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7月24日)上午,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腾讯及其关联公司解除独家版权、停止高额预付金等版权费用支付方式等,恢复市场竞争状态。
2021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2016年7月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查清本交易违法实施集中的事实,充分评估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份额、控制力、集中度以及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消费者影响等因素。同时,广泛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同业竞争者意见,并多次听取腾讯陈述意见。
调查表明,本案相关市场为中国境内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正版音乐版权是网络音乐播放平台运营的核心资产和关键性资源。2016年腾讯和中国音乐集团在相关市场份额分别为30%和40%左右,腾讯通过与市场主要竞争对手合并,获得较高的市场份额,集中后实体占有的独家曲库资源超过80%,可能有能力促使上游版权方与其达成更多独家版权协议,或要求给予其优于竞争对手的交易条件,也可能有能力通过支付高额预付金等版权付费模式提高市场进入壁垒,对相关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按照发展和规范并重的原则,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腾讯及关联公司采取三十日内解除独家音乐版权、停止高额预付金等版权费用支付方式、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权方给予其优于竞争对手的条件等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措施。腾讯三年内每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履行义务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法严格监督其执行情况。
本案为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第一起案件。责令腾讯解除独家版权等措施将重塑相关市场竞争秩序,降低市场进入壁垒,使竞争者均有公平触达上游版权资源的机会,有利于将竞争的焦点从利用资本优势抢夺版权资源回归到创新服务水平、提高用户体验的理性轨道上来;有利于推动与国际接轨的合理方式计算版权费用,减轻下游运营成本;有利于培育新的市场进入者,并为现存企业创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保障消费者选择权,最终惠及广大消费者,促进网络音乐产业规范创新健康发展。
反垄断监管落下重锤
诟病已久的网络音乐独家版权休矣
孟雁北
该案直击中国境内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的“竞争痛点”,着眼打破独家版权和停止高额预付金的版权费用支付方式,终止最惠国待遇条款,重塑相关市场竞争格局,对我国网络音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必将产生深远影响,不仅彰显了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坚决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的态度和决心,对中国反垄断执法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标志性意义。
一、释放监管红利,首次对违法实施后的经营者集中采取恢复竞争的必要措施
本案是《反垄断法》实施后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市场竞争秩序的第一起案件。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是从源头避免竞争损害、防止市场垄断的重要制度安排。对达到申报标准的集中,经营者有义务及时向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集中,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0年底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对多起平台企业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作出处罚,警示从事经营者集中的企业要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工作,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维护良好市场竞争格局。从本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看出,集中行为发生后,集中后相关实体市场份额提升,版权资源进一步整合,相关市场主要竞争对手减少,市场集中度增加,网络音乐播放平台的市场进入壁垒提高,消费者福利可能受到损害。市场监管总局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份额、控制力、集中度以及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消费者影响等因素,充分评估了交易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认定本案对中国境内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为恢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准确适用《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法责令腾讯及其关联公司不得与上游版权方达成或变相达成独家版权协议或其他排他性协议、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上游版权方给予当事人优于其他竞争对手的条件、不得通过高额预付金等方式变相提高竞争对手成本,排除、限制竞争,并对腾讯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依法合规经营提出明确要求。这是本案的最大亮点,也是本案处罚决定的最大意义所在,充分体现了市场思维和法治精神,彰显了反垄断执法机构的专业性和对平台经济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
