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A股“内斗”!实控人闹离婚,上市公司申请“参战”?法院没同意!

臧晓松 2021-11-05 12:39

莱绅通灵(603900)“内斗”将见分晓之际,又冒出闹剧。

就在上周,莱绅通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与沈东军与马峭离婚案二审程序的议案》,这个与沈东军存在利害关系的议案,其本人并未回避表决且投下了赞成票,而董事马峻、蔄毅泽夫妇投出了反对票,并质疑该议案是沈东军“再一次公器私用,操控董事会,试图让上市公司介入其个人离婚案,达到其拖延诉讼时间的目的。”

就在11月4日晚间,莱绅通灵披露公告称,公司递交的《参与诉讼申请书》未获得法院同意,“公司将不再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与沈东军与马峭离婚案二审程序。”

上市公司介入实控人离婚官司

莱绅通灵(603900)在10月29日晚间披露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与沈东军与马峭离婚案二审程序的议案》。莱绅通灵在公告中称:“为代表公司意图及时了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东军涉诉离婚案件,公司拟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与沈东军与马峭离婚案二审程序。该事项对沈东军涉诉离婚案件及公司损益无直接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该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沈东军主持召开,董事马峻、蔄毅泽夫妇投出了反对票。

沈东军的大舅哥马峻给出的反对理由为:“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向上市公司报告的义务,即可达到议案所述之目的,深度怀疑其背后隐藏着其他目的(如拖延诉讼时间等)。”

马峻认为,公司参与股东离婚诉讼毫无必要,且该议案不属于董事会的职权范围。不仅如此,他同时指出议案有自相矛盾的说法,“既然议案中已声明了沈东军涉诉离婚案件与上市公司损益无直接影响,那为何还浪费董事会资源,讨论不必要的议案呢?”

马峻质疑称,该议案是董事长沈东军“再一次公器私用,操控董事会,试图让上市公司介入其个人离婚案,达到其拖延诉讼时间的目的,这样会使上市公司长期处于不稳定的动荡局面,不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蔄毅泽则认为,这是董事长沈东军利用董事会召集人职权的个人行为,“离婚是股东个人的家事,完全没有必要让公司参与离婚案的二审程序,当事人沈东军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只需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向上市公司及时报告的义务,即可达到议案所述之目的。”

蹊跷议案竟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此前在7月晚间,莱绅通灵披露公告,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原告马峭与被告沈东军离婚,沈东军所持上市公司股权,最终将由两人平均分配。对于这样的结果,沈东军称将提起上诉。

目前,沈东军合计持股比例31.81%,略高于马峻夫妇的31.33%。如果二审维持原判的话,马峻及其一致行动人蔄毅泽、马峭合计持股比例将达到47.24%,而沈东军的持股比例将降至15.91%,届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沈东军变更为马峻及其一致行动人蔄毅泽、马峭。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沈东军实际控制下的莱绅通灵,通过了《关于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与沈东军与马峭离婚案二审程序的议案》。

值得关注的是,该议案最终以6票赞成、2票反对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有不愿具名的律师向e公司记者表示,该议案获通过存在诸多疑点:

1. 该议案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行使职权的范围,而董事长沈东军作为董事会召集人,将不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八名董事中除了二名董事投反对票外,其他六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竟然都投了赞成票,投赞成票的董事是否履行了其对上市公司应尽的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是否做到了“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的要求,也有待商榷。

2. 董事长沈东军与该议案涉及的离婚案件存在利害关系,本应当回避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但沈东军并未回避,该决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仍存疑问。

上市公司“观战”申请被法院否决

就在11月4日晚间,莱绅通灵再次披露关于此事的进展公告称:近日,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参与诉讼申请书》,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未予同意申请。今后,公司将不再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与沈东军与马峭离婚案二审程序。

这出闹剧就此暂时告一段落。

此前在9月份,上交所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对沈东军予以通报批评。

经查明,2021年4月29日,莱绅通灵披露公告称,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裁(代行董事会秘书)沈东军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自公司2016年上市以来已累计发生1367.46万元。截至2021年3月24日,上述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因资金占用事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相关会计处理存在差错。上交所指出,沈东军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未能确保公司依法合规运营,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损害公司的独立性。同时,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主要负责人,沈东军未能尽到忠实勤勉义务,对上述资金占用违规负有主要责任。

就在同一天,上交所对时任莱绅通灵财务总监周传波、刘祝君,时任董事会秘书王芳、蒋悦、刘昆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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