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7亿人!国家重大宣布,15家巨头万字重磅解读来了!信息量很大

李树超 2022-09-28 20:13

9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一项议程就是确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予以税收优惠,满足多样化需求。国常会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政策实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

参照我国个人养老金参加范围“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按人社部统计公报,截至2021年底,这两类参保人群分别有3.49亿人和3.86亿人(扣除了退休领取人员),合计7.35亿人。因此,上述个人养老金税优政策将影响至少7亿老百姓的养老投资情况。

据部分公募机构测算,假设每位参与人每年按照税优额度上限1.2万元缴纳,年化投资收益率为5%,连续缴纳35年(男性22-60岁,女性22-55岁,取平均数),退休后一次性领取,测算每人储备个人养老金本息共计113.8万(不考虑贴现)。7.5%税率需缴纳8.5万,3%税率需缴纳3.4万,此次税优政策使得每人少缴纳5.1万。我国当前约7200万纳税群体,20%-40%参与率情形下,测算税优政策在未来35年后减税空间为7千亿到1.4万亿。

多家公募机构表示,国常会政策显著降低个人养老金领取阶段税率,释放了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发展的积极信号,有望减轻一二支柱的压力,并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公募基金作为支持我国多层次养老体系建设的“主力军”,也将在个人养老金领域将扮演重要角色。

部分行业人士也提及,个人养老金如何覆盖到尚未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人群,是个很大的挑战,也是决定个人养老金能否广覆盖的关键所在。个人养老金的广覆盖,还需要更多制度设计和推动,以满足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和提升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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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显著降低领取阶段税率

公募在个人养老金领域将扮演重要角色

个人养老金设置12000元的税前缴费上限,与此前各项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额度保持一致,兼顾了公平性和起点一致性。而领取阶段3%的实际税负,与此前税延商业养老保险执行的7.5%的实际税率相比,显著降低了领取阶段税率,更有利于提升国民参与的积极性。

税收优惠最直接的作用是激励效应,能够有效提高优惠人群参与个人养老金的积极性,有助于平滑其生命周期内收入变化带来的税负分布不均衡,提高个人养老金参与意愿,鼓励个人长期稳定地将收入所得投入到个人养老金中。

个人养老金的发展,一方面能够提高居民养老保障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另一方面有利于平衡养老金三支柱的体系,减轻第一、二支柱的压力,对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金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个人养老金的发展和税收优惠政策的推出也为基金行业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公募基金在中国养老金管理方面,一直充当主力军角色,为养老金保值增值贡献专业力量,并积累了丰富养老金投资管理经验。在第三支柱方面,公募基金积极探索和参与个人养老金产品,2018年就推出了养老目标基金,为个人投资者提供不同生命周期和风险偏好的FOF养老产品,截至今年8月末,我国成立养老目标基金超过180只,存续规模超千亿元,持有人总户数已逾300万户。未来公募基金在积极助力个人养老金发展方面能够发挥更重要的作用,通过积极布局产品、创新产品设计、提升投资能力、加强养老投教等,更好地满足个人投资者的养老金投资需求。

易方达基金高松凡:明确了税收优惠信息

将对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广起到积极作用

易方达基金副总裁高松凡表示,发展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养老保障体系、提升养老保障水平。这次会议明确了税收优惠信息,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且对投资收益暂不征税,将对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广起到积极作用;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可以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有助于激发个人养老责任意识、吸引更多人群广泛参与,增加一份养老金积累,提高老年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易方达基金将继续坚守“深度研究驱动 时间沉淀价值”的投资理念,持续提升核心投研能力,积极打造契合养老金持有人风险收益需求、投资风格清晰稳定的产品,助力广大投资者通过个人养老投资实现更高品质的养老生活。

汇添富基金:激发老百姓参与积极性

我国个人养老金将迈入新时代

随着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发布,个人养老金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标志着我国个人养老金迈入崭新的发展阶段。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核心是为参加人提供个人养老账户,通过税收优惠功能鼓励个人在账户内进行养老投资。因此,税收安排决定了个人养老金制度能否激发公众参与个人养老金的积极性,关系到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否具有长期健康发展的生命力。

