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殃及全球!

李曦子 周秭沫 2021-04-17 15:53

有专家表示,如果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真正排放入海,鉴于海洋的洋流特点,核污染水进入太平洋后,会在3至5年,在太平洋洋流的循环带动下,蔓延到太平洋的北部与东部,特别是美国与加拿大两国毗邻太平洋的东海岸,而美国阿拉斯加沿海更是太平洋两大洋流的交汇点。洋流的巨大循环特点,决定了核污染水将会在未来几十年内,影响到太平洋沿岸的国家,特别是渔业与水产业。

4月13日,日本政府正式决定以海洋排放方式处置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这一举动无疑向国际社会投下了一枚重磅炸弹。

尽管东京电力公司表示,有充分的科学理由可以确信海洋排放是安全的,然而各方并不买账。

4月15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表示,日方擅自单方面决定把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排入海洋,对外转嫁负担和风险,置国际社会特别是亚洲近邻安全利益于不顾,极其自私自利。

同日,外交部部长助理吴江浩召见日本驻华大使垂秀夫,就日本政府决定以海洋排放方式处置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提出严正交涉。

韩国更是扬言要把日本告上国际法庭。4月14日,韩国总统文在寅就日本决定向大海排放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向日本驻韩国大使表达严重关切,同时要求官员研究把“排污”一事提交国际法庭。

为何着急排放?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海域发生9.0级地震,地震引发了海啸后,世界上最大的核电站福岛核电站的1、2、3、4号反应堆皆出现问题,5、6号机组也随之报废,核泄漏造成核电站周围6万多平方公里土地受到直接污染,10万多人背井离乡。

当时,为了降低反应堆温度,避免堆芯熔毁,福岛核电站所属的东京电力公司向反应堆内注入了大量冷却水,加上原先遭海啸袭击后,地下设施存在大量的高浓度积水,由此产生了越来越多带有辐射物质的核污染水。

这10年来,东京电力公司一直在处理这些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在福岛核电站内修建了许多罐状的核污染水储存设施,但每个储存罐只能容纳1000吨-1300吨核污染水。

根据东京电力公司的数据,截至今年3月,处理水达125万吨,包括处理中的水在内,保管于1061个储罐内。2022年夏天,核电站内将没有多余的空地新建储水罐。与此同时,距离福岛核事故过去十年,储水罐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腐蚀,有泄露的可能。因此,如何处理这些核污染水便成了当务之急。

只因排海最便宜?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前副院长兼总工程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聘委员夏青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日本内阁其实比较了几种方案,只是从经济上考虑排放入海最便宜。

2020年2月,日本政府下设的小委员会提交报告称,最现实的方法就是将核污水稀释,使放射性物质浓度低于国家标准,而后将其排放入大海或大气中。基于专家的建议,日本政府主要以稀释后排放入海为主轴进行研讨。

事实上,为了降低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中的放射性物质,早在2015年,东京电力公司就投入使用了一种名叫“高级液体处理系统”(Advanced Liquid Processing System,ALPS)的设备。

简单来说,就是利用特殊材料通过“吸附”、“共沉淀预处理”等工艺,将锶、铯等60余种放射性物质浓度降至一定的标准值以内,但其中的放射性物质氚基本除不掉。

不过,按美国核管理委员会的说法,这种含氚水的排放是“惯例,并且安全”。

去年,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总干事格罗西在与日本经济产业相梶山弘志会面时表示,将福岛核处理水排入大海,“在技术上可以实施,也符合国际惯例”。但IAEA建议,日本需要监测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放措施带来的影响,跟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积极进行沟通,并向所有利害攸关方公开排放污水的相关信息。

日本共同社4月10日分析认为,出于对安全以及自身国家形象受损的担忧,日本政府寄望于IAEA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与此同时,IAEA也展现出了与日本政府合作的意愿。

日本广播协会(NHK)报道称,福岛第一核电站将在两年后启动排放工作,废水中氚的浓度将稀释到日本国家标准的1/40,也是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饮用水标准的七分之一。地方自治团体和水产养殖户也会加入对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放前后氚浓度的监测。

世卫组织特别说明,因为氚通常不会在饮用水中出现,不会对公共卫生产生影响,所以在检测中处于较低的优先级。

真的安全?

