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试点“首席数据官”制度,这是个什么“官”?

王明弘 2021-08-11 12:50

深圳对大数据的重视程度又一次走在全国各大城市的前列。

近日,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将在市本级政府,福田等4个区政府,市公安局等8个市直单位试点设立首席数据官,首要职责为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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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继今年7月6日,深圳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对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收集、强制个性化广告推荐等有关数据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后推出的又一重磅文件。

那么,深圳试点的“首席数据官”是个什么“官”,分别由谁来担任?有哪些职责呢?《方案》又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

分管数字政府建设行政副职及以上领导兼任  

根据《方案》,深圳在市政府、试点区政府、试点部门分别设立本级政府和本部门首席数据官,原则上首席数据官由本级政府或本部门分管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行政副职及以上领导兼任,市、试点区政府首席数据官由市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一任免;试点部门首席数据官由本部门任免,报市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个方面主要职责  

据介绍,深圳首席数据官职责主要为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完善数据标准化管理、推进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实施常态化指导监督、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开展特色数据应用探索六大方面。

同时,深圳首席数据官将结合各自数据资源和业务应用基础与特点,开展特色数据应用探索。福田区重点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开发利用,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科研和企业提供更好的数据支撑和服务;南山区重点推广“一官两员”(即首席信息官、数据专员和政务专员)制度经验,努力提升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处置能力;宝安区重点开展智能社会治理应用,积极探索城市治理新路径;坪山区重点探索推广首席信息官和首席隐私官经验,强化信息化建设统筹和政务数据分级分类与隐私保护。

首席数据官制度具有示范引领意义 三大亮点最有特色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对《方案》进行解读时介绍,推动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是深圳市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一项创新性、制度性安排,在全省具有示范引领意义。试点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共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强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一是在重点任务层面上。结合市级现状和工作安排,以深入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实施为重要抓手,配套建立相关法规制度,建立完善管理机制等,规范各类数据管理。重点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等方面工作,打造国际新型智慧城市标杆;以“全球数据应用创新大赛”为抓手,积极促进数据开发共享利用,推动数字红利不断释放等。

二是在特色应用层面上。试点区和部门结合各自数据资源和业务应用基础与特点,开展特色数据应用探索,先行先试。福田区重点依托深圳人工智能应用创新服务中心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进数据开放支持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科研和企业服务;南山区重点推广“一官两员”(即首席信息官、数据专员和政务专员)制度经验,提升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处置能力;宝安区重点开展智能社会治理应用,提升数据应用质量和效能,探索城市治理的新路;坪山区重点开展推广首席信息官和首席隐私官经验,强化信息化建设的统筹推进、政务数据的分级分类与隐私保护;各试点部门结合行业业务管理和行业数据特点,开展行业特色数据应用。

三是在引进人才层面上。为了更好地开展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鼓励纳入试点的各区和部门结合实际,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和购买专业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人才,创新数据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专业人才作用,协助首席数据官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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