此次国常会确定了个人养老金税收安排的基本要求,对于个人养老金的落地和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第一,确定EET的税收优惠模式,个人缴费在税前扣除,领取时根据账户资产进行纳税;第二,确定享受税收优惠的额度为每人每年12000元,对个税递延养老试点政策的“当年应税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进行优化,与试点政策相衔接;第三,确定领取时的税收安排,将个税递延养老试点中“个人养老金收入的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即缴纳7.5%的个人所得税降低至3%,与个人所得税第一档税率相同。此次出台领取时的降税安排,能够进一步激发老百姓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的积极性,提升制度的整体覆盖面。

个人养老金税收安排的逐渐明确,彰显国家希望大力推动个人养老金业务发展、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决心。今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来,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各项配套规则的加速落地,基金行业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服务个人养老投资将被赋予更大的责任和使命。

广发基金:加大了财税优惠支持力度

对个人养老投资形成长期利好

财税政策的综合运用是关系个人养老金制度前期落地效果的关键,海外发达养老金市场普遍建立起了针对个人商业养老金计划的税收优惠政策。从中国目前已经披露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要点来看,我国将主要采用“EET”的税收递延优惠政策。此次国常会重申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未来个人养老金制度各项配套政策也将有望相继落地。

第一,国常会提到“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这一额度在之前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中已有规定,这与我国当前整体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同时按照文件精神,未来随着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理论上仍有进一步调升缴费上限的空间,对个人养老投资形成长期利好。

第二,国常会进一步明确“投资收益暂不征税”,让利于民鼓励居民通过个人养老账户进行长期养老积累并实现稳健增值。

第三,国常会指出“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按照之前个人税收递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对个人达到规定条件时领取的商业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7.5%,此次将实际税负进一步下调为3%,加大了财税优惠的支持力度,对个人养老金给予足够的税收优惠激励,特别是对工作期间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3%的工作群体具有更大吸引力,有助于鼓励更多的民众参与其中,提高政策覆盖面。

嘉实基金张静:释放个人养老金发展积极信号

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来源

嘉实基金FOF投资部基金经理张静对此解读,国常会个人养老金支持政策主要明确了两方面:第一,个人养老金的税收递延,12000元的金额和领取接替从7.5%降为3%的条款,在国常会上公布是一个政策基本确定准备妥当即将推出的信号。第二,政策的优惠力度超预期,表明着监管推动第三支柱养老的决心和意愿,未来可以期待更多的配套政策,甚至包括企业年金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打通等。

当前个人养老金在三支柱中占比极低:目前我国情况是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社保),大概占比67%;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占比约28%;第三支柱大概5%(含养老目标基金)。与国际比较,第一支柱过高,第三支柱较低。

养老三支柱全部具有强制储蓄和长期累积的特性,但第三支柱强调自愿性,因此第三支柱的主要竞对是个人自行储蓄及投资养老,从国际经验看,第三支柱相对自愿储蓄投资的核心优势一般是税收优惠。

2018年财政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明确领取阶段按照7.5%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和投资期间不计税。但如果对比我国个人所得税率表可见,月收入5000以下免税,5000-8000的人群税率为3%,8000-17000之间为10%,7.5%的税率仅对于8000以上收入人群具备相对竞争力。

税率由7.5%降至3%,边际上将月收入5000-8000元的人群纳入可能参与的范围,同时对于参与者的税收优惠力度加大。

我们也做了以下测算,假设每位参与人每年按照税优额度上限1.2万元缴纳,年化投资收益率为5%,连续缴纳35年(男性22-60岁,女性22-55岁,取平均数),退休后一次性领取,测算每人储备个人养老金本息共计113.8万(不考虑贴现),7.5%税率需缴纳8.5万,3%税率需缴纳3.4万,此次税优政策使得每人少缴纳5.1万。我国当前约7200万纳税群体,20%-40%参与率情形下,测算税优政策在未来35年后减税空间为7千亿到1.4万亿。

随着公募基金入局个人养老金投资,有利于推动个人的“储蓄养老”到“投资养老”理念的转变,进而提高养老金投资收益率,增加养老金总储备,提升养老金替代水平。从长远看,此次政策发布释放了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发展的积极信号,有望减轻一二支柱的压力,并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来源。

博时基金: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落地指日可待

将推动个人养老金规模快速发展

博时基金养老金业务中心表示,2022年9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予以税收优惠,满足多样化需求。这标志着今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中提及的税收优惠政策得到正式明确,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全面落地指日可待。

