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行业的强监管仍在继续。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公示多条行政处罚信息。其中,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因三项违规被罚款407.1万元;时任消费金融事业部运营部总经理因对违法行为富有责任,亦被罚5.5万元。
近期,信托公司罚单不断增加,已有十余家信托公司受到监管处罚。北京信托、万向信托接连因固有业务受到监管处罚,爱建信托、长安信托、云南信托等公司则因房地产融资相关问题被追责。
3宗违法被罚407万
央行网站信息显示,此次外贸信托被罚主要涉及三项重要违规:
一是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二是异议处理超期;
三是未将核查和处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申请人。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
此外,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信息主体认为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基于此,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对外贸信托进行了407.1万元的罚款。时任外贸信托消费金融事业部运营部总经理张某婷因对后两项违法行为富有责任,亦被罚5.5万元。
对于此次处罚,外贸信托对媒体表示,该处罚是对于公司个人征信报送中个别操作不规范情况进行的规范。公司已完成对相关事项的整改,并优化制度与流程、强化工作细节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升级了对个人征信的管理体系。
消金业务惹麻烦
不难发现,外贸信托此次触及监管红线,与其个人消费金融业务不无相关。
据悉,消费金融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为满足社会不同客户群消费需求而提供的,以消费信贷为主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具体而言,包括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电商平台、分期消费平台等机构合作提供的消费贷款或分期服务,以及相关资产证券化产品等。
早在“普惠金融”理念风行之时,消费金融信托业务成为信托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相较于为企业服务的其他营业信托,消费金融信托更多地服务于个体消费者。
其中,外贸信托消费金融业务一直走在行业前列,曾有“消金信托一哥”的称号。早年,外贸信托曾与捷信中国试水消费金融信托项目,且曾发行“PPF消费信贷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汇金”系列消费信贷类信托产品等多款产品。此外,外贸信托还曾为马上消费金融等消金公司ABS产品担任受托管理机构等。
不过,在2020年外贸信托曾身陷“非法放贷”和“套路贷”的争议。彼时,法院要求外贸信托提供相关许可证明,证明其能够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而外贸信托未能提供。此后,外贸信托对外发布声明:多年来公司开展包括个人贷款业务在内的各类贷款业务,均是在监管部门的直接监管及指导下依法合规开展,不存在未经许可、非法放贷的情况。
2021年年报显示,外贸信托旗下的事业部包括消费金融事业部、中小企业金融事业部、产业金融事业部、证券信托事业部、投资管理事业部以及财富管理中心。不过,外贸信托未在年报中披露消费金融业务的情况及规模。
上年管理规模破万亿
公开信息显示,外贸信托最早成立于1987年9月,前身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1994年,国务院批准外贸信托加入中化集团。
在2019年9月大举增资后,外贸信托注册资本升至80亿元,目前由中化资本持股97.26%;中化财务持股2.74%;最终实控人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年报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外贸信托资产总额(合并)为260.63亿元。2021年度,外贸信托实现营业收入(合并)25.29亿元,利润总额(合并)24.07亿元。
在管理信托资产规模上,外贸信托为11051.4亿元,同比增长63.7%,其中主动管理规模9201.56亿元,占比达83.3%。
在规模突飞猛进之外,今年4月底,北京银保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外贸信托因应收账款真实性审查严重失职、未履行谨慎勤勉的义务,内控制度建设存在不足,被责令改正并给予100万元罚款;主要负责人则被处以终身银行业禁业。
今年以来,信托行业的强监管仍在继续。据统计,已有十余家信托公司受到监管处罚,涉及公司包括万向信托、江苏信托、国通信托、中融信托、长安信托、陕国投、云南信托、吉林信托等;合计处罚金额超千万元。违规事由方面,包括违规提供房地产融资、固有业务存在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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