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初就雪球产品存在的风险发文提示券商后,近日,监管再放大招。
据记者了解,监管部门近日对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作出窗口指导,指出9月后基金业协会将暂停不符合要求的雪球类产品备案。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将直接导致短期内雪球类产品的发行放缓甚至暂停。
不仅如此,监管还对券商资管的集合产品新增了一项投资比例限制,即要求单只产品投资雪球的比例不超过产品净值的25%。这对雪球类产品来说无疑是“大杀招”。
不符合要求的雪球类产品将被暂停备案 “网红”产品被按下暂停键。
9月2日,有消息称,监管将暂停不符合要求的雪球类产品备案。记者随即向数家券商资管核实。经核实,8月31日,监管部门确实对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作出窗口指导,指出9月后基金业协会将暂停不符合要求的雪球类产品备案。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将直接导致短期内雪球类产品的发行放缓甚至暂停。“在预计备案有难度的情况下,自然就放缓发行了”。
“我们刚发完一个雪球类产品,本来也在准备下一个产品的,现在就基本不再考虑了”,华东一家券商资管的相关人士表示。
上海一家中型券商资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这之后,雪球类产品主要看存量市场,但因为该类产品有期限限制,所以存量也“吃”不了多久。
如此之下,一些雪球类产品规模较大的公司此次或受较大影响。
据了解,雪球产品目前多为大型券商发行。根据远川研究所投资组高级分析师于前的报告,目前雪球产品的发行主力军是8家证监会指定的一级场外期权交易商,包括广发、国泰君安、华泰、招商、中金、中信建投、中信以及申万宏源。另据了解,目前嘉实资本、中金公司的雪球类产品规模最大。
另一方面,对已经在销售的产品,暂停备案也影响较大。上述华东一家券商资管的相关人士表示,在窗口指导之前就已经启动销售,但还没成立的雪球类产品,要考虑退款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窗口指导之前,雪球类产品俨然已经成为券业“网红”,多家公司雪球类产品的销售均可以用“火爆”来形容。
如中金公司倾力打造的“金泽”系列2020年募集规模超过100亿。此外,今年5月,招商证券销售雪球结构产品接近30亿,存量规模约35亿(非保本结构,不含小雪球等本金保障型)……更有券商直言,其所在的公司销售的雪球产品“一分钟售罄”。足见其受追捧程度。
25%配置比例限制成“大杀招” 固收+模式或成新选择
一般来说,雪球产品主要有两种,小雪球保本、收益浮动,通常以收益凭证的方式发行;大雪球则是一种奇异看跌期权。而目前市场上热捧的多为大雪球。
此次窗口指导中,对雪球类产品影响最大的一条就是关于“25%”的投资比例限制。监管要求,单只产品投资雪球的比例不超过产品净值的25%,除非投资者全部是专业投资者且单个投资者投资金额超过1000万元,该类封闭式集合计划才可豁免25%的投资比例限制。
“这规则就直接变了,以前最多可以投100%雪球资产,现在只能25%,仓位少了很多”,沪上一家券商资管的相关人士戏言,“以前是纯雪球,现在可能就变成掺了75%“鸡精”的雪球”。
“如果有配置比例限制,还不如自己做固收+的其他产品,期权成本又低,浮动收益不一定比雪球产品低”,上述华东一家券商资管的相关人士表示,“比如固收+期权,期权作为一个配置品种,但那和之前雪球产品的模式就差异巨大了,就不是敲入敲出的模式了,对于发行机构来说,发行的动力就不那么大了,对投资者来说,预期收益也是不可知的,吸引力也大降。”
“比如我发行一个雪球类产品,收益率能到18%,但现在有25%的限制之后,这部分资产对产品的整体收益率贡献就大打折扣了”,上述上海一家券商资管的相关人士举例道。
此外,该人士表示,雪球类产品是工具型产品,不是主动管理型的产品。如果要做固收+模式的话,那就要各家机构的主动管理能力了。
不建议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对雪球产品进行代销 “配合拳”也来了
在这次窗口指导中,基金业协会也指出,不建议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对雪球产品进行代销。而这也是此次暂停不符合要求的雪球类产品备案的“配合拳”。
据了解,以前雪球产品主要采用“直销+代销”模式,但直销不是主流模式,主要是靠代销。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此次不建议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对雪球产品进行代销,主要是针对互联网公司,因为雪球类产品属于非标产品。
监管一个月前曾发文提醒雪球类产品风险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监管对雪球类产品备案的收紧并非无迹可寻。早在今年8月初,针对“雪球”产品存在的风险,监管也发文提醒券商,应持续强化风险意识,切实加强相关业务条线合规风控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投资者准入及适当性管理。证券公司发行雪球产品,须建立交易对手白名单准入制度,并建立相应授权管理机制,对进入白名单的资管产品从严审查,此外,证券公司销售投资于雪球产品的资管产品,应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者适当性审查。
不仅如此,证券公司应持续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控和销售人员培训,在销售底层资产为雪球产品的资管产品过程中,严禁使 用“保本”、“稳赚”等词汇诱导投资者购买或片面强调收益, 客观揭示投资者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与投资者 签订风险揭示书,充分提示相关亏损风险并进行留痕。此外,证券公司合规部门应对相关资管产品信息披露文件、宣传推介材料和在销售过程中拟向客户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进行统一审查,不得销售不符合要求的资管产品。
二是强化全面风险管理。证券公司发行雪球产品,应当合理安排产品排期与产品结构设计,将存续产品的敲出观察日、敲出/敲入点位分散铺开排列,避免在同一时期 或同一点位集中敲出/敲入等。
与此同时,监管将对证券公司发行雪球产品的销售适当管理和风险管理水平加大检查力度,对于风险管控不足的公司,将依法从严采取监管措施,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层层追责。
此外,在此次监管表态之后,证券业协会也向各证券公司下发关于加强雪球产品投教工作的通知。招商资管、广发资管、华泰资管等多家公司的公众号上都有相关的投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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