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4月30日,沪市主板全部公司完成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稳经营、强回报的特征明显,现金分红规模再创新高。
1290家公司宣告分红方案,年度累计分红合计1.70万亿元,平均分红比例为40.22%,股息率达3.74%。
其中,近1100家公司分红比例在30%以上,121家公司股息率超5%,25家公司分红金额超百亿元,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分红金额超千亿元,这些公司在创造价值的同时也在分享价值,通过现金分红巩固优质上市公司形象,彰显投资者回报的主体担当。
例如,工商银行章程明确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可持续发展,强调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近三年年度累计分红均超千亿,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再如,鄂尔多斯2023年度每10股分红8元,现金红利总额占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的77.11%。公司始终把股东的利益放在首位,自1995年上市以来,尤其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保持了每年进行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重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实施利润分配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沪市公司呈现较为积极的分红态势,长期稳定分红的氛围渐浓,1028家公司已经连续三年实施分红,其中161家公司连续三年股息率超过3%。
例如,中国移动2023年全年派息率为71%,期末股息每股2.40港元,连同已派发的中期股息,2023年全年股息合计每股4.83港元,较2022年增长9.5%,公司自1997年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已超1.2万亿港元。同时公司还表示从2024年起,三年内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逐步提升至当年股东应占利润的75%以上,力争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兖矿能源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9元并送红股3股,分红总额达到110.85亿元,股息率达11.77%。为提高股东回报,提升企业价值,公司制定了2023-2025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各会计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应占公司该年度扣除法定储备后净利润的约60%,且每股现金股利不低于0.50元。
除了连续多年稳定分红外,沪市公司积极践行一年多次分红,增强分红的可预期性。
数据显示,2023年,已有110家沪市公司开展季度分红(不含年度分红),金额合计达2276亿元。与之相比,2021年和2022年年中期分红的公司仅有66家和72家。针对2024年中期分红,包括“五大行”在内的多家公司提前宣布实施中期分红。
海澜之家除了2023年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0元之外,还发布了2024年中期现金分配规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满足2024年上半年持续盈利等条件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期间增加中期分红,加大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
近年来,在监管鼓励和市场呼吁下,沪市公司维护价值投资意识不断强化。目前已形成综合规范体系推动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要求上市公司制定积极、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明确投资者预期。对多年未分红或现金分红比例偏低的上市公司,通过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限制控股股东减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等方式加强监管约束。
具体来看,2024年4月30日,上交所正式发布主板、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规则修订引入现金分红不达标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措施,主要目的是以更强的约束督促公司回报投资者。
与“退市风险警示”(*ST)不同,上市公司不会仅仅因为分红不达标而被退市。在实施条件上,针对最近一年盈利且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对过去三年的分红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当三年累计的分红比例和分红金额均不满足要求时,公司会被实施ST。同时,规则充分考虑了科创板企业研发投入大等情况,作了差异化安排。
指标设计兼顾了投资者回报诉求和公司持续发展需要。该规则将于2025年1月1日实施,首次三年指2022年度至2024年度。规则正式实施后将会推动更多公司回报投资者。此外,本次规则明确回购并注销的金额纳入现金分红金额,近期回购注销的公司家数增多,规则的引导作用逐渐显现。
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4月25日),约35家沪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用于注销,预计回购金额上限超65亿元,行业覆盖生物医药、机械设备、电子、商贸零售等。
药明康德继前次于2024年2月5日闪电完成10亿元股份回购后,为进一步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于3月9日再次披露公告称将斥资10亿元回购股份,两次回购股份均将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截至目前,公司已支付3.31亿元实施第二轮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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