从海外实践看,个人养老金能够缓解公共养老金支出压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并可集中广大民众长期稳定资金,成为资本市场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重要资金来源,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健康发展。近年来,个人养老金进展明显加速,相继在养老保险产品、基金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向开展试点,个人养老金理念已逐渐深入人心。本次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的明确,不仅解决了个人养老金制度施行的阻碍,在具体内容上也实现了较大突破,意义非凡。

一是明确我国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模式。按照税收激励类型划分,我国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制度属于EET型(E-免税,T-缴税),即在缴费和投资阶段免税,在提取支付阶段缴税,这延续了此前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时所采取的模式,也是目前世界上最主流的个人养老金税收激励模式,体现了决策层的深思熟虑。

二是税收优惠力度实现了较大突破。从本次公布的政策来看,个人养老金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从此前试点时的7.5%降为3%,与目前我国个税税率最低的一档相同,不仅大幅增加了个人养老金可享受的税收优惠,也拓宽了税收优惠的覆盖人群,对于未来个人养老金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时间远超预期。国常会将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日期追溯到今年1月1日,考虑到目前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各类细则尚未发布,这或许意味着年内即将全面发布个人养老金正式制度,整体推进力度远超市场预期。

总体来看,本次国常会公布的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明确了税收优惠模式,在优惠力度、实施时间等方面都带来较大惊喜,能够有效提升个人养老金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推动个人养老金整体规模的快速发展。

博时基金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麦静表示,相较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内容,这次有两个增量信息:一是明确领取期税率,并将提取税率从18年试点的7.5%下调到3%,扩大受益人群。

因此,将原来试点设定的7.5%的领取税率下降到3%能够显著扩大政策受益覆盖人群,一方面增加普惠性,另一方面也增强了第三支柱政策吸引力。二是明确关于政策追溯至今年年初,意味着若年内政策落地,参与者在今年就能用足12000的全年额度,能够让参与者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同时有利于第三支柱的初期规模。

南方基金李文良:税收优惠力度超预期

公募将为国民养老投资保值增值做出贡献

南方基金FOF投资部总经理李文良表示,本次税收优惠的力度超出市场预期,充分体现了让利于民的政策思路,进一步提高了未来老年人口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缴费阶段免税,投资运作阶段的收益暂不征税,而领取阶段实际税负仅3%,综合看,将充分调动个人投资者参与第三支柱养老金账户建设的积极性。随着政策实际落地,预计将推动个人养老金体系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进一步夯实全社会养老储蓄的总储备,积极应对好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个人养老金采取账户封闭管理,通过将零散的、短期的资金转变为长线的、稳定的配置资金,能够贯彻好价值投资理念,实现好长期投资,避免频繁申赎带来的负贡献,使投资者能更好地分享中国经济、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长期发展与壮大的成果,使养老储蓄更好的战胜通货膨胀,实现稳健的保值增值。

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对资本市场和国民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也有明显的战略意义。随着个人养老金作为长期配置型资金,源源不断的、稳步有序的入市,将有助于平抑权益市场的波动,实现资本市场的长牛慢牛,并以此促进国民经济直接融资比例的提升,助推科技创新和经济转型,形成实体经济、资本市场、居民养老三者的良性互动。

公募基金行业早在2018年就开始为个人养老金的投资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首批养老目标FOF经历近四年的实践运作,也积累起了丰富的产品设计、投资管理、风险控制、渠道维护、客户体验优化等全方位的经验。

对公募基金而言,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体系大发展将为行业的进一步跨越式发展创造良机,而公募基金行业,将凭借扎实的权益投研能力优势,依靠养老FOF,为国民养老投资的保值增值做出应有的贡献。

工银瑞信基金:明确释放制度利好

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渐行渐近

此次国常会明确税优政策,意味着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落地实施渐行渐近。在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个人缴费,完全积累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每人每年缴纳12000元。《意见》还明确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此次国常会明确个人养老金税优政策,是《意见》的重要配套政策之一,明确释放了个人养老金制度利好消息:

一是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模式为EET模式,即在个人养老金金融产品购买阶段、资金运用阶段免税,在领取阶段征税。EET模式在2018年推出的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政策中就有应用,也是国际主流的税收激励模式,有助于降低个税税负,具有一定激励作用。

