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新增250+626,在这些省份。
10月3日0至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307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57例(广东19例,福建11例,北京9例,江苏5例,四川5例,天津4例,山东3例,内蒙古1例),含1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广东4例,四川3例,天津1例,内蒙古1例,江苏1例,山东1例);本土病例250例:内蒙古151例,广东27例,四川21例,云南14例,江苏7例,湖南6例,西藏6例,山西5例,黑龙江2例,河南2例,陕西2例,北京1例,天津1例,河北1例,浙江1例,安徽1例,福建1例,重庆1例。含23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四川9例,内蒙古7例,湖南2例,北京1例,黑龙江1例,广东1例,云南1例,陕西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731例,其中境外输入105例,本土626例:内蒙古226例,宁夏67例,西藏47例,新疆38例,贵州30例,云南27例,四川26例,浙江20例,天津18例,广东16例,陕西14例,甘肃14例,山西12例,河南12例,湖北9例,江苏8例,河北6例,山东6例,安徽5例,广西5例,重庆5例,黑龙江4例,上海3例,湖南3例,海南2例,北京1例,辽宁1例,福建1例。
据北京市卫健委通报,10月2日0时至24时,北京新增2例本土确诊病例(其中1例已通报)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
此前,9月29日,北京在进返京人员中发现1例感染者。9月30日,北京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和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系一名货车司机和一名果蔬货场送货员(京外确诊病例的关联病例)。10月1日,北京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系一名外省进京的货车司机。
9月29日至10月2日,北京已累计报告感染者7例,涉丰台、大兴、通州、昌平四区,多为京外输入病例及京外关联病例。
10月3日0时至24时,内蒙古自治区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51例,其中呼和浩特市144例(含6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包头市3例(青山区1例、九原区2例)、赤峰市1例(在林西县,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锡林郭勒盟1例(在锡林浩特市)、鄂尔多斯市1例(在东胜区)、乌海市1例(在海勃湾区);无症状感染者226例,其中呼和浩特市225例、赤峰市1例(在阿鲁科尔沁旗)。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含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均由首都机场国际航班分流至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本土确诊病例治愈出院3例,均在赤峰市松山区,解除医学观察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例,均在赤峰市(松山区3例、翁牛特旗3例)。
截至10月3日24时,内蒙古自治区现有本土确诊病例286例,其中呼和浩特市265例、包头市6例(青山区1例、东河区3例、九原区2例)、赤峰市10例(松山区5例、林西县1例、翁牛特旗4例)、锡林郭勒盟1例(在锡林浩特市)、鄂尔多斯市3例(东胜区1例、达拉特旗2例)、乌海市1例(在海勃湾区),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63例,其中呼和浩特市248例、呼伦贝尔市1例(在满洲里市)、赤峰市10例(松山区7例、翁牛特旗2例、阿鲁科尔沁旗1例)、锡林郭勒盟1例(在二连浩特市)、巴彦淖尔市3例(临河区2例、五原县1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3例,无症状感染者10例,在呼和浩特市。
此前,记者从呼和浩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第三十九场)上了解到,经国家基因序列检测,指示病例首例确诊病例属于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BF.7进化分支)。
10月3日0时至24时,宁夏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7例,其中中卫市56例(中宁县39例、沙坡头区16例、海原县1例),吴忠市9例(利通区8例、红寺堡区1例),银川市2例(兴庆区1例、金凤区1例),无新增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新增出院3人,解除无症状感染者221人。
自2022年9月20日0时至10月3日24时,宁夏现有确诊病例30例,无症状感染者1405例。
网传银川封城,银川市人民政府3日晚郑重声明:绝无此事。以下为通告全文:
通告
针对今天下午网传银川封城,市人民政府郑重声明:绝无此事。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也不要抢购,物资储备和供应充足。
特此通告。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日
10月4日凌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通报三起涉疫典型案例,全文如下:
警情通报
近日,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分别查处多起在互联网散布涉疫情谣言、发布煽动性言论的案件,现就其中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0月1日,经群众举报:李某(男45岁,住水磨沟区)在微信群内散布“明天开始全国静默七天”的涉疫情谣言;谭某凤(女,51岁,住米东区)在微信群内散布“乌鲁木齐明天要封城”的涉疫情谣言;赵某(男,34岁,住米东区)在微信群内发布煽动性言论。
上述案件中,李某、谭某凤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赵某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上述3人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示: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广大干部群众为抗击疫情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仍有个别网民漠视法律法规,编造、散布涉疫情谣言和煽动性言论,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上述违法犯罪行为。请大家理性甄别,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为我市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3日
