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医保局就“部分药品年底将调出地方医保目录”等社会关注问题做出回应,表示将在年底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并将更多新药好药纳入医保用药范围。
在稳步扩大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同时,针对医保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国家医保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作为一项重点任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国家医疗保障局积极稳妥推进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工作,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研究制定了地方增补药品三年“消化”计划,到2022年底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去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明确,2022年实现全国基本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今年以来,多省份陆续调整地方医保目录。截至6月30日,包括广东、海南、河北、河南在内的15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前完成了全部地方增补药品的“消化”任务;包括北京市在内的其余16个省份药品“消化”工作,也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7月18日,北京市医保局公布第三批调出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品种,包括氨氯地平、布洛芬在内的141个品种被删除。
对此,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基本医保制度建立之初,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品种少、地区间用药习惯差异大,国家允许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补部分药品。近年来,地方增补药品基本都可被国家目录中的药品更好替代,继续保留地方增补药品意义不大,反而造成医保药品目录管理的碎片化,影响医保制度的统一性、公平性和平衡性。
实现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是解决我国医疗保障领域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举措。
对于网民“地方将部分药品调出医保目录是因为医保基金不够用了”的疑问,上述负责人指出,2021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2.88万亿元,支出2.4万亿元。总体上看,全国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收支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基金保障能力稳健可持续。
“事实上,正是在医保基金的有力保障下,国家医保局2018年组建以来,逐步将许多新药好药调进医保目录,实现了医保用药保障范围明显扩大、水平显著提升。”上述负责人表示。
上述负责人指出,包括北京市在内,全国各省份“消化”的地方增补药品在现有国家医保目录内都有价格更低、质量更好的替代药,调出影响不大。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加强对全国各地药品‘消化’工作调度,指导各地做好地方目录和国家目录的转换衔接,引导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国家目录中选择更好的替代药品,避免对临床用药造成影响。”上述负责人表示。
在被问及2022年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有哪些特点时,上述负责人表示,相关工作将立足今年形势特点,在保持品种总体稳定、准入条件和工作流程基本不变情况下,持续优化、完善、改进。主要特点有以下四方面:
上述负责人进一步指出,通过目录调整工作,推进医保药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药品目录结构更加优化、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支付更加管用高效、保障更加公平可及,助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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