虽然上述权威组织表示,氚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但有核专家指出,“放射性氚是核污染水中唯一放射性物质”的说法不实。核污染水中还含有放射性同位素碳14,其半衰期为5730年,可以进入一切生物体内,可能会损害人类DNA。

计算机模拟结果显示,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一旦排放入海,在海洋运动的作用下,它们只需三年就能扩散至全球海洋的每一个角落。

美国《科学》杂志去年曾撰文表示,在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中,虽然氚的含量处于最高水平,但它不容易被海洋动物和海底沉积物吸收。反而是碳14、钴60和锶90这三种放射性同位素,需要更长的时间降解,并且很容易进入海洋食物链。这些放射性物质对人类具有潜在毒性,能在很长的时间维度上,以非常复杂的方式影响海洋环境和人类健康。比如,碳14在鱼体内的生理浓度可能是氚的5万倍,钴60在海底沉积物中的富集浓度则是氚的30万倍。

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副研究员庞中鹏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核污水真正排放入海,鉴于海洋的洋流特点,核污水进入太平洋后,会在3-5年内,在太平洋洋流的循环带动下,蔓延到太平洋的北部与东部,特别是美国与加拿大两国毗邻太平洋的东海岸,而美国阿拉斯加沿海,即白令海,更是太平洋两大洋流(暖流与寒流)的交汇点。洋流的巨大循环特点,决定了核污水将会在未来几十年内,影响到太平洋沿岸的国家,特别是渔业与水产业。

韩国媒体指出,如果日本的核污水入海,被污染的海水只需220天就会抵达济州岛,400天后就会到达韩国西海岸。

来自德国的海洋科学研究机构的计算结果显示,从排放之日起,57天内,放射性物质就将扩散至太平洋的大半区域,3年后,美国和加拿大就将遭到核污染影响。

夏青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核电站突然爆炸引起了一些事故性排放,在这一点上出现了不得已的后果,是事故性的,我们不得已要防范。现在如果每年排放核污染水就不是事故性排放了,日本向公海排放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是一定不能容许的。如果开了这个先例,其他国家将效仿。

“虽然日本选择了最便宜的方案,但是它如果要履行社会责任就一定要公布环境影响报告,必须给出量化的结论才能判断排放核废水会给全球带来哪些影响。”

但日本似乎并没有把心思放在这里,相反,为了平息言论,日有关方面竟然打算通过将放射性元素美化,从而给民众“洗脑”。就在宣布排污入海决定当天,日本政府复兴厅正式发布宣传海报和视频。在海报中,不仅把氚设计成可爱吉祥物,还强调氚广泛存在于雨水、海水、饮用水和人体中,就算人喝了含氚水也不会对健康造成损害,并精心绘制了所谓排放含氚废水的世界地图。

结果,海报和视频一经发布就引起巨大争议。一天后,复兴厅就不得不赶紧停止展示这些宣传物料,称要“返工”修改。

亚太欧美两条战线

全国日本经济学会副会长、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日本经济中心主任陈子雷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是福岛核电站事故十周年,但日本核电站的善后处理解决得并不好,灾区重建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人们不能返回家园。核电站的处理反映出日本体质机制上的问题,政府没有长远的规划处理,向本国民众和世界各国说明将需要多少年,用什么手段解决问题。如今储存设施不够用,是日本政府官僚管理方式下的必然结果,也是引起日本民众和周边国家不满的原因。

日本渔业协同组合联合会会长岸宏4月7日表示,渔业界反对排污入海的立场“丝毫未变”。该协会认为,一旦核辐射污水排入大海,势必导致水产品安全性遭质疑。岸宏要求日本政府考虑增加存储污水的容器数量,或者给出一旦排污入海导致渔业界经济损失时的具体对策。

4月11日,福岛县民众自发举行集会,反对将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放入海。据组织此次集会的民间环保团体统计,福岛县内59个市町村议会中有41个市町村议会不赞成排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入海的方案,其中的25个表示强烈反对,16个要求日本政府慎重应对并提交相关意见书。截至去年12月,已有45万个日本民众签名,反对将福岛核电站的核污染水排放入海。