二、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要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国内和国际,促进公平竞争,反对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平台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监管执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激发平台企业的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实现平台经济规范创新持续健康的高质量发展,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
本案处理是上述原则的贯彻落实和生动体现。总体上看,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仍然是一个新兴产业,发展方兴未艾;相关企业不仅需要在中国境内市场上发展壮大,更需要“走出去”到国际市场上竞争拼搏。在对经营者集中案件附加限制性条件的选择中,如何既能够解决企业并购带来的排除、限制竞争影响,又能够充分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实现行稳致远,监管尺度的把握十分重要,考验着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智慧。本案中,市场监管总局在作出处理时,没有选择“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等结构性救济处罚措施,而是精准采取行为性救济措施,从打破独家版权、规范版权支付方式等角度入手,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为行业发展带来强劲活力的同时,也有利于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平台企业争取更多发展机会和更广阔的发展舞台奠定坚实基础。
三、精准解决竞争痛点,重构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竞争生态
在平台经济领域,因其独特的跨界竞争、动态竞争、“赢者通吃”、高度聚集化等特点,有关行为的竞争影响更加复杂,是全球反垄断执法机构面临的共同挑战。
平台作为双边或者多边市场,平台一边的资源投入,对于平台发展往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网络音乐播放平台的市场竞争中,正版音乐版权是平台运营的核心资产和关键性资源投入。获得独家授权的音乐平台可以决定是否向竞争对手平台转授权,以及转授权的价格、范围等,造成了音乐版权资源具有一定排他性。腾讯通过独家版权代理,增加了网络音乐平台获取版权内容的交易环节,提高了新进入平台获取正版音乐内容的成本,对其他竞争性平台获得必要的版权音乐内容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原料封锁”,提高了市场进入壁垒。因此,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在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中选择处罚救济措施时,采取了要求腾讯不得与上游版权方达成或变相达成独家版权协议等一系列必要措施,让相关市场的竞争者均有公平触达上游版权资源的机会,将竞争的焦点从利用资本优势非理性抢夺版权资源回归到创新服务水平,提高用户体验的理性轨道上来,对促进相关平台企业以高水平竞争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本案针对独立音乐人、新歌首发等保留了独家形式,有利于保护平台投资积极性,扶植和丰富本土音乐,促进我国相关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同时,长期以来我国网络音乐版权费用计费模式不合理、预付金过高等问题被业内诟病较多。当前采用高额预付金+收入分成的方式变相抬高相关市场进入壁垒,不利于产业创新发展。通过对本案附加限制性条件,要求腾讯基于版权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谈判要价,有利于与国际接轨逐步实现“按实际使用情况结算版权费用”的目标,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同时进一步减轻国内平台企业向境外版权商支付版权成本的负担。
如上分析,本案的最大亮点是责令腾讯及其关联公司采取必要措施恢复相关市场竞争状态,依照现行《反垄断法》,本案处以50万元罚款已是相关违法行为罚款的上限。据悉,新修订的《反垄断法》草案已大幅提高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处罚力度,待公布实施后,将进一步提高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四、关注平台经济领域市场竞争状况,持续强化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
平台经济已经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商业模式和新型经济形态,并引发了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字蝶变”,超级平台成长迅速、规模巨大、业务范围宽广,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拥有很强的社会动员能力和社会秩序塑造能力,在给社会带来效率改善和消费者福利增加的同时,也可能带来了如损害个人隐私等一系列明确或潜在的风险,其中竞争风险的规制问题已引发全球关注。例如,2021年7月9日,美国发布了一项行政命令,旨在建立一个“全政府”的机制,以加强经济竞争,防止科技行业和其他行业的反竞争行为。其中引人注意的是,该行政命令特别强调将利用反垄断相关法律应对新行业和新技术带来的挑战,包括占主导地位的互联网平台的崛起,特别是它们源于连续的合并、对新生竞争者的收购、数据的聚合、非公平竞争、对用户监控以及网络效应的存在。
平台具有以数据为生产要素、数字技术为支撑、多边性、开放性、资源配置独特性以及网络效应、锁定效应与杠杆效应等特征,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基于我国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平台的市场力量、所从事的行为以及行为对竞争、消费者福利的影响等,主动对平台所在市场进行持续性市场调研和市场竞争状况研究,密切关注平台从事的可能产生竞争风险的行为,尤其是对初创企业的扼杀式并购等。