二是明确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主要是参考了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政策:对于个人达到规定条件时领取的商业养老金收入,其中25%予以免税,其余75%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领取时个人商业养老金收入的实际税负为7.5%。此次明确降低税负,将有助于提升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积极性,扩大个人养老金的覆盖面,更好地实现国家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政策目标。

三是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上限予以税前扣除,未来人社部、财政部还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补充养老的需要。

富国基金张子炎:有力激励个人养老金发展

将为公募和A股带来长期稳定资金

富国基金多元资产投资副总监、富国鑫旺稳健养老FOF基金经理张子炎表示,9月26日召开的国常会明确了个人养老金税优制度,其中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这一税优力度明显加大,对个人养老金的发展是一个有力激励,有望缓解未来养老方面负担。尤其是领取阶段的税率从此前的7.5%降至3%,将覆盖更多工资缴纳个税税率在此区间的人群,对于属于自愿参加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将鼓励更多人的加入。

与此同时,明确个人养老金税优制度也将为公募基金行业引入长期资金,为A股市场带来长期稳定的长线资金,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发展和持续创新改革。未来,公募基金行业有望借助个人养老金政策落地的风口,以自身专业的投管能力,促进实现养老金长期保值增值,助力个人养老金高质量发展。

中欧基金:对中低收入人群税延力度更大

对投资者吸引力进一步提升

第一,从税收优惠力度来看,现在相比试点期间对于中低收入人群的税延力度更大一些,执行起来也更简单易懂。根据每个参与者的税收力度不同,其抵扣比例也不同,如当前投资者年收入30万元,适用的全年所得税率是20%,那么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相当于减免约12000*20%=2400元的所得税。

第二,投资收益暂不征税的政策与试点期间保持一致,是这一惯例的延续。目前个人投资股票、基金的收益也都是不缴税的,股票分红如果持有超过1年也不用交税,基金分红也不用缴税。

第三,新政策提出个人养老金提取时税负降低至3%。随着实际税负降低,再结合账户内个人养老金产品在类型、费率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个人养老金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进一步提升,有助于鼓励大家更积极地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让更多居民能够参与构建自己的第三支柱养老金。

国泰基金:个人养老金制度加快落地

税优政策提振参与积极性

本次对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力度较大,意味着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落地的节奏加快,税优政策有助于提振个人投资者参与的积极性,推动我国多支柱养老体系的建设,有望为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养老难”问题迈出坚实的一步。

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的推进实施,有助于满足人们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需求,也是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公募基金作为国内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应积极参与养老金体系建设,助力实现养老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提高投资者在养老方面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天弘基金:各项配套政策或加速出台

中国版IRA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国常会对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的定调,表明国家对个人养老金政策支持力度的进一步提升。将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意味着更多国民有动力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这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政策优惠的覆盖面。

国常会的定调,或将加速个人养老金各项配套政策的出台;如年内政策细则出台,也意味着中国版的IRA正式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银华基金肖侃宁:将大幅扩大税优覆盖人群

提升个人养老金参与意愿

银华基金FOF投资总监、基金经理肖侃宁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税收优惠政策反映了国家对于个人养老金的重视,展现了其重要的地位。个人养老金作为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金体系中的“第三支柱”,是对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补充,有利于更好提升保障水平、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个人养老金相关政策的出台有助于实现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全社会而言,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这将有利于提升居民对个人养老金的参与意愿,有助于扩大个人养老金的覆盖面。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地将加快个人养老金的发展,协助缓解养老保障压力。试点中原本采取的7.5%的领取收入实际税负,一定程度上会使得税收优惠的覆盖人群相对较少。将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将大幅扩大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覆盖人群,从而提升个人养老金的参与意愿。

对于公募基金行业而言,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将提升居民购买养老金产品的意愿,对于公募基金行业的养老目标基金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未来养老基金产品的规模和种类均有较大发展空间。养老金产品将给资本市场带来大量长期稳定的配置资金,有利于提高A股的稳定性,从而使得权益市场和养老金形成良性互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个人养老金相关政策出台的背景下,公募基金公司将继续对养老目标基金进行产品布局、推广、投教等,促进养老金产品的发展。

