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停牌股,不同基金估值竟相差3倍!

李树超、实习生 周倬睿 2022-08-27 23:15
近日,针对世茂集团、融创中国、龙光集团等个股,公募基金纷纷调低估值,估值价格首尾最大相差近3倍;部分较低持仓的基金,还对中国恒大、恒大物业估值最高调降99%,估值低至0.01港币/股。

多位基金人士对此表示,各家公募对个股估值出现分化,主要是对宏观经济、政策、行业风险因素出现预期差和观点分歧导致的。但如果过分低估证券价格,对基金、基金公司、二级市场等都会产生不利影响,他们建议进一步优化证券估值方法,缩小主观影响因素,客观对发生重大事项的停牌股进行专业和综合分析,给出科学合理的估值,以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估值价格首尾最大相差近3倍
估值分化现象凸显

近日,针对同一停牌股调整估值,基金公司给出的估值价格出现一定分化。

比如华夏恒生红利ETF对世茂集团估值为0.59港币,华安、博时基金等估值在1.33港币-1.34港币之间;对融创中国的估值,基金公司估值范围在0.46港币-1.39港币之间,二次估值调整后,估值范围在0.46港币-1.37港币之间,估值首尾相差近3倍。另外,华夏基金、博时基金对龙光集团的估值也相差较大,估值价格分别为0.29港币、0.5港币。

据悉,关于停牌股票的估值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给出了四种估值方法:指数收益法、可比公司法、市场价格模型法、采用估值模型。

“指数收益法相对客观,不同基金公司可得出大致相同的估值;后面三种方法由于参数设定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不同基金公司在使用时可能得出不同的估值,有时分化较大。”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高级基金分析师孙桂平称。

孙桂平表示,目前基金公司多采用“指数收益法”对停牌股票进行估值,即以公开发布的相应行业指数收益率作为停牌股票的收益率。但当停牌个股发生了重大变化时,则可以适用其他估值方法对停牌股票进行估值,由此导致停牌个股估值的分化现象。

谈及各家公募估值的差异,北京一位公募运营人士也表示,如果是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提供的“指数收益法”作为估值方法,得到的个股估值结果差别不会太大;如果对个股的估值出现分化,那么应该是不同公司在特殊估值处理流程中,对于宏观经济、政策、行业风险因素等因素持有不同的看法或预期导致的。

谈及公司对停牌股估值的调整,一位公募指数基金经理也表示,世茂集团、融创中国、龙光集团都是因为长期停牌或其他原因并被从指数成分股中移出的,跟踪指数的ETF产品因为股票停牌无法卖出股票,这些股票不但占用了ETF仓位,而且产生机会成本,往往在复牌后一般也会惯性下跌。“为了减少跟踪误差,因此需要提前计提损失,调整估值。”

据多位投研人士对记者透露,正常情况下基金公司会基于收盘价对证券估值;证券停牌时,若属于非临时性停牌股票,通常会参考行业指数变动确定停牌股票公允价值,即以“指数收益法”估值。

而对于发生重大事项的非临时性停牌股票,公募基金一般会召开临时估值会议,启动特殊估值处理流程,由研究、投资部门根据该证券基本面情况,结合宏观经济和政策、行业风险因素、行业指数、可比公司的估值情况进行试算,给出参考定价。然后,由风险管理部门、基金运营部门对参考价进行复核;最后,基金运营部门负责联系协调托管方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并获取意见,估值委员会投票表决。

“理论上,各家基金公司都是基于自身流程、观点去判断,不同基金公司的行业研究员观点不同,可能对于价格判断自然产生分歧。从基金公司的角度来说,要尽量保证对证券基本面的充分评估和流程上的充分研判,尽可能去减少这种可能的分歧。”沪上一位公募人士称。

过分低估不可取
行业建议缩小估值主观部分

事实上,对证券定价权作为公募基金投研的核心竞争力,在调低部分基本面恶化证券的同时,可以避免部分投资者赎回套利,产生不公平对待投资者的现象。在现实操作中,可能会出现过分低估证券的问题。

近日,多家公募调整地产等上市企业估值,部分标的被估值为0.01港币,估值被砍掉99%。不过参照港股通100ETF的估值调整时的1.755亿元的基金规模,以及该产品跟踪的中华港股通精选100指数成分股权重,恒大物业、中国恒大的权重分别为0.1%、0.033%,该只基金投向上述个股的金额约为17.55万元、5.79万元。

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公募基金具备较大的市场定价权,部分基金持股仓位很低,却对个股估值做出较大调整,可能会给市场带来较大压力。

孙桂平分析,过分低估证券价值对基金、基金公司、二级市场等都会造成一定影响。对持有过分低估股票仓位较重的基金而言,会损害当前投资者的利益,一是给投资者赎回基金造成一定困扰,二是可能带来更多资金申购基金,摊薄原基金持有人收益;对基金公司而言,经常性过分低估证券有可能损害基金公司声誉,不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对二级市场而言,则传递出相对不合理的定价信号,对停牌公司和对应行业上市公司都产生一定影响。

“极低估值更多的是给二级市场传递出相应信号:一是可能影响到对应行业的当前上市公司,二是对停牌个股未来恢复上市的短期表现产生影响。”孙桂平称。

上述北京公募运营人士则认为,部分较低持仓的基金对个股给出极低的估值,对二级市场有一定的影响,但也没必要放大这种影响。因为基金公司是根据自己对上市公司基本面和经济环境等因素的理解来进行估值的,给的参考价高于或低于真实的价值都是可能的。

“等股票复牌,广大投资者自然会给出合理的价格。”该运营人士称。

多位行业人士表示,对证券的科学估值和定价,不仅体现了公募基金公平对待投资者的价值,还发挥了对证券价值合理定价,推动长期投资价值体系形成的作用。

上述北京运营人士认为,我们相信公募基金在进行估值的过程中,会把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并且会公平对待所有的份额持有人,不会为了私利故意调低估值。该人士也提醒,需要注意时刻把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并且公平对待所有的份额持有人,客观地对各类因素进行专业的分析,给出合适的估值。

孙桂平也建议,未来可以对估值方法进一步调整,缩小相对主观部分,从而缓解不同基金公司的估值分化现象,同时也可以减小过分低估行为。

“公募基金作为二级市场中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应该加强投研能力建设和从业规范建设,尤其在市场定价不清晰的情况下,向市场传递出更加合理的定价信号,避免过分高估或者低估,推动长期投资价值体系形成,引导证券市场向着稳定健康方向发展。”孙桂平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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