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送保障”、“首月0元”?银保监会:别被套路了

王建蔷 2021-10-21 16:50

“首月仅0元” “免费送保障”……部分保险机构在通过广告引流开展互联网保险销售业务过程中,存在过度营销、诱导消费等问题,且往往与共享单车、充电宝等消费场景紧密结合,加之一些消费者对保险了解不充分,这一广告引流转化的模式极易产生误解,引发消费投诉纠纷。

10月21日,银保监会网站21日发布关于防范保险诱导销售的风险提示,提示广大消费者称,免费保障有套路,理性消费多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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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月0元”“零首付”等易引发消费纠纷

风险提示称,在一些网络场景中,时有“首月0元”“零首付”“免费保障”“抽奖获取”等互联网保险产品广告页面出现,有的消费者在未清楚了解保险内容、保费缴纳等情况下,便被“免费”诱导而投保。

这种营销引流模式存在诱导营销、信息披露不当等问题,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易引发消费纠纷或投诉。

为此,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1年第5期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要清晰地认识到“免费”是诱导,极有可能暗藏陷阱和风险。

风险提示称,从保险产品本身看,一些“首月0元”“免费保障”等宣传未全面展示保费缴纳整体情况,实际上是将保费分摊至后期,消费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

一些互联网销售平台设有“免费领取”页面,以“免费”为噱头,用“再不领就没了,真的不要钱”“仅限当日免费领取,领完为止”等宣传语吸引消费者,实则诱导消费者购买收费的保险产品。

还有一些互联网销售平台设置“手机抽奖”界面,消费者一旦点击进去,页面通过多次跳转,最后出现收费的保险产品购买界面。而经过多次跳转,消费者很容易忽略页面实际信息,在不知不觉中购买了保险产品。

从监管要求看,保险险种的条款和费率,应当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或批准。“首月0元”类的销售宣传行为,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问题。

从营销方式看,营销片面强调“首月0元”,却未对保费缴纳整体情况、保险责任等重要内容充分提示,易使消费者忽视产品重要信息。加之一些广告界面设置不规范,故意诱导消费者勾选“购买”“领取”“自动续费”等选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事实上,这样的宣传已经属于虚假广告,不仅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更涉嫌违法。因为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诱导式宣传还会引发诸多纠纷。如果消费者在投保时未仔细阅读对其不利的实际投保费用更高等内容,一旦合同成立,面临高额扣费时,消费者必然认为受到了欺骗。而且,营销人员为了业绩,在营销时刻意隐瞒重要条款的话,既可能导致保险公司遭受损失,也违反保险法,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监管叫停诱导消费等营销行为

一些保险公司或经纪公司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消费者投保的做法无可厚非。然而,搞诱导式、忽悠式营销的做法,显然不妥。此次,监管部门及时叫停、清理类似于“1元保”等忽悠式保险营销,有利于规范竞争秩序,也避免消费者掉入陷阱。

按照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开展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销售问题上,“零首付”“低首付”“首月仅为X元”“免费赠送”“免费领取”“限售、限时、限量”“剩余X份”“红包补贴”等被划上红线。

针对上述问题,北京银保监局此前曾印发《关于专项整治北京地区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有关问题的通知》,全面叫停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在京发布存在过度营销、诱导消费问题的营销宣传广告。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20年,银保监会消保局就对这种玩数字游戏的行为点名通报,并指出,销售页面显示“首月0.1元”“首月3元”“会员日补贴”等内容,是一种给投保人优惠(豁免或减少)应交保费错觉、诱导投保人购买保险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

此次,监管部门再次划定红线并给出整改期限,相关保险公司理当自觉整改,监管部门更应果断查处此类诱导式营销。让保险营销在诚实信用原则之内运作,才能确保消费者“买保险就是买安心”。

消费者如何避开套路?

作为消费者,在通过互联网渠道购买保险的过程中,该如何避开这些套路呢?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诱导销售等风险,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保险产品时注意以下事项,做到明明白白买保险,清清楚楚享保障。

1、因需购买保险产品,不被“免费”迷惑

在浏览保险营销宣传页面时,注意了解发布营销广告主体、保险产品承保机构,看清保险产品类型、保障内容和收费方式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和消费能力选购,不被“免费”营销宣传诱导购买了本不需要的产品。如对宣传界面内容不了解,最好不要随意填写个人信息或同意授权办理等操作,防范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2、知悉保险合同内容,了解条款信息再签约

消费者如确有投保需求,应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对于未能明确展示保险合同条款等重要内容的销售页面,不随意点击确认。着重了解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费缴纳、风险提示、客户告知、投保须知、续保条件、保险金赔偿或给付、犹豫期和退保损失等影响投保决策的重要事项。不盲目跟风冲动消费,尤其是线上签约投保时千万不要图方便就“一勾到底”。

3、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消费者应客观如实地反馈有关信息,避免因未能如实告知而影响保险合同效力。消费者隐瞒真实状况投保,如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得不到保险赔偿,容易产生理赔纠纷。

总之,消费者购买保险应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和消费能力,与保险公司订立相应保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投保人支付保费,保险公司在发生合同约定事故时承担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义务。不被“免费”诱导,以防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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