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券商债券业务再领“罚单”。
3月3日,深圳证监局披露对中山证券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发现公司在从事债券承销及受托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不充分、未及时披露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等问题,要求加强内控管理,开展自查整改。
根据未经审计的数据显示,在去年牛市大背景下,中山证券营业收入12.56亿元,同比增幅仅1.62%。其中,下半年业绩表现完全拖累上半年的业绩贡献,或与去年多个业务被监管层暂停有关。新高管团队今年如何带领中山证券突破业务困境,市场拭目以待。
债券业务被控三大问题
作为公司的优势业务,中山证券公司债承销持续位列第一梯队。根据Wind统计,仅公司债承销规模,中山证券2020年承销金额878.6亿元,排在行业第9名;2019年第9名;2018年第10名。然而,债券业务近年来屡遭处罚。
3月3日深圳证监局披露对中山证券的罚单。深圳证监局称,经检查,中山证券在从事债券承销及受托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三大问题:
第一,债券承销尽职调查方面,个别债券项目对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核查不充分,未对有关大额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及定价公允性关键问题独立、审慎核查判断。个别债券项目对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债务人情况、担保人履行担保程序等情况调查不充分。个别债券项目对募集文件的核查工作质量不高,募集说明书有关内容表述不准确。
第二,债券受托管理方面,个别债券项目未就可能对增信措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谨慎评估并及时披露,未及时披露未按时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第三,内部控制方面,相关质量控制程序未能发现并纠正多个项目工作底稿整理不规范等问题。
深圳证监局认为,以上情形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十条以及《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中山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措施自决定书下发之日起执行。中山证券应加强债券承销及受托管理业务的内控管理,认真开展自查整改。
一年多前,中山证券在债券业务上犯同类问题。2019年10月深圳证监局发现公司部分债券承销项目存在尽职调查不充分、内核环节把关不严、防范利益冲突管理机制不到位、工作底稿留痕不完善等情形;部分资产证券化项目存在监督检查基础资产现金流不到位的情形,对中山证券出具警示函。
个别项目此前被其他地区证监局点名处罚。2020年11月30日山东证监局称,作为金茂集团公司债券“16金茂01”的承销机构,中山证券未审慎调查金茂集团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对外担保等事项。2018年黑龙江证监局认为,中山证券在亿阳集团2016年发行的4只债券承销及受托管理过程中存在多个问题,比如对亿阳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尽职调查不全面,对相关人员兼职情况和对外投资情况核查不到位,存在遗漏,尽职调查底稿不完善等。
除罚单外,中山证券也陷入亿阳集团债券的法律纠纷中。2020年年底,外贸信托与融通资本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诉讼,亿阳集团、中山证券及华泰联合证券作为被告。
去年下半年亏损,多个业务受限
回顾去年成绩表现,锦龙股份公告,2020年中山证券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中山证券营业收入12.56亿元,同比增幅仅1.62%;净利润去年2.53亿,同比增长10%。
缘何在去年大牛市背景下,中山证券业绩并未有突出表现?未经审计的去年上半年数据显示,净利润实际上已经达到2.86亿元,同比增幅56%,这就意味着中山证券去年下半年净利润竟然出现亏损!
根据券商中国记者此前报道,下半年中山证券“内斗”白热化,最终董事长林炳城与总裁胡映璐双双换人。吴小静、康福华走马上任,成为中山证券新任董事长、总裁。对于中山证券新高管团队而言,如何重整旗鼓以及破局业务困境,是不小的挑战。
中山证券多个业务被监管层暂停。深圳证监局2020年出具罚单,暂停中山证券新增资管产品备案,暂停新增资本消耗型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融券等),暂停以自有资金或资管资金与关联方进行对手方交易,包括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等。
而在去年12月,发改委发布《2019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结果显示中山证券被列为C类主承销商。据发改委表述,列为C类的承销机构,自评价结果公布之日起,限制其担任优质企业债券的主承销商,并要求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