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中信建投证券1笔场外期权合约股票指数挂钩标的超出规定范围。华泰证券部分场外期权合约个股挂钩标的超出规定范围;未对部分期限小于30天的场外期权合约出具书面合规意见书;场外期权业务相关内部制度不健全,内部流程执行不规范,未按要求进行衍生品准入管理。中金公司1笔场外期权合约对手方为非专业机构投资者。
近两年场外期权发展迅猛,截至今年1月名义本金规模已超万亿元。目前有8家券商为场外期权一级交易商,38家为二级交易商。
根据中证协此前的数据,场外期权新增规模最大的5家券商,市占率普遍超60%,最高超80%。
经查,证监会发现中信建投证券1笔场外期权合约股票指数挂钩标的超出规定范围,违反了《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相关条款第十七条规定,“证券公司开展场外期权业务个股标的范围不得超出融资融券标的当期名单,股票指数标的不得超出证券业协会规定的范围”。
证监会认为,上述问题反映出中信建投合规管理不到位。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中信建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华泰证券的场外期权业务也接了罚单。经查,证监会发现华泰证券存在以下问题:首先,部分场外期权合约个股挂钩标的超出当期融资融券范围,违反了《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其次,未对部分期限小于30天的场外期权合约出具书面合规意见书,违反了《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最后,场外期权业务相关内部制度不健全,内部流程执行不规范,未按要求进行衍生品准入管理。
一同接罚单的还有中金公司。经查,证监会发现中金公司1笔场外期权合约对手方为非专业机构投资者,违反了《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证监会认为,上述问题反映出中金公司合规管理不到位。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所谓场外期权业务,是指在券商柜台开展的期权交易。监管对券商参与场外期权交易实施分层管理,根据各家公司资本实力、分类结果、全面风险管理水平、专业人员及技术系统情况,分为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
据了解,此次被处罚的中金公司、华泰证券和中信建投均为场外期权一级交易商。根据规定,一级交易商可在沪深交易所开立场内个股对冲交易专用账户,直接开展对冲交易;二级交易商仅能与一级交易商进行场内个股对冲交易,不得自行或与一级交易商之外的交易对手开展场内个股对冲交易。
据了解,一级交易商对券商资本实力、风控能力要求较高,目前仅有8家券商获得一级交易商资质。除上述三家券商外,还有中信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招商证券、申万宏源5家。二级交易商目前则有38家券商。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此前,中证协还一直公布新增场外期权名义本金中,前5家券商的市场集中度情况。去年底以来,该指标已经不再公布。根据以前公布的数据,新增规模前5券商的市场集中度超过60%,最高时超过80%。
此前很长一段时间,场外期权规模增长都比较慢,近两年开始快速增长。2020年4月,场外期权名义本金突破5000亿元;2021年12月,该规模突破1万亿元。
根据中证协2022年1月发布的场外衍生品报告(最新),截至今年1月底,场外期权期末存量名义本金10917.17亿元,交易笔数22324笔。在存续交易业务类型中,股指类场外期权名义本金6149亿元,占比56.32%;商品类场外期权占比8.21%;个股类场外期权占比10.19%;其他类场外期权占比25.28%。从占比来看,场外期权业务目前以股指类场外期权为主。
从1月新增场外期权合约交易对手情况(名义金额)来看,商业银行占比58.5%,证券公司及子公司占比15.13%,私募基金占比14.87%。
中信建投证券在2021年年报中介绍,其衍生品交易业务可圈可点,场外期权业务和收益互换业务新增规模大幅度提升。稳步推进场外期权、收益互换等场外衍生品业务,积极探索新的挂钩标的种类及收益结构,满足客户个性化的投资需求。该公司2021年场外期权业务新增规模3434.47亿元,同比增长39.34%;收益互换业务新增规模1029.61亿元,同比增长150.83%。
截至2021年年底,华泰证券场外期权业务存续合约笔数1753笔,存续规模1221.63亿元(监管报表数据口径)。在2020年,华泰证券场外期权交易业务存量为672笔,存量名义本金为362.45亿元。对比来看,华泰证券2021年场外期权业务在数量和规模上发展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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