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证监会征求意见稿发布

易养老 2022-06-27 18:41

2022年6月24日,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规定》)。

这是继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业务顶层设计后,公募基金领域出台的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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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维度三大看点

看点一

明确可投资基金范围,养老目标基金率先纳入

《暂行规定》提出,按照《意见》“结合实际分步实施、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1年,再逐步推开”要求,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试行阶段,拟优先纳入最近4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养老目标基金。待全面铺开后,拟逐步纳入全市场范围内的其他符合要求的产品。

看点二

设置专门份额,费率端让利投资者

为突出“养老”属性,鼓励投资人长期投资行为,《暂行规定》指出,个人养老金基金设置专门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同时可以设置豁免申购费等销售费用、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等相关机制。

看点三

鼓励长期持有,领取期资金特殊安排

为鼓励投资人长期领取行为,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人领取期的资金使用需求,在个人养老金基金的投资策略、收益分配、赎回机制、基金转换等方面做出特别安排,如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

此外,《暂行规定》在基金销售、投资者保护、资产安全、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都提出了相应要求,为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稳健起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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