同时,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还应对平台经济领域典型反垄断案件的后续效果进行跟踪评估,以判断反垄断处罚措施对市场的影响,评估反垄断执法机构对违法实施集中的行为所采取的救济处罚措施对市场竞争的后续影响和对行业发展的影响,以进一步增强反垄断监管执法的科学性和精准度,推进我国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立法、执法以及竞争合规水平不断提高,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孟雁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
腾讯回应:确保整改到位
今日,腾讯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出的关于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将认真遵守决定,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依法合规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市场的良性竞争。腾讯将压实责任,与腾讯音乐等关联公司在规定时限内制定整改措施方案,按照处罚决定要求全面不折不扣地完成,确保整改到位。
腾讯公司
2021年7月24日
截至7月23日,腾讯控股市值5.1万亿港元。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国市监处〔2021〕67号
当事人:腾讯控股有限公司
住 所:开曼群岛哈金斯大道克里奇广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本机关于2021年1月25日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案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本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规定,向腾讯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等权利。腾讯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一、基本情况
(一)交易方。
收购方:腾讯。1999年11月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2004年2月迁册至英属开曼群岛,2004年6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通过协议控制境内主要运营实体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社交和通信服务、社交网络平台、网络音乐平台、游戏、网络视频服务、互动娱乐直播等。2015年全球营业额为1028.63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中国境内营业额为962.51亿元。
被收购方:中国音乐集团。2012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通过协议控制境内主要运营实体海洋互动(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网络音乐平台、唱片公司出版业务、版权代理业务等。自然人(略)作为一致行动人拥有共同控制权。2015年全球及中国境内营业额均为(略)。
(二)交易概况。
2016年7月12日,腾讯以估值(略)的业务(主要是QQ音乐业务)投入中国音乐集团,获得中国音乐集团61.64%股权,取得对中国音乐集团的单独控制权。2016年12月,整合后的中国音乐集团更名为腾讯音乐娱乐集团。2017年12月6日,交易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违法事实及理由
(一)本案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本项集中前,中国音乐集团由自然人(略)共同控制。本项集中后,腾讯获得中国音乐集团61.64%股权,取得对中国音乐集团单独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
腾讯2015年全球营业额为1028.63亿元,中国境内营业额为962.51亿元,中国音乐集团2015年全球及中国境内营业额均为(略),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
《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2017年12月6日,腾讯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在此之前未向本机关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以上事实,有腾讯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架构图、股权关系图、《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申报表》、腾讯年报、《腾讯相关问题的书面说明》、《股份认购协议》等证据证明。
(二)本案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根据《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规定,同时考虑平台经济特点,在经济学分析和问卷调查基础上,本案相关市场界定为交易双方存在横向重叠的中国境内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是指通过电脑端、手机端或者其他智能终端的程序或网站,以在线播放或下载方式向消费者提供完整版权音乐录音制品播放服务的平台。网络K歌、网络直播、短视频平台等虽也提供与网络音乐相关的服务,但其核心功能、应用场景、商业模式、市场进入等与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不具有紧密替代关系,不属于同一相关商品市场。由于音乐版权的授权受各国著作权法规定限制,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中国的网络音乐播放平台获得授权的音乐版权传播范围一般为中国境内,且主要面向中国境内用户,因此相关地域市场界定为中国境内。
经深入研究,本项集中对中国境内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1. 集中后实体在相关市场具有较高市场份额。
