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倍杠杆、以小博大、无限盈利,还有手握10亿元资金的“私募炒股大赛冠军”亲手指导。真有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一款名为掌权宝的手机APP,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让百余名投资者被骗了1700多万。这个所谓“冠军名师”根本不复存在,而投资款则全部进了幕后老板的腰包!
微信群水军横行,PS截图横飞,犯罪分子步步为营,对股民精准伏击。近日,这起诈骗大案二审宣判,诸多细节被一一公开。
“黑色”APP狂洗股民 两个月卷走上千万
本案的主犯王某生于1977年。2018年10月,因其名下的福建东南财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财经公司”)业务效益不佳,他产生了新的想法,也就是利用公司投资开发的掌权宝手机APP以经营个股期权形式骗取他人财物。
事实上,东南财经公司当时的经营范围是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转让,投资咨询(不包含证券、期货咨询)等业务,并不具备证券业务资质。
而掌权宝手机APP并未接入证券市场,并不是正规的业务平台。证人证言显示,掌权宝APP软件主要就是个股的客户数据维护功能,包括客户在APP上开户、下单。客户在线注册开户后可以看到大盘行情,如果有线下接入券商的话,可以依靠券商购买个股,但掌权宝至案发都没接入过券商,只能在线模拟买卖个股,权利金、杠杆、行权时间可以随意通过管理员账户设置。
个股期权是海外市场的成熟产品,但在境内市场的时间并不长。在2018年11月时,个股期权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规交易品种,当时只有ETF50基金期权在交易。这项业务的开户机构是各个券商,以及部分具有业务代理资格的期货公司。中国证监会官网曾明确提醒中国证监会从未批准任何机构对个人投资者提供场外个股期权交易服务。
2018年10月,王某安排人员前往浙江省宁波市某公司对利用个股期权形式进行诈骗的经营模式进行学习,内容包括微信养号、水军、直播链接等。10月中旬在公司推广培训这种模式。同年11月起,王某等人以掌权宝手机APP为载体,诱骗被害人购买个股期权形式对被害人实施诈骗。
经统计,2018年11月至12月,王某依托东南财经公司,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方某、胡某等100余名被害人资金共计1769.43万元。
宣称10倍杠杆、以小博大 伪造“私募炒股大赛冠军”
那么,王某等人的骗局是如何运作的呢?裁判文书显示,总共有以下个步骤:
第一步,引流。由担任公司引流部主管的杨某,组织引流部工作人员,通过数个微信账号搜索手机号大量添加好友,当好友达到一定人数后,开始创建微信群聊,将所加好友拉入该群。
随后,引流部工作人员将建好的微信群聊移交业务部门的业务员使用。
第二步,“水军”出场。业务部业务员在接收群聊后,将“水军”陆续添加进群,这些“水军”都是业务组工作人员担任,他们负责冒充不同身份的客户,混迹在群聊中。
之后,重磅人物“闪亮登场”,这个人就是业务组冒充的“周某鸣老师”。关于这名“老师”的介绍、直播链接、大盘分析等素材源源不断被送到群内,而且宣称“周某鸣老师”将参加凤凰杯私募炒股大赛,水军还不断赞扬这名“周某鸣老师”炒股厉害。
事实上,据证人证言,没有听说过证券业内有举办过凤凰杯私募基金炒股大赛或者凤凰杯炒股大赛的信息。
第三步,伪造夺冠信息,推销“个股期权投资”。经过前期宣传,被害人对“周某鸣老师”愈加信任。一段时间后,部分被害人就会被拉入另外的新群,群内由扮演“周启鸣老师”助理的微信号在新群内推送个股期权的相关知识,宣称个股期权投资小回报大,客户投资资金会按照1:10的比例放大市值。
此外,“助理”还宣称,“周启鸣老师”在凤凰杯私募大赛夺冠,获取10个亿的私募基金,会优先安排涨势好的股票带领客户进行操作赚钱等信息,早已埋伏好的水军则在群内予以附和,被害人越陷越深。
诱导股民投资个股期权 钱款均进了老板腰包
“气氛组”任务完成,王某等人开始了最后的收割。
在被害人表示出投资意愿时,由业务员扮演的“凤凰杯开户专员”就会指导被害人下载并注册掌权宝手机APP,随后向被害人发送实际由王某控制的银行账号,引导被害人转帐准备购买个股期权。
被害人转账后,掌权宝后台会进行虚假确认操作,待注资完成后,业务员会再次拉被害人入群,在该群内扮演“周启鸣老师”、“周启鸣老师助理”的业务员向被害人指定购买个股期权。
据“水军”之一的洪某供述,他用昵称“周某鸣”“周某鸣老师助理”“开户专员”三个微信号扮演三个不同角色,此外还有三个扮演水军的微信号。
与此同时,群内的其他水军,则会发送经过PS处理的自己个股期权获利截图,诱骗被害人再次支付高额“手续费”在掌权宝上购买虚假个股期权。实际上,水军可以在掌权宝上随意存入金额,不用自己真正花钱。
此后,按照剧本,被害人投入的钱均因指定购买的个股期权涨幅未达到预期而亏损,资金实际则会被王某非法占有。如果客户亏损后质问周某鸣老师的能力问题,多个水军会在群里起哄说是最近股市行情不好。
被害人之一的李某表示,2018年11月被拉进微信群后,就按网络直播老师的指示在掌权宝上购买期权,“他们都是在微信群里下指令,教我购买期权的金额和时间等,掌权宝平台充值是通过支付宝转到老师提供的一个支付宝账户上,然后他们把钱转入平台购买期权”。2018年12月4日至12月6日,李某先后两次向掌权宝平台提供的支付宝账户转账共24.6万元,12月中旬到期后发出提现要求时,已经无法提现。
主犯被认定犯诈骗罪 终审获刑十三年
但王某的“发财梦”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
2018年12月22日,王某被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1月29日被逮捕。其他犯罪嫌疑人随后也陆续落网。
今年8月,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钱款,已构成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获刑一年八个月到六年不等。
一审宣判后,王某上诉提出,本案的本质上是场外的股票期权交易,王某的行为应当定性为非法经营罪。
二审法院四川省高院审查后认为,王某明知公司没有经营场外股票期权交易资质的情况下,虚构股票期权交易平台,通过虚构的老师、比赛、盈利截图等方式诱导被害人通过其掌控的掌权宝APP进行所谓的股票期权投资,投资款项全部进入了王某控制的个人账户。
王某及其公司未提供任何产品或服务,没有任何真实的经营行为,完全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让被害人误以为其投入的资金通过掌权宝APP进入了真实的证券交易市场,从而将资金转入王某的个人账户。
王某虽然通过东南财经公司与证券公司签订了“场外衍生品交易协议”,但该协议仅仅证实东南财经公司可以作为机构投资者购买股票期权,东南财经公司不得为第三方提供规避监管的通道或便利。但是王某多次供称其不懂股票期权,其对签订的“场外衍生品交易协议”内容也不清楚,最后也没将资金投入真实的交易市场,充分说明王某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将被害人资金进行投资,签订协议只是方便其实施诈骗的幌子。
被害人自从加入了原审被告人建立的微信群之后,完全处于编织的谎言网之中,推荐股票的老师是假的,助理是假的,群内其他“投资人”及其获利的截图也是假的。按照原审被告人的意图进行所谓的投资,其投资的走向完全在原审被告人的掌控之下,先期的盈利只是引诱被害人进一步加大投入的诱饵,在被害人已经受到蒙蔽的情况下,原审被告人通过逆向指导,导致被害人“亏损”,直至完全占有被害人投入的资金。
二审法院最终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并在今年12月21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