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提上日程,哪些机构进入评估范围?影响有多大?

2022-07-12 11:54

根据《办法》意见稿,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评估范围,一类是合并资产排名保险业前十的保险公司,另一类是曾于上一年度被评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机构。根据2021年数据,可以大致找出参评保险公司“轮廓”。


范围不少于10家险企


《办法》意见稿明确了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评估流程与方法。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评估每年开展一次,评估流程包括5个环节,首先是确定参评保险公司范围。


根据《办法》意见稿,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评估范围,即我国资产规模排名前十的保险集团公司、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曾于上一年度被评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机构。两家或两家以上保险公司组成保险集团公司的,以保险集团公司作为参评主体。


资产规模成为纳入评估范围的重要指标。就2021年数据而言,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资产合计在所有保险公司中排名前十的公司有哪些?


据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统计,目前有8家总资产万亿以上的保险公司,大概率将入围初评的10家险企名单。这8家分别为平安集团、国寿集团、太保集团、人保集团、太平集团、泰康保险集团、新华保险、大家保险集团。


其余入围初评者则有待定性。从已发布2021年年报的数据看,总资产排名第9、第10位的分别是中再集团(5004亿元)、阳光保险集团(4416亿元)。


不过,在未发布2021年年报的险企中,或存在比中再和阳光保险体量更大的险企。例如,富德保险控股2021年年报尚未发布,但2020年末其旗下富德生命人寿总资产已达5238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原保监会曾于2016年向16家保险机构开展过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评定数据收集工作。彼时的16家机构包括当时的全部12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以及4家较大的寿险公司,具体为人保集团、国寿集团、太平集团、中再集团、平安集团、太保集团、中华保险控股(现中华保险集团)、阳光保险集团、泰康人寿(现泰康保险集团)、新华保险、华泰保险集团、安邦保险集团、富德保险控股、合众人寿、中邮人寿等。


进入参评保险公司范围,还不意味着成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根据《办法》意见稿,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评估流程包括5个环节,“确定参评保险公司范围”仅是第一步,之后还包括向参评保险公司收集评估所需数据;从规模、关联度、资产变现和可替代性四个维度计12项二级指标,计算各参评保险公司系统重要性得分,形成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初步名单;结合其他定量和定性分析作出监管判断,对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初步名单作出调整;确定并公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最终名单。


制定特别监管要求


识别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是为更好防范系统性风险。


所谓系统重要性,是指金融机构因规模较大、结构和业务复杂度较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较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难以替代的关键服务,一旦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而无法持续经营,可能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不利影响的程度。


2018年11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从两条途径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一方面,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制定特别监管要求,以增强其持续经营能力,降低发生重大风险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特别处置机制,确保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发生重大风险时,能够得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保障其关键业务和服务不中断,同时防范“大而不能倒”风险。


此次《办法》可视为《指导意见》在保险业的细则,旨在识别出我国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对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进行差异化监管,以降低其发生重大风险的可能性,防范系统性风险。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在《办法》起草说明中表示,2021年末,我国保险业资产规模达到24.9万亿元,占金融业总资产的6.5%,是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行业,同时也是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保险业行业集中度(以前四位保险集团保费收入行业占比衡量)达到52%,高于我国银行业,也高于欧美保险业。此外,我国部分大型保险集团复杂性高、跨业经营特征显著,“承保业务”和“投资业务”双轮驱动,与金融体系的关联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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