2016年7月集中发生时,腾讯和中国音乐集团的月活跃用户数分别为1.6亿人、2.3亿人,市场份额分别为33.96%、49.07%;用户月使用时长分别为8.05亿小时、6.98亿小时,市场份额分别为45.77%、39.65%,集中双方均列市场前两位,合计市场份额超过80%。2016年集中双方在相关市场的销售金额合计(略),约占相关市场总收入规模的70%。以音乐版权核心资源占有率计算,腾讯和中国音乐集团的曲库数量分别为1210万、821万,其中独家曲库为314万、130万,曲库和独家资源的市场占有率均超过80%。
从该市场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指数)分析,交易后为6950,为高度集中市场,集中产生的增量为3350。交易导致相关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竞争被进一步削弱。
2. 集中减少相关市场主要竞争对手。
调查显示,交易前集中双方居市场前两位,竞争实力相当,彼此竞争较为紧密。根据消费者在替代性平台之间的流向选择显示,腾讯旗下QQ音乐73.6%的用户流向了中国音乐集团旗下的酷狗音乐和酷我音乐,表明如果QQ音乐提高价格或降低服务水平,可能有73.6%的用户流向中国音乐集团旗下平台,双方互为较为紧密竞争者。集中减少相关市场主要竞争对手,进一步削弱市场竞争。
3. 集中可能进一步提高相关市场进入壁垒。
一是可能提高版权资源壁垒。在集中后实体锁定较多独家版权资源的情况下,新进入者须依靠其转授权,进入相关市场较为困难。由集中带来的市场规模也使其有能力通过提前支付不可返还的高额预付金等方式向上游版权方支付版权费用,可能进一步提高市场进入壁垒。
二是可能增加用户转换成本。集中为腾讯带来较为丰富的曲库资源、较大的用户规模及充足的使用数据,相比新进入平台更能推荐符合消费者偏好的歌曲,导致用户转换平台意愿降低,从而进一步扩大用户规模,可能阻止其他竞争者达到或维持临界规模。
三是集中后市场进入活跃度不高。数据显示,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的主要进入发生在2016年初至2017年7月,2017年底集中完成后,该市场进入活跃度下降较明显。
综上,腾讯通过本项集中在中国境内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具有较高市场份额,可能使其有能力促使上游版权方对其进行独家版权授权,或者向其提供优于竞争对手的条件,也可能使腾讯有能力通过支付高额预付金等方式提高市场进入壁垒,对相关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调查同时发现,中国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发展较为迅速,腾讯主要竞争对手(略)的市场份额也呈现较快速度增长,由集中发生时的不足6%增长至近18%,增长200%左右,说明竞争对手对其竞争约束有增强的趋势。此外,网络音乐播放平台与其他平台之间近年来呈现出一定的动态竞争和跨界融合趋势,一些拥有广泛用户基础的短视频平台,如果再获得足够数量的音乐版权资源,在未来有可能成为相关市场的竞争者。
以上事实,有第三方机构统计数据和行业分析报告、《问卷调查报告》、《经济学分析报告》、腾讯和相关方提供的《授权协议》和《转授权协议》、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方的回复意见等证据证明。
三、行政处罚依据和决定
《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反垄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
根据上述规定,基于上述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本机关对腾讯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责令腾讯及其关联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恢复相关市场竞争状态:
1. 不得与上游版权方达成或变相达成独家版权协议(版权范围包括所有音乐作品及录音制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或其他排他性协议,已经达成的,须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与独立音乐人(是指音乐作品或录音制品的原始权利人,并以个人名义与音乐平台进行版权授权,且从未与任何唱片公司或经纪公司签订协议的自然人)或新歌首发的独家合作除外。与独立音乐人的独家合作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与新歌首发的独家合作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2. 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上游版权方给予当事人优于其他竞争对手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范围、授权金额、授权期限等,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协议或协议条款。已经达成的,须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
3. 依据版权实际使用情况、用户付费情况、歌曲单价、应用场景、签约期限等因素向上游版权方报价,不得通过高额预付金等方式变相提高竞争对手成本,排除、限制竞争。
(二)处以50万元罚款。
(三)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
1. 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应当事先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2. 经营者集中未达到申报标准,但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应当事先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3. 交易未构成经营者集中的,除法律规定的保护小股东权益事项外,不得参与相关企业经营决策,并在每年的年度报告中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交易基本情况等内容。
(四)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长效机制。
1. 全面规范自身竞争行为,对照《反垄断法》开展全面深入自查,检视并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2. 严格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平台内部治理规则,按照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与其他经营者开展合作。
