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收取低保、医保账户年费和管理费,农行被银保监会罚没198万。
据了解,银行账户管理费又叫小额账户管理费,是银行向市场方向改革和加强中间业务收入的一项非常重大的举措,是节约银行资源、减少资源的浪费和有偿服务的一种尝试,主要是银行针对那些日均余额低于一定数额的银行账户如银行卡账户等每月收取一定数额费用的账户管理费。
虽然每家银行的标准不尽相同,有的银行将存款金额限定的100元,有的限定在500元,大部分大银行限定在300—500元不等。建设银行对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小额账户在统计期内日均存款余额小于500元(不含)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每季度收取3元的小额账户管理费,结算时间是每个季度末月20或21日。
农行被银保监会罚没198万:违规收取低保、医保账户年费和管理费
12月14日消息,银保监会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收取已签约开立的代发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被没收违法所得49.59万元和罚款148.77万元,罚没金额合计198.36万元。
农业银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条、《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第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业务,提供服务,按照规定收取手续费。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职责分工,分别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
(一) 无故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
(二) 违反票据承兑等结算业务规定,不予兑现,不予收付入账,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的;
(三) 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的;
(四) 违反本法规定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2011年3月,原银监会、央行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自2011年7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包括已签约开立的代发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在内的人民币个人账户服务收费。
银保监会严查银行乱收费
银行账户管理费又叫小额账户管理费,是银行向市场方向改革和加强中间业务收入的一项非常重大的举措,目的当然是节约银行资源、减少资源的浪费和有偿服务的一种尝试,主要是银行针对那些日均余额低于一定数额的银行账户如银行卡账户等每月收取一定数额费用的账户管理费。
关于银行对小额账户收取管理费,由于大众反响强烈,监管部门连续两次明确取消收费。
如上所述,2011年《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银监发〔2011〕22号),就推出了银行业一些免费政策。
2014年2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公布了商业银行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目录,降低和调整了部分收费标准,规定了部分免费服务项目。
此外,部分免除了银行个人客户的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对于银行客户账户中(不含信用卡)没有享受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
2014年以后,监管部门甚至包括发改委等部门对银行的乱收费开展了过多轮清理行动。发改委2013年9月份组织了对商业银行收费问题的检查,国家发改委近期对商业银行收费进行了全面检查,2014年2月对64家银行分支机构进行了乱收费处理,退费4.09亿元,罚款4.16亿元。
2017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明确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减轻用户负担,规定:各商业银行应继续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对一个本行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免收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下同)。
建设银行总行也于2017年8月1日起取消了银行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
此前建行因违规收费被罚
从目前来看,尽管监管政策虽然已经出台了近6年,但依旧有个别银行“违规操作”,还会出现胡乱收费的情况。
今年9月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因服务收费质价不符、向个人唯一账户收取账户管理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青岛银保监局对其罚款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