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解聘!警方处罚!然后,证监会也出手了!

颜颖 2022-07-11 21:11

南京银行“不实信息”事件,又有新进展。

7月11日,证监会官网挂出对时任西部证券分析师付某某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陕西证监局要求,付某某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规范自身执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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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付某某曾在其小区团购群里点评南京银行相关情况,群聊记录被外发并广泛传播。虽然付某某紧急发布声明及致歉,但事情仍一发不可收拾。

在南京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由于编造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公安机关给予付某某治安管理处罚,且西部证券宣布与其解聘。中证协信息显示,付某某已于7月2日办理离职登记手续。

陕西证监局出手

责令改正并报告

来看此次陕西证监局给出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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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证监局指出,经查,付某某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2022年6月30日18时许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发布自己编造的有关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虚假信息被转发传播。在虚假信息传播中,显示有“付某某@西部通信首席”微信名,造成不良影响。

基于此,陕西证监局对付某某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其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根据最新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券商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和行业规范,恪守诚信,勤勉尽责,廉洁从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另外,在对执业行为的规范上,《管理办法》也明确,从业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公平竞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

虽然言论自由,但不实言论显然不属于自由范围内,微信群聊亦非法外之地。且由于券商分析师往往在个人微信名中加上公司头衔等信息,这对个人及行业形象均造成影响。

祸从口出后

道歉、解聘、警方通报

分析师的“祸从口出”,代价有多大?

复盘此次事件来看,今年6月底,付某某在其小区团购群里点评南京银行相关情况,其群聊记录被外发并广泛传播。

此后,付某某紧急在朋友圈发了声明:相关群聊记录未征得本人同意外发传播,内容并非其专业研究范围,也未经证实,与事实相差很大。对受该群聊记录传播影响的南京银行,深表遗憾和歉意。

公开信息显示,付某某曾供职于华为,历任无线通信研发工程师、无线解决方案销售经理、云计算解决方案高级拓展经理。2020年8月加入民生证券,任通信行业首席,后于2021年11月离职。2022年2月,付某某以通信首席的身份入职西部证券。也即,银行领域并非付某某的研究领域。

虽然付某某紧急发布声明及致歉,但事情仍一发不可收拾。7月1日晚间,南京银行发布澄清公告称,“近日,网传南京银行有关不实信息。公司郑重声明:相关信息为恶意造谣,公司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据南京公安7月3日消息,7月1日20时许,南京银行向公安机关报警,称有网民散播有关南京银行的谣言。经查明:6月30日18时许,网民傅某某(男,39岁),出于博眼球的目的,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内发布自己编造的有关南京银行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事发后,傅某某主动采取消除影响的措施并认错悔过。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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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西部证券对媒体表示,其关注到包含公司研发中心试用期员工付某某的某团购微信群聊天记录在网络上传播,公司随即对该员工进行了合规问询和调查。该员工并非银行行业研究员,公司未授权其对银行行业进行研究。

西部证券表示,目前公司已对该员工进行合规问责,终止试用期,同时解除劳动合同。中证协信息显示,付某某已于7月2日办理离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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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声誉风险惹关注

从小红书上“凡尔赛式”晒薪酬,到“全网4000点第一人”,再到此次的“编造南京银行不实消息”,今年以来部分券商分析师的操作,令市场屡次侧目。

今年4月,中证协向各证券公司发布加强证券分析师管理有关事项通报,为防范经营风险,规范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

中证协指出,各公司应当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分析师向客户服务、发布信息和言论的事前报备审批程序,防范分析师执业活动脱离公司统一管控,同时督促分析师在客户服务活动中提升合规意识,勤勉尽责,不断提升研究服务质量。

此外,中证协还表示,应加强证券分析师声誉风险管理。证券分析师作为公众人物,其言行受到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个别证券分析师的不当言行,可能引发所在机构甚至整个行业的信誉危机。

各券商应建立有效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防范证券分析师声誉风险,维护行业声誉。各券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拟发布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核,加强分析师发表言论管理,督促分析师廉洁从业。同时,各券商应建立健全分析师向客户服务、发布信息和言论的事前报备审批程序,防范分析师执业活动脱离公司统一管控。

在此之前,中证协在2020年组织修订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对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予以规范。包括研报内容不得有低俗、诱导性、煽动性词语,分析师不得随意对外公开发表言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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