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刑事判决书,将一起“老鼠仓”交易公之于众。
据(2021)沪01刑初82号刑事判决书显示,原知名保险资管公司权益投资部投资经理王广群,利用职务便利获取股票交易决策等未公开信息,并透露给他人进行趋同交易,相关股票交易累计成交额约1.17亿元,合计盈利346余万元。
最终,王广群因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5万元。
再现“老鼠仓”
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沪检一分刑诉(2021)5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广群、李锡峰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于2021年9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判决书显示,王广群为原一家保险资管公司权益投资部投资经理,1988年2月12日出生于辽宁省庄河市。另外,李锡峰系上海玺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1987年2月15日出生于浙江省绍兴市。
王广群、李锡峰均两人因本案于2021年1月12日被取保候审。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16年9月22日至2018年6月19日,被告人王广群担任泰康资管权益投资部投资经理期间,在其具有交易决策权的“传统(医药组)”“团红(医药组)”等产品投资账户组交易股票的信息尚未公开前,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见面等方式将上述未公开信息告知被告人李锡峰、王某(另案处理),并暗示二人从事相关股票交易。
被告人李锡峰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被告人王广群系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了上述股票交易决策等未公开信息的情况下,利用本人及实际控制的7个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王某亦利用本人的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
经审计,李锡峰与王某两人通过多个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累计成交金额约1.17亿元。被告人李锡峰控制的证券账户与被告人王广群管理的资管账户组之间存在趋同交易股票39支,成交金额人民币8847万余元,盈利260万余元;王某证券账户与被告人王广群管理的资管账户组之间存在趋同交易股票27支,成交金额2806万余元,盈利86万余元。
因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投资经理被判2年
被告人王广群、李锡峰分别经有关部门通知后到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被告人李锡峰及涉案人员王某已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广群身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暗示被告人李锡峰等人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应当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
另外,被告人王广群、李锡峰具有自首情节,还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告人王广群、李锡峰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公诉机关提请法院依法审判,建议对王广群、李锡峰判处有期徒刑一至两年,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被告人王广群、李锡峰及各自的辩护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对起诉指控的事实、罪名均无异议,希望法庭结合自首、认罪认罚等全案情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在该案审理期间,被告人王广群预缴罚金85万元;被告人李锡峰预缴罚金265万元。
最终,依据相关规定,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两人作出如下判决:王广群因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5万元;李锡峰因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65万元;并对两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王广群随后“奔私”
加入百亿私募
私募排排网信息显示,王广群为上海交通大学会计学硕士、药学学士。7年证券从业及研究、投资经验。其在担任泰康资产权益投资经理期间(2016/9月-2018/5月),管理账户累计收益高达+58%,同期上证指数上涨5%。年化复合收益+34.80%。主要投资涉及医药、科技和消费行业的投资,管理资产规模从3亿上升到19亿,超额收益率40%。
2018年12月,王广群加入上海一家百亿私募,随后担任基金经理、投资经理职务。
另外,操控7个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的李锡峰,系上海玺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注册资本为50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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