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资管新规过渡期临近结束,银行理财子公司逐步成为资管行业新生力量与主要参与机构。能否投资私募股权市场,如何投资都成为创投圈关注的焦点。
近日,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工商信息发生多项变更。投资人中新,增信银理财(出资5000万人民币)、上海国泰君安创新股权投资母基金中心(出资10000万人民币)等。
值得注意的是,信银理财的出资,这是银行理财子公司首次对S股权基金进行直接投资。
“期限错配”仍是最大阻碍
近年来,随着银行理财子公司逐步进入私募股权投资市场,通常以直接投资未上市公司,以及发行私募理财产品的形式进行投资,但是鲜少直接投资私募股权基金。
FOF Weekly合伙人周瑞智认为,目前,银行理财产品期限大多在1个月至1年之间,2年较少,5年以上的期限基本没有,而私募股权基金一般都在5年以上。以前,为了解决错配问题,银行通过理财产品的滚动发行来实现“以短配长”,但资管新规出台之后,这种滚动发行被列入禁止性业务。此后,“期限错配“成为银行理财资金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难以逾越的障碍。
这次投资s基金是否意味着跨越了“期限错配”的障碍呢?周瑞智表示,并没有。S基金的期限一般在3年左右,仍然是银行理财子公司能都接受的期限之内。
最重要的是,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产业投资基金是国家大基金旗下聚焦装备材料领域的子基金。这并不意味着,市场化的S基金也可以获得银行系理财子公司的青睐。
市场人士认为,不解决“期限错配”的问题,银行理财子公司的资金对于需要长线资金的创投机构来说,无疑于“望梅止渴”。
《商业银行法》正在修订中 银行出资私募股权市场有望破冰
前不久,中、农、工、建、交5家国有银行相继发布公告称,其参与投资设立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已获银保监会批复同意。公告显示,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均计划出资80亿元,交通银行将出资75亿元,资金将分批在5年内实缴到位。
根据公告显示,这五家国有银行都是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
事实上,在我国,商业银行直接向股权基金出资是有着限制的。根据现有的《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另有规定除外。
此次,五大国有行股东注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的事宜获批,这背后传递出的深层次利好信号更值得关注。
业内人士分析,去年10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时隔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首次迎来全面修订。就在修订《商业银行法》期间,今年1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其中,第18条专门提到了创投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并鼓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与创投基金、产业基金合作。
在此种背景下,正在修订中的《商业银行法》有可能会破除银行出资股权基金的障碍,五大行获批注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就是在释放这样的积极信号,周瑞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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