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5日,深圳数据交易所(以下简称“深数所”)正式揭牌。这标志着数据,作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要素,已经可以在深圳进行交易。至此,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均已成立数据交易所。
截至目前,深数所取得了哪些成绩?当前,数据要素市场面临着哪些机遇和挑战?目前成立全国性数据交易所的时机是否成熟?带着这些问题,《中国基金报》记者采访了深数所董事长李红光。他表示,深数所正积极构建国内权威数据要素生态圈,探索适合中国的数据交易样板。
《中国基金报》:能否简单介绍深数所的使命和愿景?
李红光:深数所以建设国家级数据交易所为目标,打造覆盖数据交易全链条的服务能力,构建数据资源跨域、跨境流通的全国性交易平台及示范性交易所,探索适应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示范路径和交易样板,将深圳建设成为全国数据资源汇集地、数据产品开发高地、全国领先的数据交易流通枢纽,为深圳数字经济发展及我国数字中国战略提供有力支撑,构筑我国应对复杂多变国际环境的国家竞争新优势。
《中国基金报》:能否介绍截至目前交易所的交易情况?
李红光:截至目前,交易所完成登记备案交易415笔,交易金额超11亿元,覆盖金融科技、数字营销、公共服务等53类应用场景,其中跨境交易14笔,交易金额1115万元。
《中国基金报》:揭牌仪式上颁发了首批线上数据交易证书、首批数据商证书、全国首单场内跨境数据交易证书。能否简单介绍一下上述证书及获得上述证书的企业?
李红光:首批数据商纪念证书颁发给符合深数所数据商备案条件,通过资质审核的首批数据商代表,包含工银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通深圳分公司、顺丰科技等代表企业。
首批线上数据交易纪念证书颁发给经过深数所完成全流程线上交易的买卖双方,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深圳征信等公司。
为纪念“数库SmarTag新闻分析数据产品”首笔场内跨境数据交易的落地,在现场也为数库科技颁发了首笔场内跨境数据交易纪念证书,本次通过深数所,数库科技与海外头部资产管理公司达成总金额约500万人民币的交易。
《中国基金报》:能否简单介绍深数交在探索数据跨境流动取得的成果?
李红光:目前深数所累计交易中,包含跨境交易14笔,交易总金额为1115万元,交易数据商主体涉及和讯华谷、数库科技,产品形态为数据产品、数据服务相关,包括月狐iapp数据产品和新闻分析数据,主要应用于商业分析及投研风控领域。
此外,深数所还积极构建跨境数据交易合规流程,在《深圳数据交易有限公司交易标的上架(试行)》中制定审核标准。已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签订“跨境数据流通试点合作框架协议”。
《中国基金报》:能否简单介绍深数所数据交易生态建设的进展及其积极意义?
李红光:深数所积极拓展场内交易规模,着力提升行业影响力。截至11月,引入备案数据商91家,数源单位98家、数据需求方295家。参与主体主要集中在深圳、北京、上海三地,市外占比超70%。积极开展市场生态培育,扩大生态品牌影响力,构建国内权威数据要素生态圈,围绕行业痛点问题,开展高质量的交流与活动。
深数所还联合法律界专业人士,共同打造数据交易合规生态。与深圳律师协会建立战略合作,合力推动数据安全合规的相关研究。
此外,深数所引领数据技术生态发展,推动隐私计算等技术互联互通与落地应用。牵头成立全国首个隐私计算开源社区(Open Islands),参与单位超过80家,发布开源种子平台1.0版本,已应用于某能源企业;联合发起“隐私计算开源协同计划”、建立国际数据空间创新实验室,入选国办发布《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实践案例集》。
深数所还致力于激活开发者生态,加速构建数据流通闭环。正式发布“数据开发者培养计划”,联合政府机构、数据源方以及数据流通技术方等模拟数据交易市场,提供数据开发的安全“沙箱”环境,激活数据价值,创造高质量数据产品。
数据交易生态建设有助于推动行业生态发展,培育企业对于数据的认知,形成行业内交流与合作。深数所将与各方市场参与者,共同推动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激活企业数据资产,促进数据流通交易,赋能于实体经济增长。
爆发的机遇期和发展的黄金期
《中国基金报》:中国的数据要素市场在全球处于什么地位?是领跑者?跟跑者?还是追赶者?