3. 完善企业内部合规控制制度,建立并有效执行反垄断合规制度,自觉维护公平竞争。
4.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保障消费者各项权利,合理制定收费价格,保护消费者隐私。
5. 积极维护公平竞争,推动行业创新发展。
以上措施期限自《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之日起算,腾讯及其关联公司须在十日内对照上述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市场监管总局审核。市场监管总局三年内有权通过监督受托人或自行监督检查腾讯及其关联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腾讯三年内每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履行义务情况,三年到期后不再报告。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本行政处罚决定书,携缴款码到12家中央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工、农、中、建、交、中信、光大、招商、邮储、华夏、平安、兴业)任一银行网点或者网上银行交纳罚款。缴款码:***。
当事人如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7月24日
7月23日0时至24时南京市新增1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4例无症状感染者
根据省卫健委7月24日发布,2021年7月23日0-24时,南京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2例(其中3例为轻型,9例为普通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例。截至目前,我市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35例(其中14例轻型,21例普通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8例。
新增病例情况
确诊病例24(普通型):
男,49岁,现住溧水区石湫街道九塘行政村毛家圩村,泥瓦工,确诊病例6的丈夫。
7月10日至15日,居家未外出。7月16日12:00至16:00在毛家圩村邻居家打麻将,之后回家。7月17日、18日均在家未外出。7月19日、20日曾外出与邻居打麻将,20日18:00左右在住所门口与附近广场停留。7月21日被转运至指定集中隔离点。7月22日通过专用救护车转运至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5(普通型):
男,43岁,现住江宁区禄口街道铜山社区铜岭新村,在某航空物流公司工作。确诊病例7的丈夫。
7月10日7:30下班自驾车回家后居家未出,22:30自驾车上班。7月11日7:30下班自驾车回家,9:30左右前往铜山地铁站,乘坐S9号线换乘S1号线至翠屏山地铁站下车,10:48乘网约车前往百家湖好又多购物中心旁移动营业厅,后乘私家车前往胜太西路小厨娘店,13:10左右打车前往江宁医院湖山路分院就诊,16:00左右打车前往翠屏山地铁站乘S1号线转S9号线到铜山站,步行回家。7月12日居家未出。7月13日至7月19日每日22:30自驾车上班至次日7:30下班回家。7月20日9:00从铜山站,乘坐851路公交车到同仁医院就诊,中午在医院食堂就餐,后在眼科候诊区休息至16:00。后乘坐851路公交车返回,22:30自驾上班,7月21日1:10驾车离开单位,10:00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后通过专用救护车转运至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6(轻型):
女,51岁,现住江宁区禄口街道曹村村张家自然村,在禄口机场从事保洁工作。
7月10日居家未外出。7月11日6:30骑电动车前往禄口机场工作至次日凌晨1:00左右下班回家。7月13日居家未外出。7月14日、15日骑电动车往返禄口机场上班。7月16日8:10骑电动车前往禄口机场上班至次日3:00左右下班。7月17日上午外出到同村邻居家。7月18日、19日骑电动车往返禄口机场上班。7月19日20:00左右在亮亮小店购物。7月20日6:00左右骑电动车前往溧水区石湫镇九塘村母亲家,停留十几分钟后返回家中。7月21日凌晨转运至集中隔离点。7月22日通过专用救护车转运至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7(普通型):
女,75岁,现住江宁区禄口街道白云路社区毛村自然村,务农。
7月10日至14日,每天上午7:00左右独自步行前往金石路苏润万家生活超市买菜后回家。7月15日6:00左右步行前往禄口盛庄菜场买菜后回家。7月16日、17日每天7:00左右步行前往苏润万家生活超市购物后回家。7月18日6:00左右步行前往盛庄菜市场买菜后回家。7月19日7:00左右步行前往文轩路好又多购物后回家,随后去过白云路社区毛村亲戚家,下午居家未出。7月20日7:00至好又多超市。7月21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7月22日通过专用救护车转运至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8(轻型):
女,31岁,现住江宁区禄口街道陆纲社区翠屏城小区,从事销售工作。为确诊病例30的儿媳妇。
7月10日居家。7月11日20时骑电动车至如意湖公园。7月12日至7月21日多次往返优星培优培训机构(博恩花园)接送小孩,期间有博恩花园北门好又多超市、融惠生鲜超市、禄口社区医院、禄口菲力健身馆、百利广场世纪华联超市活动记录。7月21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后通过专用救护车转运至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9(普通型):
男,40岁,现住江宁区禄口街道机场社区一小区,在机场社区工作。为确诊患者10的丈夫,确诊患者11的父亲。
7月10日、11日居家,曾去过金石路86号飞琼阁、永欣邻里中心、金石路菜场、青露馒头禄口茅亭路店、金石路果蔬乐园水果店、智者食品店等处购物。7月12日至16日每日正常步行往返单位上班。期间曾至百利广场、茶百道、世纪华联、江宁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皖东烧烤、左永梅卤菜店等处。7月17日、18日居家,曾去过文轩路1-1号汤包店、同仁医院眼科、向阳路56号、禄口海公公渔具、和碧德餐厅、百利广场等处活动、购物。7月19日步行前往单位上班,后骑电动车参加街道会议,后至机场小区工地,17:00前往横溪街道陶吴镇小赵土菜馆聚餐,晚上20:30开车前往百利广场,10:35左右乘网约车回家。7月20日步行前往单位上班,曾去街道、砂之船等处。7月21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7月23日通过专用救护车转运至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0(普通型):
