应,实现产业互动和互利共赢,对公司实施精品战略打造高端智能电动汽车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本协议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同样,9月10日,宁德时代也发布公告称,上述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双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表示对方对公司动力电池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的认可,进一步验证公司在动力电池领域的竞争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协议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协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客户形成重大依赖。
曾携手华为推出赛力斯SF5 月均销量仅500辆,略显惨淡
据了解,金康新能源为小康股份旗下专业从事三电系统业务的子公司。也是一家集产、销、研于一体的中性化新能源汽车(纯电和增程)动力系统方案解决商,主营产品为高性能电池系统、电驱系统、增程系统,规划年产能20万台套。
今年4月份,金康汽车公司赛力斯与华为正式达成深度合作,双方将在技术,产品和渠道三方面深度融合,相互赋能,为用户提供高性能、智能化的移动出行解决方案。同时,在上海车展上,双方联合打造的赛力斯华为智选SF5正式上市,两驱版售价21.68万元,四驱版售价24.68万元。
智能交互方面,新车搭载HUAWEI HiCar解决方案,不仅支持在手机和车内中控大屏间随时随地切换如导航、音乐等功能卡片,体验车内外应用无缝衔接,也可以通过语音进行交互控制,让用户更专注驾驶。同时,新车搭载HUAWEI DriveONE三合一电驱动系统,在纯电模式下,赛力斯华为智选SF5可实现续航180公里(NEDC),满足城市日常通勤;综合续航1000+公里(NEDC)续航,可油可电,没有续航焦虑。
5月29日,赛力斯SF5完成首批车主交付,目前已进入批量交付阶段。据悉,除了SF5之外,华为还会继续与赛力斯共同开发新款车型。
不过,SF5上市的热潮退去后,其销量似乎有点扑朔迷离。刚上市不久后,赛力斯官方宣布,SF5两日订单突破3000辆。但根据乘联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4月至7月,赛力斯华为智选SF5累计销量为2087辆。也就是说,相当于每月只销售出约500辆,这与双方的投入相差甚远。
小康股份新能源车销量提升明显 但业绩依然备受诟病
不过,有了华为的加持,小康股份新能源车销量提升明显。根据小康股份的产销快报,2021年8月,小康新能源汽车实现销量3565辆,同比增长145.69%,环比7月增长11.79%;1月至8月公司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21736辆,同比增幅达116.47%。
同时,小康股份的股价连续飙涨,截至目前,该股年内已经累计涨超338%,期间最高涨幅近5倍。截至发稿,该股报74.97元,总市值1018.12亿元。
但与小康股份股价走势不符的是其业绩情况,归母净利润创2016年上市以来最大亏损。8月31日,小康股份发布2021年中期报告,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3.8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01%;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81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巨亏11.26亿元。
展望下半年,小康股份表示,将立足新发展阶段,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确保新车型项目高质量推进;二是赛力斯聚焦高端智能电动汽车,以高标准、高品质、高效率实现精品战略;三是保持海外市场的优势,加大市场扩展力度,特别是电动车领域;四是全面推进东风小康电动化转型,按照电动化方向,以精品战略策划产品市场定位和产品定义;五是推进党建工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护航。
上交所对控股股东及部分高管予以监管警示
值得一提的是,9月10日,小康股份发布公告称,上交所对控股股东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张兴明、实际控制人张兴海、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孟刚予以监管警示。
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小康股份控股股东重庆小康控股于2017年6月与中新融创签订协议,由中新融创通过其控制的6个信托计划,承接公司首发限售股股东华融渝富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小康股份股票。小康控股在后续合作过程中,先后累计提供保证金1.2亿元,提供委托投资款1.68亿元,同意支付中新融创按投资总额年化11%的基准收益,并承担对应股票的收益与亏损。中新融创通过其控制的6个信托计划累计持有小康股份39,211,03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89%。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认定,小康控股与中新融创构成一致行动人。但小康控股未将中新融创所控制的信托计划作为其一致行动人予以列示,导致相关定期报告未准确披露控股股东小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信息披露不准确。
相关责任人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相应责任。鉴于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小康股份控股股东小康控股及其董事长张兴明、实际控制人张兴海、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孟刚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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