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量巨大!证监会重磅发声
李树超 2024-01-19 20:24
1月19日,证监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围绕“注册制改革”“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两大主题,还有市场关心的某些机构在股指期货开大额空单恶意做空,“A股退市率不高”,加强IPO监管,减持新规实施,投融资平衡发展,以及资本市场法律制度计划和安排等,都做了详细解读,内容非常丰富。出席本次发布会的监管领导有:证监会综合业务司主要负责人周小舟、发行司司长严伯进、机构司司长申兵、上市司司长郭瑞明、法治司负责人程合红、期货司司长李至斌、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处罚委办公室主任滕必焱、投服中心党委书记、董事长夏建亭等,他们介绍了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发言人高莉主持新闻发布会。1月19日的发布会上,证监会综合业务司主要负责人周小舟介绍了有关注册制改革情况。周小舟指出,境外成熟市场普遍实行注册制,但没有统一的模式。在改革之初,证监会就明确提出注册制改革3原则。一是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二是借鉴全球最佳实践;三是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特征。 周小舟表示,注册制改革说到底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证监会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推动市场各方归位尽责,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针对我国资本市场的特色,周小舟指出,我国资本市场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发行上市机会比较稀缺,市场参与主体不够成熟,法治诚信环境还不完善。特别是个人投资者超过2.2亿人,这是哪个国家都没有的,是最大的国情市情。针对这些特点,我国注册制形成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和监管政策。比如,板块定位、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对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加强审核把关等。周小舟强调,注册制改革,绝不是个别人讲的“注册制就是将IPO审核从证监会搬到交易所”,而是一场从底层逻辑到思想理念、行为方式的深刻变革,涉及资本市场入口与出口、一二级市场、投融资、立法与执法等各领域全链条。证监会坚持注册制改革3原则,并贯穿于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在实践中逐步走出了一条试点先行、先增量后存量、以板块为载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注册制改革之路。周小舟着重就注册制下透明度、监管执法和基础制度完善,介绍了相关情况。他总结道,总的看,注册制主要制度安排已基本定型,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实现系统性重塑,市场对法治的敬畏之心更强了,市场生态不断净化,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更加受到保护,监管部门自身的透明度更高、各种约束更强了。针对资本市场法治建设,证监会法治司负责人程合红表示,证监会按照法治建设要求,主要作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完善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目前,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四梁八柱”已经齐备,形成了以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和衍生品法为核心,以刑法、民法、行政处罚法等为支撑,以700余部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证监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干,以众多的交易所业务规则、行业自律规则为配套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法律体系,总体上实现了各类市场行为和监管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三是强化立体化追责,严惩“首恶”。以紫晶存储欺诈发行案的查处为例,在上述打击证券违法犯罪体制机制下,证监会会同相关各方围绕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以及有关中介机构实行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全方位追责。这样立体化追责的叠加效应是极其巨大的。对证券违法犯罪活动的“杀伤力”“震慑力”远远大于单项的处罚处理,使得违法犯罪分子无可逃遁。针对“A股退市率不高”的市场观点,证监会上市司司长郭瑞明表示,我们也关注到市场上“A股退市率不高”的观点。退市改革的核心是坚持“应退尽退”,在退得下的同时还要退得稳,也并不是退得越多越好。 数据显示,改革3年来,共有127家公司退市,其中104家强制退市,强制退市数量是改革以前10年的近3倍,整体呈现两个特点:一是面值退市显著增多,去年面值退市的数量接近全部退市公司的一半,市场优胜劣汰的自我调节机制开始形成;二是重大违法类退市增多,去年8家公司因达到重大违法标准进入退市程序。这些公司的退市带动中介履职、投资理念、市场生态发生了深刻变化,总体符合改革预期。郭瑞明举例说,以美国为代表的境外市场退市是以私有化、被其他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为主,是自愿退市为主,有些市场自愿退市占总退市比例超过90%,真正强制退市的比例也不高。这些公司退市是自身战略考量,主动作出的市场化选择。A股强制退市的公司不少,但重组退市、主动退市案例大幅少于境外市场。郭瑞明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改革要求持续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一是继续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支持通过吸收合并等方式有效整合资源,推动完善破产重整制度。二是严格执行退市规则,坚持“应退尽退”,严厉打击退市过程中伴生的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意“保壳”行为,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三是坚决防止“一退了之”。公司及相关方违法违规的,即使退市也要坚决追责;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支持投资者运用《证券法》规定的各项赔偿救济举措,维护自身权益;推动退市公司依法、有序进入退市板块,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和交易权等基本权利。针对近期市场消息称,某些机构在股指期货上开大额空单,恶意做空市场,期货司司长李至斌表示,我们已关注到,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排查。当前,股指期货的整体持仓较为分散,暂未发现客户集中大量加空仓的现象,也暂未发现关联账户联合做空的行为。由于期货公司没有自营业务,期货交易所披露的期货公司持仓均为经纪业务客户的持仓。李至斌表示,经排查,目前股指期货的空头持仓很大一部分是客户的套期保值仓位。客户进行套期保值,有利于其稳定股票市场持仓。李至斌进一步表示,股指期货期权是资本市场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在促进市场结构优化和稳定运行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以来,股指期货期权市场总体运行稳健,股指期货日均成交金额为3791.8亿元,日均持仓金额为9656.3亿元;股指期权日均成交金额为18.09亿元,日均持仓金额为52.49亿元;股指期货期权日均成交持仓比为0.48,处于正常合理区间。