万家基金杨可:领取税率降低是最大亮点

将较大幅度提升覆盖范围

万家基金产品开发部高级研究员杨可表示,本次国常会个人养老金相关决议主要聚焦个税优惠,是个人养老金政策落实过程中又一重大进展。

决议主要涵盖四个方面,一是确认了税优额度,今年4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已经明确个人养老金账户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而本次国常会则明确了享受个税优惠的额度是12000元/年,即全部缴费都可以享受个税优惠。

二是确认了税优模式,根据国常会决议,缴费时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不征税,领取时征税,这是典型的个税递延模式(EET)。

三是降低领取阶段的税率,2018年的税延养老保险试点规定的领取阶段税率为7.5%,而国常会将此税率降为3%。

四是确定税优的有效实施时点,明确政策追溯至今年1月1日。

领取税率降低是政策的最大亮点,税率降低幅度相当可观,也将较大幅度提升制度的理论覆盖范围。随着个人养老金政策拼图的不断推出,目前市场等待的主要就是个人养老金政策的实施细则。

海富通基金李连仁:在缴费和投资阶段对个人让利

个人养老金广覆盖仍面临挑战

海富通基金首席年金专家李连仁表示,税收优惠政策是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关键配套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在2022年04月21日发布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就指出,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从国际经验看,由于个人养老金只有个人缴费,因此税收优惠是鼓励个人参加的重要激励政策。

我国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几个重点值得关注:首先是明确了EET模式。养老金有三个典型阶段,缴费、投资、领取,这三个阶段是否征税(E就是免税、T就是征税),就可以衍生出不同的养老金税收政策模式。我国个人养老金采取的EET模式,与企业年金是一致的,都体现出在缴费和投资阶段对个人的让利。

其次是领取税率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降低到3%,这是税收政策最大的让利。因为在退休领取养老金时,没有起征金额和专项扣除金额,3%就是最低个人所得税率了。而且是一口价,不再按工资收入超额累进税率,多积累的资金也不会有更高的领取税率,这也鼓励了个人用足政策、多缴多得。对比2018年开始试点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领取时实际税率为7.5%(也就是按10%的税档优惠了25%),可以看到3%的领取税率比试点时还要低,体现了国家鼓励个人积极参加养老金的明确导向。

第三,缴费金额合理。上限目前为每年12000元,高了还是低了,不同的人见仁见智。我们根据企业年金公开数据推算,企业年金人均每年缴费金额,2012年为5750元,到2021年才达到11722元。企业年金是单位缴费占大头(8%上限),个人缴费最多占单位缴费的一半(4%上限),因此企业年金中个人缴费的金额平均每年不足4000元。对比下来,个人养老金目前12000元的缴费上限还是比较合理的。而且国务院在《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中也提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应该说留出了充足的政策空间。逐步提高个人养老金的缴费上限,也是国际上比较通用的做法。

国常会也明确,个人养老金政策实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这意味着今年个人养老金业务就可能正式推出,养老保障三支柱体系就基本成型了。可以期待,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参与人数会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在个人退休收入中的占比也会越来越高。

最后,还需要注意一个困难。对于尚未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人群,还没有税收激励效果,也会影响他们的参加意愿。我国个人养老金的参加范围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按人社部统计公报,截至2021年底,这两类参保人群分别有34917万人和38584万人(扣除了退休领取人员),合计7.35亿人。上述大部分人在扣除5000元费用抵扣项和可能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后,实际无需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养老金如何覆盖到这类人群,是个很大的挑战,也是决定个人养老金能否广覆盖的关键所在。

美国为此专门设计了一种名为Roth IRA的模式,也就是TEE模式的个人养老金,仅在缴费时纳税,投资和领取阶段均无需纳税。对于未达到个税起征点的人群而言,实际就变成了EEE模式。Roth IRA的推出,有效地解决了低收入人群参加个人养老金的问题。在中国,由于股票和基金的价差收入尚未征税,投资阶段就是免税的,因此TEE模式实际已经存在,例如个人用税后工资投资股票和公募基金等产品,投资收益和卖出赎回时均无需纳税。这种模式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广义的个人养老储备。当然,个人养老金如何广覆盖,还需要更多的制度设计和推动,来满足群众的多样化需求、提升保障水平。这也是国常会高瞻远瞩、明确提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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