李红光:我国数据要素市场正在迎来爆发的机遇期和发展的黄金期。《国家数据资源调查报告(2021)》显示,2021年我国数据全年产量达到6.6ZB,位居全球第二。中国拥有人口优势,可供开发数据量庞大。然而行业仍处于初步发展期,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体量不大。国内数据交易市场于2015年前后起步,主要参与主体包括地方政府主导的综合型数据交易机构、专门数据公司搭建的数据交易平台以及依托头部互联网企业的数据交易平台。国际数据交易市场在2008年左右开始起步发展,诞生了多个综合性数据交易平台、系列专注于细分领域的数据交易平台以及众多依托于大型互联网企业的数据交易平台。综合性数据交易平台如BDEX、Snowflake、Ifochimps、Mashape、RapidAPI等。
国内外数据要素市场发展采取不同的模式与路径。国外综合性数据市场主要是提供中介撮合和相关服务的独立运营平台,以市场化模式组建。国内数据交易市场最典型组建模式是政府主导,市场参与模式,多由政府部门牵头,由省/市政府批准成立建设,股权结构上以央企、各级国企、投资公司等国有资本控股为主的模式。目前国内数据要素市场更注重安全合规发展,逐步构建法律法规顶层设计、政府监管机制、数据交易所交易体系,切实保障国家数据安全,以及市场主体的权益。
《中国基金报》:发展数据要素市场的积极意义是什么?
李红光: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数据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传统要素并列成为第五大关键生产要素,并强调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2022年,国务院发布《“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进一步对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作出重要部署,提出到2025年将初步建立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发展数据要素市场除了是国家的重要方针外,企业也意识到数据是重要的资产之一,将带动企业逐步提升自身数字化能力,构建数据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与决策的效率。同时,激活企业数据资产,挖掘数据产品应用场景,促进数据流通交易,以优质数据产品、服务、工具解决企业用户的痛点,落到实地帮助企业降本增效,赋能实体经济的发展。
《中国基金报》:当前,数据要素市场面临的发展机遇有哪些?
李红光:随着《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各类数据安全法案逐步实行后,数据交易顶层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保护隐私数据的安全合规使用,成为数据要素流通场景下必须满足的法律要求。同时,隐私计算技术、联邦学习、数据沙箱等数据技术逐步落地应用。数据流通的合规安全得以保障,更多的头部企业,央企国企的优质数据及政府公共数据将逐步开放,将会是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
《中国基金报》:发展数据要素市场面临的挑战有哪些?
李红光:根据对数据市场交易主体调研,数据交易流通面临数据安全风险、交易互信难、政策法规不完善、数据流通技术落地难等问题。
面对数据流通问题,市场做出相应的措施。一是各地方政府积极推动数据相关政策落地,深圳陆续颁发《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进一步规范数据交易顶层设计。二是利用隐私计算保障数据流通安全,该技术进入落地实施阶段,正在加快探索在金融、通信、政务等行业商业化应用。三是通过构建开源开放的生态,推动关键技术创新,以开源技术社区推动新技术商业化、规模化应用,就如我们的开放群岛开源社区,大力推动隐私计算的落地应用。四是通过政府主导的数据交易平台,构建可信数据交易环境,为各方参与有价值数据交易提供信心和动力。
此外,数据资源开放程度低,导致数据孤岛问题。目前数据要素市场仍处于探索初期,企业间数字化程度发展不一,部分企业尚未构建良好的数据治理体系,不敢开放企业数据资源。而规模较大的企业以及政府社会公共数据,担心数据要素市场合规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数据流通存在未知风险,不敢开放拥有的优质数据资源。当前数据交易互信环境未建立、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以及数据合规成本高等问题,阻碍了数据资源流通,导致出现企业形成“数据孤岛”“数据烟囱”等问题。
同时数据行业开发者人才缺失,无法挖掘优质的数据资源与应用场景,缺乏精准匹配需求的数据产品。
探索适合中国的数据要素交易样板
《中国基金报》:您认为目前成立全国性数据交易所的时机是否成熟?
