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楼市大消息!
安曼 2024-01-24 14:48
临近春节,重庆楼市传来大消息!
1月2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其中,免征房产税的建筑面积从此前的100平方米提高到180平方米。政策中都有哪些重点?政策前后有哪些变化?基金君帮大家整理出了五大重点:修改前: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条件成熟时,以房产评估值作为计税依据。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一经纳入应税范围,如无新的规定,无论是否出现产权变动均属纳税对象,其计税交易价和适用的税率均不再变动。修改后:自2024年1月1日起,将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税住房的计税依据由“房产交易价”调整为“房产交易价的7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70%×税率(其中: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修改前征税标准分为三档: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修改后:将不同交易价格区间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对应执行的0.5%、1%、1.2%三档税率,调整为统一的0.5%一档税率。修改前:纳税人在本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修改后:将试点以来新购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的家庭免税面积由100平方米调整为180平方米。重庆市政府决定,对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新购的第二套住房享受首套房商业贷款政策。此外,重庆市政府还开展“换新购”服务,组织房地产企业提供商品住房“放心买”、中介机构提供二手住房“优先卖”交易服务,支持“以小换大”“以旧换新”。据了解,在“换新购”服务模式中,购房者与开发企业签订新建商品住房“放心买”认购协议,同时与经纪机构签署二手房“优先卖”协议。 在新建商品住房“放心买”认购协议、二手房“优先卖”协议中,约定30-90天时间周期内,开发企业为购房者锁定意向房源,经纪机构通过“优先卖”服务,缩短二手房售出周期。若二手房在约定时间内售出,则购房者按约定流程办理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手续;若二手房在约定时间内未售出,则开发企业按约定退还新建商品住房认购金,购房者无需承担违约风险。新年伊始,上海、东莞、洛阳等多个城市陆续出台楼市新政,旨在引导购房者信心回升,进而推动成交量回暖。从内容来看,主要涉及住房公积金、房贷利率、契税补贴、购房补贴等方面。比如,1月2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及最低首付款比例。“东莞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显示,自2024年1月1日起,东莞市实施阶段性取消辖区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1月3日,洛阳市发布《洛阳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提出实施交易契税财政补贴、加大公积金政策支持等十项举措。郑州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意见》,建立住房公积金、社保、医保等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摸清底数,把更多新市民、青年人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实行贷款限额上浮,提供托底额度的贷款,适时制定暂停、延期或展期还贷等“纾困救助”政策。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从今年以来多个城市发布的楼市新政特点来看,二三线城市多以公积金、购房补贴政策为主,少数地区则继续从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交易税费、预售资金监管等方面入手,支持房地产行业发展。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叶银丹预测,2024年楼市“因城施策”的特征将更加明显。“对于一线及热点城市,稳楼市政策将稳步适度推进,呈现出小步走、精细调的特征,通过细调、微调,实现楼市稳定;对于二三四线城市来说,预计房地产政策的支持力度将相对较大,应用的调整工具也会更多,重点在于稳房价、稳销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