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速览丨深化市场融合:沪深交易所推出沪深港通业务新实施方法

招商证券投教基地 2024-07-24 12:06

为持续优化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扩大沪深港通ETF标的范围,2024年6月14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以下均简称《实施办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深港通ETF扩容将于2024年7月22日生效。本次修订有哪些举措,下面跟牛牛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调整沪深港股通ETF范围

本次《实施办法》修订内容主要是调整沪股通、深股通、港股通ETF范围。

 

一是调整沪股通、深股通ETF和港股通ETF有关规模和权重占比的调入要求。沪股通和深股通方面,ETF纳入规模门槛由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调入比例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且沪股通股票和深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

港股通方面,ETF纳入规模门槛由不低于港币17亿元调整为不低于港币5.5亿元;调入比例统一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联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且港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不低于60%”,不再以指数进行区分。

二是调整沪股通、深股通ETF和港股通ETF有关规模和权重占比的调出情形。沪股通和深股通方面,ETF调出规模由低于人民币10亿元调整为低于人民币4亿元;调出比例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或沪股通股票和深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

港股通方面,调出规模由低于港币12亿元调整为低于港币4.5亿元;调出比例统一调整为“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中,联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或港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低于55%”,不再以指数进行区分。

沪深港股通ETF首次调入考察日

值得注意的是,沪深交易所还发布了《实施办法》修订施行后首次沪深港股通ETF考察和调整安排。

《实施办法》修订施行后沪股通、深股通、港股通ETF首次调入的考察日为6月17日。在前述考察日符合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沪深交易所和联交所上市股票ETF将调入沪股通和深股通、港股通ETF,但调入生效日前触及实施办法相关调出情形的除外。

沪股通、深股通、港股通ETF调整名单将于7月12日由各大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另行公告,预计自7月22日起生效。

《实施办法》施行衔接安排

一是,个别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在税费、公司行为等方面存在特殊安排,现有沪深港通业务安排和技术系统无法支持,该类公司股票仍暂不纳入港股通股票。

二是,2022年7月25日前已开通沪深股通权限的内地投资者,仍可以继续卖出其持有的沪深股通标的证券,但不得主动买入。

三是,沪深股通标的证券属于科创板和创业板股票的,仍暂不参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实施办法涉及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规定继续暂不实施;沪深股通ETF仍暂不进行担保卖空,实施办法涉及沪深股通ETF作为沪深股通标的证券担保卖空的规定继续暂不实施。前述条款具体实施时间由沪深交易所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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