作为日本的邻国,韩国近年来多次对日本如何处理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表示高度关切。4月14日,韩国总统文在寅就日本决定向大海排放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向日本驻韩国大使表达严重关切,同时要求官员研究把“排污”一事提交国际法庭。

4月15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表示,日方擅自单方面决定把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排入海洋,对外转嫁负担和风险,置国际社会特别是亚洲近邻安全利益于不顾,极其自私自利。

同日,外交部部长助理吴江浩召见日本驻华大使垂秀夫,就日本政府决定以海洋排放方式处置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提出严正交涉。

目前,除了亚太地区等国发声,一些西方国家并没有提出公开抵制。美国甚至公开点赞,其国务院发表声明称,日本“似乎采取了符合全球公认的核安全标准的做法”,并认为日方“一直对自己的决定保持透明”。

庞中鹏表示,日本本身是西方阵营的重要成员国,而且还是美国的重要盟国,日美有同盟关系,拜登政府上台后,重新高举“重视与拉拢盟友”的大旗,日本作为美国在亚太地区的重要盟友,是拜登政府“印太战略”的重要帮手,美国需要日本为其印太战略“冲锋陷阵”,所以,美国对日本排放核污水基本上持不会公开反对的态度。

不过,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美国人前一副“好兄弟”的作派,人后就翻脸了。就在国务卿点赞日本后,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紧跟着发布了一条关于禁止进口日本食品的警示,原因是核污染……

如何约束?

庞中鹏表示,首先,国际社会特别是包括联合国在内,应对日本排放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进行严格的监督,比如,联合国应派遣监督团或者观察员,现场监督排放核污染水的过程是否合规,如果核污染水中放射性元素超标,国际社会应立即叫停日本排放。

韩国媒体近日报道称,韩国政府正在考虑派韩国专家到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参与日本福岛核电站核污水处理情况的调查监督,对此进行评估,以保障核污水的放射性物质含量符合或低于相关标准。与此同时,排放核污水时,加强对日本水产品的核辐射检验、检疫措施。

2011年福岛核泄漏事故后,韩国曾禁止进口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周边8县的海产品。2015年,日本政府向世界贸易组织(WTO)申诉,认为韩国此举违反世贸规则。在2019年的终审判决中,WTO认定韩国政府的措施属于正当限制,日本政府败诉。

那么,是否有能够对日本政府产生实质性约束的办法,从而阻止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全球治理研究所副研究员程保志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联合国海洋公约》第194条明确规定,各国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在其管辖和控制范围内的一切事件或活动所造成的污染不能扩大到公约所规定的行使主权权利的区域之外。也就是说,按照《联合国海洋公约》,若日本要排放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需要保证其所造成的污染不能扩张到公海领域。但海洋本身是一个开放联通的状态,一国所造成的海洋污染很难不对周边邻国产生影响。

程保志进一步指出,除《联合国海洋公约》就海洋环境保护问题进行具体规制以外,1972年的《伦敦倾倒公约》(全称《防止倾倒废物和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适用于各个国家内水以外所有的海域,是唯一一项关于海洋倾倒问题的全球性公约,以限制从船舶或其他岸上来源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的行为。

1993年11月,该公约缔约国召开会议,明确将放射性废物纳入了附件一“黑名单”,从而禁止在海洋处置任何放射性废物。因此,日本如若不顾及包括中国在内的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的共同呼声,执意排放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那么日本就有可能违反该国际公约,相应地也就违反了日本所应承担的国际责任。

但在程保志看来,从目前的国际关系现实来看,国际社会起诉日方、打“国际官司”的可能性并不大。一方面,存在国际司法机构是否有管辖权的问题;另一方面,国际诉讼存在败诉风险,相关国家会比较谨慎。

辽宁大学日本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陈洋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尽管国际社会对日本倾倒核污染水普遍不满,但地理距离有远有近,也就导致各国可能很难“统一战线”。“因此,日本政府的责任心、公共道德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但目前似乎看不到其负责任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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