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8号)。次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配套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服务新质生产力的通知》(上证发〔2025〕65号)。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积极响应,作为科技创新债券首批试点券商,于2025年5月9日,在上交所成功发行2025年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30亿元,为首批券商科创债最高规模,充分体现了招商证券服务国家科技创新战略、践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使命及落实金融“五篇大文章”的责任担当。
近年来,招商证券以“服务国家科技自立自强,助力社会财富保值增值”为发展使命,依托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持续提升科技金融等特色业务能力,积极推动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聚集,助力国家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招商证券本次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领域,包括符合资本市场相关要求的投资,科技创新类债券、ETF及其他公募基金的做市及风险对冲服务业务,科技创新类证券承销业务等。
新增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主体,是交易所债券市场丰富科创领域融资层次、促进资本市场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推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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