据微信公众号“今日沈丘”消息,河南周口市沈丘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落实疫情防控“哨点”预警奖惩机制的公告。公告指出,基层医疗机构、酒店、药店、饭店、商超、出租车等“哨点”发现并上报红码人员,一人次奖励500元;基层医疗机构、酒店、药店、饭店、商超、出租车等“哨点”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发热病人,及时上报并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后经核酸检测确诊为阳性的,一人次奖励5万元。
以下为公告全文:
广大居民朋友:
为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基层医疗机构、酒店、药店、饭店、商超、公共场所、公交出租车等“哨点”监测预警作用,把握疫情防控主动权。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实施“哨点”预警奖惩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基层医疗机构、酒店、药店、饭店、商超、出租车等“哨点”扫码发现黄码人员,查验行程码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及时上报并落实临时管控措施的,一人次奖励200元;发现并上报红码人员,一人次奖励500元。
二、基层医疗机构、酒店、药店、饭店、商超、出租车等“哨点”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发热病人,及时上报并落实临时管控措施的,一人次奖励5000元。
三、基层医疗机构、酒店、药店、饭店、商超、出租车等“哨点”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发热病人,及时上报并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后经核酸检测确诊为阳性的,一人次奖励5万元。
四、鼓励广大群众对基层医疗机构、酒店、药店、饭店、商超、出租车等“哨点”扫码、验码工作进行监督,凡发现不扫码、验码,随意进入上述场所的,举报并查实,每起奖励第一举报人100元。
沈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3日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频发。哈尔滨、北京、浙江多地均报告有货车司机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瞒报行程规避核查,最终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的案例。
2022年10月3日凌晨,哈尔滨市香坊区在对省外来哈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经查,马某(男,35岁,货车司机)、祁某民(男,41岁,同车司机)于10月2日下午驾驶货车进入哈市龙园果蔬批发市场。两人明知运输货物进入市区和批发市场均需闭环管理,故意隐瞒自身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相关行程轨迹,与石某贤(女,46岁,龙园果蔬批发市场销售业户)串通,使用虚假产地证明,规避查验违规进入批发市场。马某、祁某民、石某贤的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目前,我局对上述三人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调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防疫规定,积极配合做好抵返哈防疫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警方将依法严惩。
北京警方10月1日通报,9月30日,丰台区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该人朱某某(男,47岁,货车司机),于9月28日晚进京送货,在明知自己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情况下,未落实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在货主王某某(男,42岁)及温某(男,43岁)、林某某(男,37岁)的协助下,通过藏匿于驾驶室后排、由林某某代驾的方式,违规进入新发地市场。朱某某随后出入市场内的饭店、便利店等场所,相关饭店经营者孙某(男,34岁)、便利店店主胡某某(女,35岁)不落实扫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导致多名与朱某某同时空关联人员密接隔离。此外,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新发地市场工作人员王某某(女,44岁)、秦某某(男,42岁)未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影响市场防疫工作。
朱某某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目前,丰台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上述8人依法刑事立案调查。
除了藏匿车内规避检查,使用多部不同地方的手机隐瞒行程,成了常见的隐瞒中高风险区活动轨迹的手段。短短一周之内,浙江嘉兴就报告了2起货车司机使用多部手机隐瞒行程的案件。
10月2日,浙江省嘉兴桐乡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10月2日凌晨,桐乡发现2例省外来桐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经查该两人系孙某(男,34岁,货车司机)、王某某(女,32岁,同车随行人员),于9月30日8时许驾驶货车从320国道浙江省嘉善县里泽检查站进入浙江。该两人在明知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情况下,在检查站防疫人员核查时不如实陈述,通过交替使用3部不同地方的手机规避核查,故意隐瞒从9月24日以来在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相关活动轨迹。在防疫工作人员电话核查时,又谎称人在安徽,实际该两人已从嘉善县驾车到达桐乡市濮院镇。
这已是一周内,浙江嘉兴报告的第二起使用多部手机隐瞒行程的案件。此前,浙江嘉兴警方9月28日通报了一名货车司机用3部手机隐瞒行程被立案侦查。
通报称,26日,货车司机丁某某由外省来到嘉兴,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使用3部不同地方的手机隐瞒行程,社区核查时未如实陈述,未按要求如实报备。其行为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嘉兴警方已对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 国家卫健委、央视新闻、银川发布、@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内蒙古晨报、银川晚报、大河报、北京日报、平安哈尔滨、新疆伊犁网络举报
2022-10-04 16: 10
2022-10-04 15: 41
2022-10-04 14: 40
2022-10-04 14: 10
2022-10-04 13: 40
2022-10-04 13: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