女,60岁,现住江宁区禄口街道陆纲社区翠屏城小区,无业。其儿媳为确诊病例28。
7月15日由外地乘坐大巴到南京站后回家。7月16日至20日,每日在小区晨跑,多次进出树山麻将馆,曾在小区南门外的早餐摊点买早餐、买菜。7月22日通过专用救护车转运至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1(普通型):
女,50岁,现住湖熟街道周岗社区庄上自然村,公司员工。
7月10日至22日工作日正常每天骑电动车上下班。晚间数次到周岗社区康庄路的棋牌室或附近朋友家打麻将,7月23日通过专用救护车转运至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2(普通型):
男,47岁,现住江宁区禄口街道永兴社区外槽坊自然村,禄口机场司机。为确诊病例11姐夫。
7月10日至21日往返禄口机场上下班均自驾,多次下班后在向阳村棋牌室打牌。7月10日17:13到禄口社区医院送东西后回家。7月14日15:28自驾前往江宁区同仁医院陪妻子就诊,17:31回家。7月21日,自驾车至三七堂药店买药后回家。7月22日居家未出。7月23日通过专用救护车转运至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3(普通型):
男,21岁,现住江宁区禄口街道石埝村焦村自然村,待业在家。为确诊病例18、确诊病例34的侄子。
7月10日居家。7月11日10:00左右自驾车前往高淳区桠溪镇定埠亲戚家吃饭。7月12日至17日居家未出。7月18日16:00和确诊病例18、确诊病例34自驾去高淳,随后乘自驾车去溧阳人民医院看望病人,20:00回家。7月19日11:00与确诊病例18、确诊病例34到铜山农贸市场买菜并在菜场门口南京小煮面就餐后回家。7月21日检测核酸并留观,7月22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7月23日通过专用救护车转运至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4(普通型):
男,46岁,现住江宁区禄口街道石埝村焦村自然村,从事出租车驾驶。为确诊病例18的妻子,确诊病例33的叔叔。
7月10日居家。7月11日10:00左右自驾车前往高淳区桠溪镇定埠亲戚家吃饭。7月12日至16日居家未出。7月17日10:30左右驾车前往铜山紫金银行取款,11:00前往横溪某私人诊所看病,13:37至又双理发店,后驾车回家未外出。7月18日16:00与确诊病例18、确诊病例33自驾去高淳,随后乘自驾车去溧阳人民医院看望病人,20:00回家。7月19日11:00与确诊病例18、确诊病例33到铜山农贸市场买菜并在菜场门口南京小煮面就餐后回家。7月20日7:27乘坐851路公交车从金城学院站到秣周东路站下车,8:44在秣周东路站乘坐地铁3号线前往大行宫站下车,9:29在大行宫站转乘公交5路到南湾营南站,10:36在南湾营南站附近李仁长面馆就餐,后前往中山机动车环保检测站办事,后驾车前往江宁区莱茵达路比亚迪汽车4S店(彤天路101号),后驾车回家未外出。7月21日检测核酸并留观,7月22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7月23日通过专用救护车转运至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5(普通型):
女,67岁,现住江宁区禄口街道桑园村驻驾山自然村,农民。为确诊病例21的母亲。
7月10日至7月21日每日在家务农。其中7月14日13:00骑电动车至铜山卫生服务中心接种疫苗,后返回家中。7月22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7月23日通过专用救护车转运至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隔离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15:
男,68岁,现住江宁区禄口街道永兴社区外槽坊自然村,无业,无症状感染者3的父亲。
7月10日至20日,均居家未出。7月21日上午9:20被转运到集中隔离点。7月22日通过专用救护车转运至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隔离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16:
女,46岁,现住江宁区禄口街道白云路社区毛村自然村,在禄口机场从事保洁工作。
7月10日居家未出,13:50去江宁禄源水果店、苏润万家生活超市(金石路)购物,晚饭后去永欣新寓玫瑰园父母家。7月11日骑电动车往返机场上班。7月12日8:50前往苏果超市旁的菜场、苏润万家生活超市购物,晚饭后去父母家。7月13日骑电动车往返机场上班。7月14日19:26在苏润万家生活超市、里外城恋果倾城水果店购物,晚饭后前往父母家。7月15日骑电动车往返机场上班。7月16日19:28在苏润万家生活超市购物,晚饭后前往父母家。7月17日骑电动车往返机场上班。7月18日8:00去禄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9:22在盛庄菜场买菜,9:40左右去里外城小区附近买菜点(菜鸟裹裹隔壁),10:32后在盛庄菜场、里外城恋果倾城水果店购物。7月19日骑电动车往返机场上班。7月20多次在菜鸟驿站取快递。7月21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后通过专用救护车转运至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隔离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17:
女,41岁,现住江宁区禄口街道石埝村农机站小区,在禄口机场从事保洁工作。
7月10日3:00下班后骑电动车回家无外出。7月11日往返禄口机场上班。7月12日早晨去铜山农贸市场买菜后回家。7月13日往返禄口机场上班。7月14日下午去铜山农贸市场、曹村卤菜店购物,14:00去溧水区石湫街道九塘村后村,20分钟后回家。7月15日6:40至天津小笼包(金城学院门对面路边露天早点处)买早饭,后往返禄口机场上班。7月16日、17日上班。7月18日16:00去强盛粮行购物,16:30去铜山农贸市场买菜。7月19日上班,7月20日居家未出。7月21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7月22日通过专用救护车转运至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隔离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18
