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北交易所重大资产重组审核(第四期) 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一般重组上市条件

2023-05-30 20:54

适格主体

标准

沪深主板

重组上市标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发行条件、相关板块定位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资产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最近净利润均为,且最近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科创板

标的资产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②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创业板

标的资产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②最近一年净利润为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北交所

标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资产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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