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6日,据中国工商银行(亚洲)发布的消息,中国工商银行(亚洲)积极响应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金管局)深化中国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的政策措施。自2月26日起,香港金管局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接纳在内地发行的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作为合资格抵押品,中国工商银行(亚洲)于2月26日完成首笔在岸人民币债券回购交易。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高级业务总监暨金融市场部总经理詹伟基表示:这是在岸债券首次在香港离岸市场确立抵押品的职能,象征着内地和香港债券市场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新政策不但有助于国家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更能提升在岸人民币债券的投资和交易价值,有利离岸人民币市场交投及流动性管理,也是推动内地债券市场开放的新举措。
2024年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香港金管局公布六项深化香港和内地金融合作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将在内地发行的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纳入香港金管局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的合资格抵押品名单。
在此之前,香港金管局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的合资格抵押品主要包括如下几类: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香港特区政府债券;中国财政部、人民银行、地方人民政府及政策性银行在离岸市场发行 的人民币、美元和欧元债券。
新政策将上述范围扩大至中国财政部、政策性银行在内地发行 的人民币债券。中长期来看,新政策有助于内地债券的担保品职能发挥,便利境外投资者进行流动性管理,也有助于优化离岸人民币流动性供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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