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
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下称《特别措施》),内容主要涵盖6大领域,包括24条具体措施。六大领域主要有科技领域、金融领域、医疗领域、教育文化领域、交通领域和其他领域。
其中,《特别措施》提到,将组建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研究设立数据要素交易场所,优化先进技术应用市场准入环境,推动深港澳地区保险市场互联互通,放宽医药和医疗器械市场准入,支持深圳统一布局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等。
“深圳是一座因创新而生的城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一张白纸上的精彩演绎。”发改委党组成员、秘书长赵辰昕表示,选择深圳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就是围绕放宽准入限制、优化准入环境、破除准入壁垒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以此探索更加灵活、更加科学的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在六大领域放宽完善市场准入
《特别措施》内容主要涵盖6大领域,包括24条具体措施。六大领域主要有科技领域、金融领域、医疗领域、教育文化领域、交通领域和其他领域。
在科技领域,共5条特别措施,包括创新市场准入方式建立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交易平台、放宽数据要素交易和跨境数据业务市场准入、优化先进技术应用市场准入环境、优化5G与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方式、支持设立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
在金融领域,共4条特别措施,包括提升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支持能力、推动深港澳地区保险市场互联互通、提升贸易跨境结算便利度、优化基础设施REITs市场环境。
在医疗领域,共4条特别措施,包括放宽医药和医疗器械市场准入限制、试点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优化人类遗传资源审批准入服务、放宽医疗机构资质和业务准入限制。
在教育文化领域,共2条特别措施,包括支持深圳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优化网络游戏、视听、直播领域市场环境。
在交通领域,共4条特别措施,包括优化邮轮游艇行业发展市场准入环境、统一构建海陆空全空间无人系统准入标准和开放应用平台、放宽航空领域准入限制、支持深圳统一布局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在其他领域,共5条特别措施,包括完善深圳珠宝玉石行业准入体系、放宽通信行业准入限制、开展检验检测和认证结果采信试点、放宽城市更新业务市场准入推进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养老托育市场发展环境。
组建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
在科技领域,《特别措施》提出,要创新市场准入方式建立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交易平台。支持深圳优化同类交易场所布局,组建市场化运作的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打造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企业和产品市场准入新平台。
《特别措施》还鼓励市场主体依托中心开展采购,设立贸易联盟并按市场化运作方式提供国际贸易资金支持,汇聚企业对关键元器件的采购需求,以集中采购方式提高供应链整体谈判优势。同时,支持设立基础电子元器件检测认证及实验平台,面向智能终端、5G、智能汽车、高端装备等重点市场,加快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加强提质增效,降低相关测试认证成本。
研究设立数据要素交易场所
在科技领域,《特别措施》提出,放宽数据要素交易和跨境数据业务等相关领域市场准入。审慎研究设立数据要素交易场所,加快数据要素在粤港澳大湾区的集聚与流通,鼓励深圳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下,开展地方性政策研究探索,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信息权益和数据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技术标准。
根据《意见》内容,深圳将以人民币结算为主,研究推出一批需求明确、交易高频和数据标准化程度高的数据资产交易产品,利用区块链、量子信息等先进技术实现数据可交易、流向可追溯、安全有保障,探索建立数据要素交易领域相关标准体系。
《意见》还提出,将探索建设离岸数据交易平台,以国际互联网转接等核心业态,带动发展数字贸易、离岸数据服务外包、互联网创新孵化等关联业态,汇聚国际数据资源,完善相关管理机制。
推动深港澳地区保险市场互联互通
在金融领域,《特别措施》提出,将完善金融投资领域准入方式,包括将提升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支持能力、推动深港澳地区保险市场互联互通、提升贸易跨境结算便利度、优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环境。
在提升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支持能力上,《特别措施》提出,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农产品供应链产业链核心企业(以下简称核心企业),开展存货、仓单、订单质押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业务,降低下游经销商融资成本。同时,稳妥规范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探索运用数字人民币进行交易结算。
在推动深港澳地区保险市场互联互通上,《特别措施》提出,在符合现有的法律法规前提下,为已购买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的港澳保险产品的客户提供便利化保全、理赔等服务,推动深圳与港澳地区建立有关资金互通、市场互联机制,试点在深圳公立医院开通港澳保险直接结算服务并允许报销使用境外药品。
在提升贸易跨境结算便利度上,《特别措施》提出,支持境内银行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制定供应链优质企业白名单,优化供应链核心企业对外付款结算流程,凭优质企业提交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或收付款指令,直接为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研究支持供应链上下游优质企业开展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收付。鼓励深圳针对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内优质企业制定支持政策。
在提升贸易跨境结算便利度上,《特别措施》提出,优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环境。探索基础设施收费机制改革,针对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探索创新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按照使用者付费、受益者补偿原则,合理提高资产端收费标准,提升资产收益率。研究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税收政策,支持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减轻企业和投资者负担。
放宽医药和医疗器械市场准入
在在医疗领域,《特别措施》提出,要创新医药健康领域市场准入机制,包括将放宽医药和医疗器械市场准入限制、试点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优化人类遗传资源审批准入服务、放宽医疗机构资质和业务准入限制。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郭子平表示,深圳将重点从四个方面推动医疗健康领域体制机制创新发展:
一是扶持第三方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发展。深圳将重点支持市场化机构开展医疗器械检测能力建设,鼓励更多机构争取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家药监局认定,提升医疗器械检验服务能力,促进大湾区乃至全国医疗器械产业跨越式发展。
二是推广真实世界数据应用。深圳将在本地医院探索推广真实世界数据应用试点,扩大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试点品种,支持国内外先进产品在深圳优先使用;同时,深圳将建设真实世界临床数据平台及数据管理体系,规范真实世界数据的采集、处理、存储、监管工作,保障数据真实性,推动真实世界数据注册审批工作开展。
三是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深圳将建立电子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处方流转过程监管,保障处方真实、全程可追溯,实现患者处方可查、可用;同时对接海南电子处方中心,共同探索建立信息互联互通互认机制。
四是放宽医疗机构资质和业务准入限制。深圳将适当延长国际医师在深行医的临床诊疗活动年限,在医师协会审查后对境外医疗技术骨干豁免职业资格考试要求;积极探索开展国际远程会诊和外国医生远程诊疗备案制;制定扶持措施,支持医疗机构与合同研究组织(CRO)合作,提升药物临床试验服务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
支持深圳统一布局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在交通运输领域,《特别措施》提出,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准入放宽和环境优化,支持深圳统一布局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支持深圳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充换储放一体化新型基础设施,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限制,推进车路协同和无人驾驶技术应用。
《特别措施》提出,将重点加快干线公路沿线服务区快速充换电设施布局,推进城区、产业园区、景区和公共服务场所停车场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建设,简化项目报备程序及规划建设、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方面审批流程,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
《特别措施》还鼓励相关企业围绕充换电业务开展商业模式创新示范,探索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制度,支持引导电网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电池制造及运营、交通、地产、物业等相关领域企业按照市场化方式组建投资建设运营公司,鼓励创新方式开展各类业务合作,提高充换电业务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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