男,42岁,现住江宁区禄口街道曹村村欢墩山自然村,在禄口机场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7月10日骑电动车去禄口机场上班至次日12:16下班。7月13日7:50至曹村附近老刘水果店购物。7月14日7:19骑电动车去禄口机场工作至直至7月16日,8:45在曹村附近的小笼汤包店购物,14:58在老刘水果店、亮亮小店购物后居家未出。7月17日12:36骑电动车去铜岭路正天培训机构,至铜岭路和州汤包就餐后回家。15:38骑电动车去禄口机场上班。7月19日8:19骑电动车下班。8:30接到通知返回机场。11:41回家。20:00左右前往任顺超市购物。7月20日8:40前往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咨询,12:30左右开车前往麒麟街道东流村亲戚家,12:50左右回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并在学校附近小店购物后回家。7月21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7月22日通过专用救护车转运至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隔离治疗。
南京市卫健委呼吁广大市民,在此期间如果到过上述场所,在做好个人积极防护的情况下,应尽快主动到就近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
为了自己健康安全和疫情防控大局,请广大市民支持配合、严格管控,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南京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相关调整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经疫情防控专家组评估,自2021年7月24日起,对我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江宁区禄口街道铜山社区铜岭新村,陆纲社区翠屏城小区,湖熟街道周岗社区庄上自然村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四川绵阳发现1例新冠确诊病例,系南京返绵人员,活动轨迹公布……
绵阳市发现1例新冠确诊病例
7月23日下午,在对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绵人员排查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核酸初筛阳性人员,经绵阳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临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市委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控处置措施,组织快速流调、快速管控、快速检测。截至7月24日6:30,患者病情稳定,已排查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191人,次密切接触者194人,已按程序和相关防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开展核酸检测采样12345人,已出检测结果12345人,除确诊病例杨某外均为阴性。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绵阳市疾控中心再次发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提醒——
主动报备,积极配合防控工作
请2021年7月5日以来从南京来(返)绵人员或与绵阳市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并积极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工作。
病例:杨某,女,26岁,为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惠科路某公司财务人员,现住公司宿舍。其行程轨迹为:
7月17日自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乘坐祥鹏航空8L9708航班,于18日4:00左右抵达绵阳,由其丈夫开车接回宿舍,当日18:00到三生三世自助餐厅(崇尚国际)就餐,餐后返回宿舍。
7月19日、20日之间在公司上班。
7月21日上午,接到排查通知到绵阳四0四医院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6:00自感身体不适,于18:00和丈夫驾车前往经开区城南文跃东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检测体温37.8℃后,即持核酸检测证明到绵阳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于20:30开车返回宿舍。
7月22日,上午未出宿舍,当日18:30到经开区杨云华个体诊所就诊,约1小时后和丈夫在咱家小厨就餐,餐后开车回宿舍。
7月23日上午在绵阳四零四医院再次进行核酸检测。14:10核酸检测结果报告为阳性,随即被转至绵阳四零四医院丰谷分院(新冠肺炎定点医院)隔离诊疗。
做好健康监测
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时,要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医生发病前14天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建议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应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疫苗后,一方面绝大部分人可以获得免疫力,从而有效降低感染、发病、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另一方面,通过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在人群中建立起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
关注实时信息
及时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真实疫情信息与防控措施,在疫情面前保持镇定不恐慌,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你还有什么不清楚的问题?
