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公积金可直接用于支付购房首付

2022-05-19 14:14

证券时报e公司讯,据福建省漳州市住建局5月19日消息,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制定操作细则,从5月16日起实施,漳州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按流程办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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