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各个地方正在行动起来,楼市政策密集调整。
这不,昨晚1万多亿GDP的无锡市也出手了,这个人均GDP国内城市前列,发达的长三角城市,也加入了楼市新政调整行列,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选,由5年调整为2年。
与此同时,广东省梅州市也在行动,七部门出台政策,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二成。
在某资讯终端搜索住房二字,密集地各地住房楼市政策调整新闻信息。从东北到广东,从长三角到内地西部省份四川,东南西北,各地楼市政策都在出现变化。
700多万人口,GDP达1.4万亿,刚刚,无锡楼市政策调整
昨日晚间,长三角重要城市,2021年GDP高达1.4万亿,人口700多万,人均GDP排名国内城市前列,无锡市也发布楼市调整政策。
无锡市住建局发通知称,为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市区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由5年调整为2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也就是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广东省梅州市:二套首付也可以2成了,用公积金贷款
根据梅州市住建局官网新闻,昨日,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过六方面举措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其中,明确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二成。
《措施》提出加快现有存量按揭贷款未发放部分的审批手续,增加信贷额度,确保符合放款条件的贷款及时发放。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5%;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普通住房再次申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积极推动房贷利率加点下调。
在调整公积金贷款比例方面,《措施》提出,降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三成降至二成。
广东:因城施策确定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4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金融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纾困和经济稳增长行动方案》,提出积极支持居民合理住房信贷需求,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
重点工作任务有6个方面,具体如下:
1、有力开展受疫情影响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纾困行动。
2、加大对稳外贸稳外资的金融支持力度。
3、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优化科技金融服务支持自主创新战略。
5、加强金融对制造业的支持力度。
6、有效强化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力度。
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住房销售 住房公积金将执行动态调整机制
日前,天津市住建委发布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和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6日前。
《通知》中明确,自2022年7月1日起,天津全市停止受理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自2022年10月1日起,天津全市停止限价商品住房销售。
此前,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家庭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并执行动态调整机制。
广西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最高可贷80万元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将对市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进行调整,首套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新政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明日起南宁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首套房最高可贷80万元。
沈阳:全面放开限购,外地人买房无需个税或社保证明
4月29日,沈阳全面放开限购政策,外地人在限购区域内购买新房,无需社保或个税证明。这是继4月26日将二手房增值税免征年限“5改2”后,沈阳再一次放宽购房政策。
4月29日,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外地人在沈购房服务的通知》。该通知明确,非沈阳户籍居民家庭在沈阳市限购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执行沈阳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不再提供自购房申请之日起2年内在沈阳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同时,该通知还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外地职工家庭在沈阳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按规定在沈阳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河南省洛阳市:购首套普通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
4月29日,据“洛阳发布”,洛阳市出台《洛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18条具体措施。
《措施》提出,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备案。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55万元,夫妻双方、青年人才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65万元。加大对第二套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性住房的支持力度。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再设置房龄年限范围,统一按照20%执行。
江西省上饶市:首套首付比例最低20%,二套最低30%
4月30日,江西上饶市住建局发布《上饶市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不利影响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购房优惠政策,给予交易税款财政补贴,下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上调贷款最高额度。在中心城区范围内,采用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的,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并合理下行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
四川省达州市: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购买第二套新房,可视为首套房
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布《关于印发达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通知》提到,要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加大对优质房地产项目和建筑企业的金融支持,保持房地产信贷投放平稳有序。
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金融支持,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调整房屋套数、贷款次数认定标准,适当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没有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具有足够偿还能力、征信良好的缴存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在达州市范围内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房的,可视为首套房,享受首套房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提高10万元。
湖北省随州市:购买首套90平方米以内新房的给予50%契税补贴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4月28日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随州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其中提到,对于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契税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区(管委会)两级按照现行契税分享比例各自分担。其中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按已缴契税额度的50%补贴;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的,按已缴契税额度的20%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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