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出手!打击制造"容貌焦虑"医美广告,又有A股要慌了?

吴羽 2021-08-27 19:10

医美板块突然迎来大利空。

8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文,医美广告制造容貌焦虑将被重点打击。

市场监管总局拟打击制造容貌焦虑广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8月27日消息,该局就《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指南明确,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整治各类医疗美容广告乱象,着力解决危害性大、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对多种情形予以重点打击。其中包括,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制造“容貌焦虑”,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美容广告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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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其中指出,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广告主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发布或者委托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依法取得或者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按规定发布。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整治各类医疗美容广告乱象,着力解决危害性大、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对以下情形予以重点打击:

(一)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制造“容貌焦虑”,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

(二)违反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未经药品管理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药品、医疗器械作广告。

(三)宣传或者含有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诊疗科目和服务项目等内容。

(四)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做保证性承诺。

(五)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者作证明。

(六)利用广告代言人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医疗美容广告中出现的所谓“推荐官”“体验官”等,以自己名义或者形象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的,应当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

(七)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人物专访、新闻报道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

(八)生活美容机构等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广告宣传。

(九)对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宣传疾病治疗功能或者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十)其他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

千亿医美巨头要慌?

消息一出,各大医美巨头的股吧都炸了。股民纷纷表示,周一要吃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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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数据显示,医美指数27日收跌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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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华熙生物已经跌破千亿市值,最新市值90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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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泰妮也跌破千亿市值,最新股价197.52元每股,市值83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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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的最新市值则为129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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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最新市值158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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