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Ashares之张羽翔观点:中药企业内生增长提速,板块展现新活力

2023-06-12 20:47


无论是相对医药行业整体还是主要的宽基指数中药板块都是今年医药板块中最为亮眼的子版块之一,中药板块是如何做到2023年表现如此优异的?


鹏华中药ETF及ETF联接的基金经理张羽翔认为是在国家多年的政策支持下,基本面出现重大变化,企业的经营效率出现提升,内生增长提速,企业呈现出了新活力。展望未来,我们如何看待中药板块的走势?张羽翔也给出了自己的观点。


张羽翔

鹏华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基金经理


展望2023年下半年,中药板块有望进一步演绎基本面持续改善的现象。长期而言更加看好中药,中国已经进入老年社会,养生保健未来是老年人的重大需求,中医药最早提出养生保健的概念,中医的养生保健文化基因强大,后期庞大的养生保健需求有望催化中医药产业做大做强。


中药投资逻辑

中药配方颗粒已被纳入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是近年来的行业热点。从国家层面来看,2021年11月国家药监局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意味着市场全面开放,中药配方颗粒市场将迎来供给的进一步增长。从价格上看,配方颗粒替换国标之后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提升;从量上来看,各省加快配方颗粒纳入医保进度,保证患者的可及性。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有多省出台政策将配方颗粒纳入省级医保支付范围,并参照乙类管理。随着纳入医保的省份增加,有望提高终端产品销量。此外,中医医疗机构可暂不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中药饮片仍然可以按照25%加成销售,以及各地将中药饮片纳入中治率考核等政策,将有利于推动中药配方颗粒行业快速发展,看好未来中药配方颗粒的放量逻辑。


基药的第六次调整,理顺未来中药行业的投资逻辑。中药行业有望迎来新一轮量增周期,其中基药目录调整有望成为行业量增的重点催化。中成药调入基药目录数量有望增加。我国共制定过5次基药目录,通过梳理过去基药目录品种数量,当前中成药品种数量为268个,中药占比提升至39%。2021年11月发布的《管理办法》也再次强调基本药物选择将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原则,我们认为新版基药目录中中药占比有望持续提升。未来进入基药目录的中成药有望加速进院节奏,加快医院端放量。2019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中从国家层面明确基药配备使用的比例,提出986政策;从医院使用数据来看,基本药物占比提升的趋势也在持续。根据国家卫健委,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中,2018-2021年门诊患者基药处方占比从52.3%上升至56.0%,住院患者基药使用率从95.4%上升至95.8%;2022年5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2版)的通知》,以量化的方式将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列入考核指标,预计随着政策监督加强,基药在医院端使用比例有望进一步提升。基药目录的调整是推动中药新一轮量增周期的发令枪。


医药细分板块中“中特估概念”最为纯正的就是中药板块,下半年“中特估概念”持续演绎。近些年来国企通过多种举措提升经营效率,激发企业活力:中药国企借助股权变化、管理层变动、股权激励、并购注资等行为,增强企业内部活力的同时整合优质资源,不断扩大规模优势,并通过明确发展目标增强公司长期发展信心,经营情况得到改善,报表端收入和利润有望进一步提升。



宣传推介材料风险揭示书如下,请滑动了

尊敬的投资者:

以上观点仅代表基金经理个人观点,不代表基金管理人观点,不构成实际投资建议,也不代表基金过去及未来持仓。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做出如下风险揭示: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的风险也越大。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三、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四、特殊类型产品风险揭示:1.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养老目标基金,产品“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产品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请您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了解产品特征。2.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货币市场基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您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货币市场基金的特定风险。3.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基金中基金,产品主要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与标的基金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如果产品采用绝对收益策略且采用绝对收益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基金投资力争实现的收益目标,并不代表基金一定实现该业绩比较基准收益。请您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了解产品特征。4.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管理人中管理基金,基金管理人将基金资产划分为两个及以上资产单元,委托两个及以上第三方资产管理机构担任投资顾问,为特定资产单元提供投资建议,则投资该产品需承担委托投资顾问方式带来的特定风险,例如投资顾问不按照约定提供投资建议的风险,投资顾问不再符合聘请条件需要变更的风险等。请您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了解产品特征。5.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指数型基金,产品被动跟踪标的指数,则需承担指数化投资的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等。如果您购买的指数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基金可实施指数增强投资策略,即在被动跟踪指数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以期获得超越指数的投资回报,但指数增强策略的实施结果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投资收益率可能高于指数收益率但也有可能低于指数收益率。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除需承担上述指数型基金的特定风险以外,还可能面临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基金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第三方服务机构风险等。请您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指数化投资的特定风险。6.如果您购买的产品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如果您购买的产品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互联互通机制(“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股票,还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可能加剧股价波动)、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内地开市香港休市时,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请您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投资境外证券市场投资的特定风险。7.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或者封闭运作一段期间后转为开放式运作,或者基金合同约定了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且在封闭期或最短持有期内不上市交易,则在封闭期或者最短持有期限内,您将面临因不能赎回、转换转出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及“风险揭示”等章节,确认了解基金运作方式引起的流动性约束。8.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约定了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条款,如连续若干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您购买该基金后,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特定风险。9.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约定了基金暂停运作条款,即出现基金合同约定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决定暂停基金运作,基金暂停运作期间,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则您购买该基金后,可能面临基金暂停运作直至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生效”与“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基金暂停运作的特定风险。10.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是发起式基金,则在基金合同生效日的三年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因此,您购买该基金后,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发起式基金是指,基金管理人在募集基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生效”、“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特定风险。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六、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申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许可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进行了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相关推荐
打开APP看全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