可以在留言区告诉我们!
我们帮大家解答
新冠疫情还没有结束
请大家尽快接种疫苗!
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
日常防护措施继续坚持!
冯军,停职!
7月23日,据新华日报新媒体消息:江苏省委决定暂停冯军同志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由钱凯法同志代理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
公开信息显示,冯军1969年1月生,江苏灌云人,大学学历,学士学位,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他曾任南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无锡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去年7月任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去年11月同时担任董事长。
7月21日晚,集团公司党委连夜召开(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迅速传达落实省委常委会、省政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局方、省、市政府有关指示和会议精神,要求采取最坚决、最果断、最严格、最有效措施,全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委书记、董事长冯军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这次南京机场发生的新冠疫情,影响巨大、教训深刻,对整个集团是一次深刻的教育,警醒我们:疫情防控来不得半点疏忽松懈,容不得丝毫麻痹大意。
会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好上级部署要求,以刻不容缓争分夺秒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全面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的精神状态,迅速投入到疫情防控战斗中去。领导干部要科学指挥、冲锋在前,全体职工要迎难而上、共克时艰,坚决果断、不折不扣、全面彻底把上级要求落到实处,把疫情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
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扎实细致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决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细落实。
官网显示,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是江苏省委、 省政府从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推动全省机场资源整合的战略高度出发,依托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组建的全省机场集团。集团注册资本由原来的75亿元增资到120亿元,按照省市共建的原则,采用现金收购方式,受让徐州、常州、淮安、盐城、扬泰等5家机场公司51%的股权,以及连云港机场60%的股权,6家机场公司成为机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机场集团于2018年9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是东部机场集团成员单位之一。
7月20日上午,江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接禄口国际机场防疫专班报告,在禄口国际机场工作人员定期核酸检测样品中,有检测结果呈阳性,涉及工作人员主要是参与机场航班保障人员,包括地服、保洁等岗位人员。接报后,南京市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对机场相关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并重新采样检测。
此后,南京连续几天有新增本土病例。
7月24日上午,南京市举行第四场新闻发布会,通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情况。
南京市卫健委副主任杨大锁通报说,2021年7月23日0到24点,南京新增确诊病例12例,3例轻型,9例普通型。16例无症状感染病例中,15例在江宁,1例在溧水。截至目前,南京共有本土病例35例,其中14例是轻型,21例是普通型,共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8例。
截至目前,35例确诊病例均在南京市第二医院,也就是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治疗,生命体征征平稳,定点医院市级专家驻点,省级专家组会诊,中西医协同,并及时给予心理疏导,全力加强患者的医疗救治。18例无症状感染者也在南京市第二医院汤山院区集中隔离和医学管理。
7月22日至24日,广东中山、辽宁沈阳、安徽和县各报告了1例与南京关联的无症状感染者,四川绵阳报告1例确诊病例——至此南京此轮疫情已扩散至5省5地,感染者总计达58人。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派工作组赴南京
据国家卫健委最新消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派出工作组赴江苏南京,指导开展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密接排查管理、社区防控等疫情应对处置工作。
2021-07-24 20: 31
2021-07-24 18: 18
2021-07-24 16: 56
2021-07-24 13: 09
2021-07-24 13: 03
2021-07-24 08: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