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份发布加快建设国际财富管理中心相关文件后,今日又发布《深圳市金融科技专项发展规划(2022-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等多份文件通知。意见稿提出,力争到2025年,将深圳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科技中心城市。
意见稿表示,力争到2025年,在全市形成5个左右以金融科技为发展重点的园区、楼宇,并形成较为完善的金融科技配套支持服务体系。集聚培育10家以上国际知名的金融科技领军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类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国家级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平台增至5家。
为此,深圳提出了五大目标、八大任务。
五大目标:产业集聚、技术突破、应用广泛、人才培育、监管创新
——金融科技集聚效应不断显现。在全市形成5个左右以金融科技为发展重点的园区、楼宇,并形成较为完善的金融科技配套支持服务体系。集聚培育10家以上国际知名的金融科技领军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类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国家级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平台增至5家。
——金融科技技术创新重点突破。充分发挥深圳市创新资源集聚优势,推动金融科技关键软硬件应用研究攻关持续深入、场景适配不断加强、成果转化更加顺畅,在芯片、算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效能稳步提升,产学研用互为支撑、稳健高效的技术供应体系和开放创新生态更加健全。
——金融科技场景应用广泛普及。金融科技产品种类不断丰富、应用场景持续拓展、普惠范围有序扩大,金融机构上云用数赋智水平稳步提高,金融业数字化迈入深化发展新阶段。数字普惠金融和无障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科技赋能金融资源更加精准高效地配置,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金融科技人才培育初具成效。金融科技人才规模显著提升、集聚效应持续增强,取得深港澳金融科技师资格人数达到1000人,形成较为完善的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和评价体系,初步建成鼓励创新创业、宜居宜业的金融科技人才发展环境。
——监管科技创新应用走在前列。培育一批在合规科技、监管科技、伦理规范等领域具备较强竞争优势的优质企业,形成较为完善的金融科技治理体系,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进一步强化,数字化监管能力持续提升,与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相匹配的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健全。
八大任务:包括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类企业上市融资
一是推动金融科技机构高水平集聚。吸引集聚各类金融科技创新主体,加大《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等系列政策宣传推广力度;推动建设若干金融科技集聚功能区,支持各区结合自身优势制定差异化措施;支持金融信创产业及攻关基地发展,集聚一批优质信创企业,不断健全金融信创全产业链配套供给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加强数字化转型布局,提升数字化经营能力。
二是促进金融科技特色应用集中涌现。深化普惠金融科技创新应用;促进民生金融科技探索突破;扩大绿色金融科技应用范围;推动跨境金融科技深化应用;支持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创新。
三是完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载体。鼓励金融科技基础设施机构在深发展,大力支持国家金融科技测评中心发展;打造数据开放共享与企业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深圳市数据交易场所建设,打造金融业等数据要素融合应用平台;不断丰富金融科技指数体系;支持金融科技实验室、研究中心建设。
四是支持金融科技技术研发应用。加大金融科技基础研究支持力度;推动深港金融科技产学研深度合作;鼓励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加速落地。
五是加强金融科技专业人才培养。完善金融科技人才政策体系,加强金融科技领域人才分类分步培养;深入推进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构建政产学研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六是健全金融科技投融资体系。鼓励为金融科技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推进“星耀鹏城”上市培育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类企业上市融资;联动建设国际风投创投中心与金融科技中心。
七是加强金融科技风险防控。提升监管科技应用水平,推动合规科技创新应用,加强金融科技伦理建设,推动安全技术体系及标准化建设。
八是扩大金融科技开放合作。提高水平组织举办金融科技系列活动,市政府每年举办金融科技节,市区联动组织举办金融科技大赛;加强金融科技国际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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