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原高管受贿曝光!单笔超2700万,还这样买基金

安曼 2022-02-06 09:53

茅台销售公司总经理受贿情况曝光

在茅台工作超30年从事销售近10年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贵州茅台原总经理助理,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马玉鹏受贿案细节。

在担任贵州茅台旗下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的近十年年时间里,马玉鹏收受茅台酒经销商贿赂,为他们谋取茅台酒经营权、签批零售茅台酒等,共计受贿超过6700万元,其中单笔受贿金额最高超2700万元。

最终,马玉鹏因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一审中获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公开资料介绍,马玉鹏,男,1966年6月生于贵州省仁怀市,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7年,他从贵州第二轻工业学校毕业后一直在茅台酒厂做财务工作。在干了18年财务工作之后,他又去贵州茅台酒厂的发展规划建设处历任副主任、主任等职务后。

2010年,他进入茅台销售公司,从销售公司副经理一路升迁至茅台酒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负责销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在2015年年底,出任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负责销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后又历任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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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干了近10年的销售之后,2019年5月,马玉鹏被留置。同年11月,原贵州茅台“一把手”袁仁国落马时被带走的马玉鹏,被刑拘并逮捕。

2020年3月,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就马玉鹏受贿案提起公诉。

根据一审判决的裁判文书显示,马玉鹏的受贿行为主要发生在担任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副经理、总经理以及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为茅台酒经销商陈某军、杜某杰等25人在茅台酒经营及签批零售茅台酒、增加茅台酒供应量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陈某军、杜某杰等25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622.411149万元、1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6700万元)。

帮儿子提升业绩

千万贿款购买基金产品

梳理判决书发现,受贿过程中,马玉鹏已经在有意识地规避风险。他担心经手资金数额过大被查出问题,就让行贿人代为保管其中的3700余万元贿款,例如经销商陈某军曾向其行贿2314万元,其中64万元为现金、250万元为银行转账,另外2000万元由陈某军代为保管。

陈某军称,,2018年5月左右,马玉鹏的二儿子马某鸣在深圳某量化私募公司上班,主要从事基金理财产品的销售业务。为帮助马某鸣提升工作业绩,2018年6、7月,马玉鹏介绍陈某军和另一名茅台酒经销商王某德购买基金产品。

一番考察之后,陈某军出资2000万元购买基金产品,其中1000万元为陈某军自行出资,另1000万元为征得马玉鹏同意后代为保管的部分贿款。此外,王某德也出资1000万元购买该基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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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王某德在此之前的2107年,就通过马玉鹏获得了茅台酒的经销权。为了表示感谢,不仅与祁某共同以交茅台酒经销权保证金的方式所送现金人民币60万元;还在2017年下半年,以帮助马玉鹏小儿子购买机票的名义,赠送现金人民币10万元。

与经销商平分利润

仅五个月获利2730万元

除了收受现金之外,马玉鹏还与经销商深度绑定。帮助他人获取茅台经销权、批零售条子之外,还与经销商平分利润。

除了与上述的陈某军平分利润之外,2017年6月份,马玉鹏还与经销商杜某杰及妻子蔡某约定,请马玉鹏签一些批条销售,赚得的利润其和马玉鹏对半分。

从2017年8月开始,蔡某找马玉鹏签字,每月会签10多张批条。直到2018年年初,茅台酒销售公司逐步限制了零售批条的签批,从2018年1月起,马玉鹏基本没有签批条。在2017年8月至2018年之间,杜某杰和蔡某共获利5460万,分给马玉鹏2730万。马玉鹏也让其先保管,等需要用钱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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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海南房产、购置百万豪车

为了讨好马玉鹏,茅台的经销商们变着花样地给马玉鹏送钱。

据裁判文书显示,茅台经销商陈某2证实其从2016年12月经营茅台酒。在从事茅台酒经营过程中,马玉鹏帮其违规获得茅台酒经营权。其分2次共送给马玉鹏人民币70万元。

一次是办了一张存有7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送给马玉鹏;

第二次是给马玉鹏一套位于海南省陵水县的房产,房价人民币4199897元和其余收费人民币19428.55元;

此外,还通过帮马玉鹏缴纳长沙昊舜酒业有限公司茅台酒经营权保证金的方式送给马玉鹏人民币30万元;通过为马玉鹏支付购买丰田埃尔法商务车加价款及其他购车费用的方式送给马玉鹏人民币335246.52元;通过为马玉鹏装修香榭花都房产装修费用的方式送给马玉鹏人民币138807元。

据调查发现,马玉鹏购买地丰田埃尔法商务车总价为人民币107.9万元;而海南那套房产则通过一系列运作,登记在马玉鹏妻子杨某的名下。

判处有期徒刑13年零6个月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马玉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不过,马玉鹏到案后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已掌握的受贿事实,主动交代绝大部分监察机关未掌握的受贿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其积极退缴赃款,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马玉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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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13位高管被查

新任总经理2021年底坠亡

从历史情况看,销售系统为贵州茅台“高危”地带。

据媒体统计,自2019年5月茅台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袁仁国被通报“双开”至今,茅台集团及其子公司已有至少13名高管被查,其中多人出自茅台酒销售公司。

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茅台酒销售公司原总经理马玉鹏、原董事长王崇琳、原副总经理雷声、原华东大区经理罗爱军相继因涉嫌受贿被逮捕。另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于2020年2月22日公布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茅台酒销售公司一渠道经理李某刚,在2006年至2018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受贿上千万元。

此外,在落马的原高管中,亦有不少曾在茅台酒销售公司任过职。

2020年7月,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称,茅台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李明灿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审查调查。公开资料显示,李明灿于1994年进入茅台酒厂,从供销公司业务员起步,历任贵州茅台酒厂销售公司副经理、茅台酒销售公司副经理兼华中片区经理、茅台酒销售公司副经理兼市场科科长、茅台酒销售公司经理等职务。

2018年落马的原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聂永也曾履职茅台酒销售公司。从其履历来看,他在茅台酒销售公司任职长达10年之久,2004年至2014年,先后担任茅台酒销售公司专卖店管理科科长、专卖店管理部经理、茅台酒销售公司副经理等职务。

2022年1月中旬,有媒体爆出,接替马玉鹏,出任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的曾祥彬,已于2021年12月7日坠亡,年仅49岁。至于其坠亡原因,有接近曾祥彬的知情人士透露,或与工作压力太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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