李红光:我国已步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促进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在此背景下,成立全国性数据交易所是大势所趋。相对于传统的土地、人力、金融资本,数据相对而言流通性更强。建立全国性数据交易所,以数据流通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能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当然,现阶段成立全国性数据交易所还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国内法律法规尚不完备,要素跨域流通还存在一些制约和障碍。这也正是深数所当前和下一阶段重点解决的问题。深数所,在合规保障、技术支撑、供需衔接、跨境流通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适应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示范路径和交易样板。
《中国基金报》:在您看来,成为国性数据交易所须具备哪些必要条件?
李红光:全国性数据交易所应以服务数字中国战略为目标,推动全国数据要素统一市场建立,服务国家实体经济需求和产业转型升级,须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一是具有依法合规的制度保障及要素治理体系;二是具有国内外领先的技术条件,为数据流通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三是能汇聚全国性数据资源、数据商及丰富数据应用场景;四是有一个开放包容的数据生态,打造交易所、数据交易供需双方、数据商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多方协同”的生态体系。
《中国基金报》:相对于友商,深数所的优势和不足有哪些?未来又将如何发挥优势并弥补不足?
李红光:在交易规模上,深数所已经处于领先地位。目前汇聚484家市场主体,其中市外占比超过70%,主要来自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这体现深圳的资源汇聚能力,大家都看好深圳在数据交易流通领域未来的发展空间。
大家为什么愿意来深圳?一是深圳数字经济比较发达,2021年城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增加值突破了9000亿元,具有产业优势,同时也聚集大量知名的数字经济企业和从业人员。
二是深圳有政策优势。国家层面,2020年,“研究论证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就被纳入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出台《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其中第二条就提出“放宽数据要素交易和跨境数据业务等相关领域市场准入”。深数所不负众望,实现国内首笔数据跨境交易。另外,10月底,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其中又提到了“指导深圳研究数据资源相关会计问题。积极推进数据资产管理研究,探索试点公共数据资产确权、估值、管理及市场化利用。”
深圳本地,去年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下称《条例》)是全国第一部数据领域基础性、综合性立法,《条例》中提出了关于数据隐私保护和应用流通方面的基本规则;今年又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对数据要素的流通做了进一步规范,为深圳开展数据交易提供了很好的政策指引。
三是地缘优势。深圳身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毗邻香港、澳门,有利于探索数据跨境试点。海关总署印发《海关总署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若干措施》支持前海“数据海关”创新试点,福田区政府公开发布《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创新若干支持措施》提出探索促进数据跨境安全流动等措施,另外深圳还有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政策,这些都有利于在深圳探索跨境数据交易。
四是有算力等基础设施支撑,比如,深圳有国家级超算中心,鹏城实验室,国资国企云等。
不足之处在于,深圳的高校及科研资源与北京、上海相比较为弱势,因此深数所大力推出数据开发者培养计划,旨在用深圳独有的市场创新方式,面向社会及高校,组织一系列活动配合培养开发者生态。开发者们可以基于自身的行业认知挖掘数据价值,寻找高价值数据场景,创造高质量数据产品,从而推动数据跨区域、跨行业、跨组织流通和高水平互联互通,提高数据价值挖掘效率。其目标包括培育数据开发稀缺人才,丰富数据场景应用,以及匹配企业数据业务需求。
《中国基金报》:能否展望未来3-5年全国性数据交易所的发展?
李红光:未来3-5年,随着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体量增长、数字经济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数据应用场景持续涌现,高质量数据资源持续汇集、数据商及第三方服务机构趋于成熟,对全国性数据交易的场内需求必然迎来一个高峰。深圳、北京、上海等地在全国性数据交易市场方面经过多年积极探索,积累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性经验和成果,形成差异化发展的繁荣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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