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明确“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 支持科创板公司再融资加大研发投入

邱德坤 2024-10-11 21:34

“科创板八条”又一细则落地!

10月11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其中,《指引》明确了科创板上市公司再融资适用“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的范围、具体认定标准等事项。

业内人士提示,符合认定标准的科创上市公司,再融资时的募集资金可大部分用于研发投入。

明确“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

据悉,《指引》的适用范围是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科创板上市公司。

一是具有轻资产特点的企业,要求其最近一年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以及其他通过资本性支出形成的实物资产,合计占总资产比重不高于20%。

二是具有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要求其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15%,或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并且最近一年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三是同时符合上述要求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即可认定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再融资时不再受30%的补流比例限制,但超过30%的部分只可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这是时隔近四个月,“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的正式落地。

6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科创板八条”,提出探索建立“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的认定标准,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

已有5家科创板上市公司探索

业内人士介绍,科创板上市公司具有研发驱动、技术密集的典型特征,技术研发投入大、周期长,资金使用灵活度要求较高。特别是部分以轻资产模式运营的科创板上市公司,一般无需购置大额的生产类机器设备,研发投入规模相对较大。

不过,上述类型的企业申请再融资,根据以往规定研发投入往往会作为补充流动资金,受到补流比例不能超过募资总额30%的约束。

针对以轻资产模式运营的科创企业特点,《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相关规定中对“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做出了“可以突破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比例限制”的规定。

据悉,目前已有5家科创板上市公司进行了上述探索。

业内人士提示,此次《指引》的发布,对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在认定标准上进行了细化,指标更加明确和可量化,企业可直接评估论证自身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进一步提高了再融资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根据《指引》,适用上述认定标准的科创板再融资,需要在募集说明书中详细披露募投项目的研发支出、研发内容和研发风险等相关信息,中介机构需要针对公司是否符合《指引》相关规定出具专项核查报告。上交所也将在日常监管中,强化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变更情况的信息披露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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