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意见》)正式发布。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的“1”,《意见》为碳达峰碳中和这项重大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总体部署。
来看要点:
1、制定能源、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交通、建筑等行业和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2、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统筹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
3、完善电力等能源品种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理顺输配电价结构,全面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推进煤炭、油气等市场化改革,加快完善能源统一市场
4、制定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编制碳中和技术发展路线图
5、加强氢能生产、储存、应用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和规模化应用
6、推进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7、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土壤、冻土、岩溶等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
8、加快建设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完善配额分配管理
9、将碳汇交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10、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加强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
根据《意见》,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80亿立方米。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制定能源等行业和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意见》指出,我国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固碳增效。制定能源、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交通、建筑等行业和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节能降碳为导向,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开展钢铁、煤炭去产能“回头看”,巩固去产能成果。
同时,我国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新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出台煤电、石化、煤化工等产能控制政策。未纳入国家有关领域产业规划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扩建炼油和新建乙烯、对二甲苯、煤制烯烃项目。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提升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耗准入标准。加强产能过剩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
《意见》强调,我国将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
加快培育发展配售电环节独立市场主体
《意见》指出,我国将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开发水能。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合理利用生物质能。加快推进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意见》透露,我国将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快培育发展配售电环节独立市场主体,完善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衔接机制,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
同时,我国将推进电网体制改革,明确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和分布式电源的市场主体地位。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新增电力装机发展机制。完善电力等能源品种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从有利于节能的角度深化电价改革,理顺输配电价结构,全面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推进煤炭、油气等市场化改革,加快完善能源统一市场。
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
《意见》指出,我国将强化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制定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编制碳中和技术发展路线图。采用“揭榜挂帅”机制,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加强气候变化成因及影响、生态系统碳汇等基础理论和方法研究。推进高效率太阳能电池、可再生能源制氢、可控核聚变、零碳工业流程再造等低碳前沿技术攻关。培育一批节能降碳和新能源技术产品研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此外,我国还将深入研究支撑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友好并网的智能电网技术,加强氢能生产、储存、应用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和规模化应用。推进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等。
碳汇交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意见》强调要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建设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完善配额分配管理。同时,将碳汇交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加强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
同时,《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扩大绿色债券规模。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在财税价格政策方面,《意见》提出要研究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比如完善差别化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严禁对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行业实施电价优惠,加快形成具有合理约束力的碳价机制等。
根据《意见》,我国将研究制定碳中和专项法律,抓紧修订节约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增强相关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加强标准国际衔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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