“我们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对交易行为的全流程监管,加大监测监控预警排查力度,全力维护市场安全平稳运行。”李至斌称。针对IPO监管,证监会发行司司长严伯进表示,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把关。可以说,发行监管更加严格,对IPO企业的质量要求更高。试点注册制以来,证监会和交易所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持续向市场传导从严监管理念,申报企业和中介机构都切身感受到责任和压力。试点注册制5年来审结的1000多家企业中,撤回和否决比例近四成,坚决把“带病闯关”和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挡在市场大门之外。 实践中,证监会和交易所坚持从严审核,综合运用审核问询、现场检查、专项核查等手段防范财务造假,强化内控和公司治理要求,关注持续经营能力,精准执行产业政策,整治信息披露中的过度包装、“伪创新”等问题,强化发行定价等行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同时,证监会坚决落实“申报即担责”,对审核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发行人、中介机构,按照问题性质,该整改的整改、该问责的问责、该移送立案的移送立案。严伯进表示,注册制一大变化是更加透明化阳光化,市场行为以及审核的程序、规则、结果都是公开的。这既有利于约束市场行为,也有利于增强发行监管效果。针对如何进一步强化对融资融券违规行为的监管,机构司司长申兵表示,前期限售股出借融券问题引发市场关注,为维护市场公平,打击各类不当套利行为,证监会加大了对限售股出借融券的监管力度。2023年10月,发布通知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管计划出借证券,并适度限制其他战略投资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 申兵指出,新规发布后,证监会通过加强穿透式管理、现场检查、监管处罚等方式督促证券公司严格落实新规要求。总体看,政策落实效果符合预期。截至目前,融券余额较新规实施之初降幅达23.4%;战略投资者出借余额降幅更大,达到35.7%。此外,新规发布后存在高管战略投资者的新股上市,上市初期均未发生出借,说明新规的落实效果是良好的。申兵指出,下一步,证监会将始终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强化监管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欢迎市场各方共同监督规定执行。针对减持新规的实施情况,上市司司长郭瑞明表示,总体看,我国市场的股份减持制度相比境外市场更严。按当前指标测算,沪深共有近2300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受到限制。一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还主动终止减持计划。对于各类违规减持,郭瑞明表示,证监会会及时责令改正,相关主体主动购回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收益;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罚,维护了减持制度的严肃性。不过,谈及减持新规会否影响创投机构运作,郭瑞明指出,为引导更多创投机构投早投小,促进资本形成。证监会早在2018年就发布了《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又做了修订,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资期限越长,减持限制越少。这一政策自2020年以来没有任何改变,并将长期保持稳定,以促进“募、投、管、退”良性循环。 去年8月27日,证监会在充分听取市场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要求破发、破净或分红不达标的上市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9月26日,两所发布配套业务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执行口径。这些规定主要是进一步严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督促其专注公司经营,提高回报投资者的能力和水平。2023年8月底和11月初,证监会和交易所两次向市场介绍了优化再融资的监管安排,包括限制破净、破发等情形企业再融资,要求必须在用好用足前次募集资金的前提下才能再融资,等等。证监会发行司司长严伯进表示,再融资政策优化的核心是从严从紧、扶优限劣。一方面加强逆周期调节,对再融资进一步严格要求,维护一二级市场平衡发展,另一方面满足上市公司的合理融资需求。事实上,优化再融资安排落地以来,再融资公告预案和受理家数少了,说明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更加审慎理性。同时,核发批文数量明显下降,去年9月~12月核发95家批文,较前8个月月均减少40%,严格把关的监管导向更加鲜明。启动发行和再融资募集资金也少了,去年9月~12月,募集资金月均为271亿元,较前8个月下降43%,逆周期调节和扶优限劣的效果正在显现。针对融资端与投资端如何平衡发展,机构司司长申兵表示,证监会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融资端与投资端动态平衡,2019年启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后,我们在保持IPO常态化的同时,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加大中长期资金引入力度,积极培育主动稳定的长期投资力量。从融资端看,近五年A股IPO总额为2.2万亿元,再融资总额为3.8万亿元,合计融资总额约达6万亿元。从投资端看,我们加强投资端建设,积极推动各类投资者加大对A股市场的投资力度。公募基金、养老金、保险等中长期资金合计持有A股流通市值从6.4万亿元增长至15.9万亿元,增长超1倍,持股占比从17%提升至23%。权益类基金从2.3万亿元增长至7万亿元,占公募基金规模比例从18%提升至26%。北上资金持A股流通市值从0.7万亿元增长至2万亿元。个人投资者持有A股流通市值从10.8万亿元增长至22.1万亿元。资本市场投融资两端总体保持平衡发展。与此同时,近五年A股累计分红8.4万亿元,分红金额超过当期融资额;公募基金累计盈利2万亿元,分红2.2万亿元。申兵指出,在推动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的新阶段,证监会将全面对标对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确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市场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投融资两端协调发展,持续提升资本市场吸引力和投资者长期回报。谈及证监会在完善资本市场法律制度方面的计划和安排,法治司负责人程合红表示,接下来,证监会将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贯彻实施期货和衍生品法、新公司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新的法律法规配套制度规则的制定完善工作,确保新的法律制度的落地与前后衔接一致,包括修改制定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二是配合做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制定完善工作。包括起草制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研究修订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配合有关司法机关制定完善包括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方面在内的相关司法解释等。 三是持续做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日常立改废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