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注册制 改革向未来(第六期) 一图读懂异常交易行为之虚假申报

2023-05-17 14:19

定义:虚假申报,是指不以成交为目的,通过大量申报并撤销等行为,引诱、误导或者影响其他投资者正常交易决策的异常交易行为。

情形:

一、开盘集合竞价阶段

开盘集合竞价阶段同时存在下列情形的,沪深交易所对有关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一)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以偏离前收盘价3%以上的价格,或者其他股票以偏离前收盘价5%以上的价格申报买入或者卖出;

(二)累计申报数量或者金额较大;

(三)累计申报数量占市场同方向申报总量的比例较高;

(四)累计撤销申报数量占累计申报数量的50%以上;

(五)以低于申报买入价格反向申报卖出或者以高于申报卖出价格反向申报买入;

(六)主板风险警示股票开盘集合竞价虚拟参考价涨(跌)幅3%以上,或者其他股票开盘集合竞价虚拟参考价涨(跌)幅5%以上。

二、连续竞价阶段

连续竞价阶段同时存在下列情形的,沪深交易所对有关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一)最优5档内申报买入或者卖出;

(二)单笔申报后,在实时最优5档内累计剩余有效申报数量或者金额巨大,且占市场同方向最优5档剩余有效申报总量的比例较高;

(三)满足上述情形的申报发生多次;

(四)累计撤销申报数量占累计申报数量的50%以上;

(五)存在反向卖出(买入)成交。

注:连续竞价阶段2次以上同时存在下列情形的,沪深交易所对有关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一)股票交易价格处于涨(跌)幅限制状态;

(二)单笔以涨(跌)幅限制价格申报后,在该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数量或者金额巨大,且占市场该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总量的比例较高;

(三)单笔撤销以涨(跌)幅限制价格的申报后,在涨(跌)幅限制价格的累计撤销申报数量占以该价格累计申报数量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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