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榜单来了,14家券商获A类

晨曦 2023-12-09 08:30

债券业务谁家强?最新榜单来了。

12月8日晚间,证券业协会公布2023年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对各参评券商2022年公司债券业务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92家参评券商中,共有14家获评A类,较去年的23家大幅缩水;60家获评B类,18家获评C类。

中证协表示,A、B、C类别的划分主要反映参评证券公司债券业务合规内控、执业质量与服务能力的相对水平。下一步,协会将在监管部门指导下促进证券公司更好发挥“看门人”作用,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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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出炉

多家券商错失A类

首先来看此次中证协公布的2023年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榜单具体情况:共有92家券商参评,其中A类券商14家,B类券商60家,C类券商18家。


获评A类的14家券商中,既包含多家综合业务优秀的头部券商,也有部分债券业务具备特色优势的中小券商,具体为:安信证券、财信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广发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泰君安、华泰联合、平安证券、申万宏源、兴业证券、中金公司、中信证券。

不过,对比2022年中证协公布的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结果来看,此前获评A类的券商共有23家。也即,多家券商在2023年的评价中降为B类甚至为C类,如财通证券(B类)、东方证券承销保荐(B类)、东吴证券(B类)、东兴证券(B类)、方正证券承销保荐(B类)、国信证券(C类)、华创证券(B类)、开源证券(B类)、申港证券(B类)、五矿证券(C类)、银河证券(B类)、浙商证券(B类)、中信建投(B类)等。

2023年获评A类的券商中,亦有多家黑马:广发证券2022年获评C类,安信证券、国开证券、长江证券2022年获评B类,均在此次评价中获得提升。

中证协表示,该次执业质量评价是对各参评证券公司2022年公司债券业务情况开展的综合性评价,同时适度兼顾评价期后至评价结果发布前部分证券公司重大违规事项的影响。

根据《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评价结果分为A、B、C三类,其类别的划分主要反映参评证券公司债券业务合规内控、执业质量与服务能力的相对水平,不涉及对证券公司资信状况和业务资格的评价。

中证协称,执业质量评价是激励约束证券公司提升债券承销与受托管理执业水平的重要方式。下一步,协会将在监管部门指导下促进证券公司更好发挥“看门人”作用,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今年年中修订《评价办法》

明年将纳入企业债

对于此次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中A类名单的大幅缩减,业内已早有预期。

今年7月,中证协组织修订了《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办法(试行)》,并更名为《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其中显示,年度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前20%的证券公司划为A类,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后20%的证券公司划为C类,排名中间部分的证券公司划为B类。

对比此前规则,A类券商的比例从30%降到了20%,B类券商比例从50%调整为60%,C类券商保持不变,仍为20%。

此外,该次规则修订中原6项评估指标修订为3项,分别为内控管理、执业质量和服务能力。评价指标满分为100分,内控管理指标满分为15分,执业质量指标满分为55分,服务能力指标满分为30分。

其中,内控管理指标主要反映证券公司债券业务的内控水平,包括内控处罚处分指标、制度建设指标、人员配备指标与廉洁从业指标。人员配备指标分为债券内部控制人员占比指标与从业三年以上债券业务人员占比指标。

执业质量指标主要反映证券公司开展债券承销与受托管理业务的各环节执业质量,包括项目处罚处分指标、项目承揽指标、项目承做指标、项目申报质量指标、定价配售指标、发行定价利率指标、受托管理指标、风控实效指标与其他指标。项目申报质量指标分为正向申报质量与负向申报质量指标。   

服务能力指标主要反映证券公司在开展债券业务中对实体经济的贡献程度与相关管理水平,包括服务国家战略指标、主动管理指标与科技运用指标。主动管理指标分为承销主动管理指标与受托管理风险处置指标。

监管部门指出,该次修订进一步聚焦注册制下提升债券业务执业质量内涵和要求,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全面优化,实现了对证券公司债券执业行为的全方位、全链条的监管评价。《评价办法》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管与市场引导并重,旨在推动证券公司强化债券业务全流程规范管理,进一步夯实注册制下证券公司的“看门人”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中证协在此次评价结果通报中再次重申,企业债券将在下一年度纳入评价范围。

此前监管部门曾表示,《评价办法》修订将企业债券中介机构分类评价一并纳入,实现统一规范。按照企业债券职责划转过渡期安排,2023年企业债券中介机构执业评价标准、工作流程和机制保持不变,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证券业协会等相关单位按照《评价办法》相关要求,稳妥开展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工作,同时,加强分类评价结果运用,引导证券公司不断提升债券执业质量,进一步增强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编辑:舰长

审核:许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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