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主持召开经济形势部分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座谈会
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江西主持召开经济形势部分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座谈会。
李克强指出,要增强紧迫感,抓紧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举措,退税减税降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专项债发行使用、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支持企业稳岗等政策的实施,都要靠前安排和加快节奏,上半年要大头落地,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要抓住关键,有力有效应对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
抓好春耕生产和农资保供稳价。保障电力煤炭等能源稳定供应,加快释放国内先进煤炭产能。
确保交通骨干网络、港口等有序运行,畅通国际国内物流,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要加强形势跟踪研判,及时研究应对预案,根据需要研究采取更大力度的政策举措。(央视)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
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和服务区设防疫检查点
近段时间,由于疫情的原因,物流受阻,一篇《全部关闭!10余省市高速管控封闭!》的文章广为流传,文中地图截图显示不少高速有大量封路标识。
此外,部分地区层层加码管控,货车难下高速!一些正常开放的高速公路口,对货车司机设置了重重限制,大量司机因行程码带星或是外地车牌而无法下高速。
刚刚,国务院出手了。
基金君整理了其中重点内容。
1、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
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和航空机场,或擅自停止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因出现确诊或密接人员等情况确需关停或停止的,应报经省级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关停航空机场涉及跨省航班或国际航班运行的,应按规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国务院审批。
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关停信息,关停后要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恢复。高速公路服务区关停期间,要继续保留加油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
2、严禁在普通公路同一区段同一方向、同一航道设置2个(含)以上防疫检查点;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和服务区设置防疫检查点;
严禁擅自在航道船闸设置防疫检查点,确需设置的,应报地市级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
3、不得随意限制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通行
各地区要根据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实际行程、是否涉疫等情况,精准实施通行管理。不得随意限制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通行,不得以车籍地、户籍地作为限制通行条件,不得简单以货车司乘人员、船员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为由限制车辆船舶的通行、停靠。
对于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货车司机,需在车辆到达目的地24小时以前,向目的地收发货单位主动报备车牌号、计划抵达时间以及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由收发货单位向属地社区(乡镇)报告,并向货车司机推送当地疫情防控和通行管控措施详细情况。
4、要及时放行
货车行驶至目的地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检查点时,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且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证、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两证两码”)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放行,可对防疫检查点至目的地实行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也可由收发货单位或属地社区(乡镇)派人引导货车至目的地,装卸货后立即返回,
5、切实保障重点物资和邮政快递通行
建立健全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交通运输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做到统一格式、全国互认;要畅通办理渠道,明确办理条件、程序、范围、渠道和时效,实行网上即接即办,确保办理便捷。要充分发挥区域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加快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东北三省、成渝等重点区域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协同联动。
6、确保“一断三不断”
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确保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
7、着力纾困解难维护行业稳定
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多的运输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各地区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积极帮助有关企业续保续贷。
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适当向运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倾斜,主动跟进并有效满足其融资需求,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后相关贷款的接续转换。
在综合考虑自身经营状况和客户还款能力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降低实际贷款利率,适当减少收费。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货车司机、快递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解决问题、渡过难关。
以下是全文。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特别是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的运输畅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畅通交通运输通道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迅速启动部省站三级调度、路警联动、区域协调的保通保畅工作机制,加强路网监测调度,及时解决路网阻断堵塞等问题,确保交通主干线畅通。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和航空机场,或擅自停止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因出现确诊或密接人员等情况确需关停或停止的,应报经省级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实施;关停航空机场涉及跨省航班或国际航班运行的,应按规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国务院审批。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关停信息,关停后要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恢复。高速公路服务区关停期间,要继续保留加油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
要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并及时通报设置情况,高速公路防疫检查点应设在收费站外广场及以外区域,具备条件的地方要配套设置充足的货车专用通道、休息区。严禁在普通公路同一区段同一方向、同一航道设置2个(含)以上防疫检查点;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和服务区设置防疫检查点;严禁擅自在航道船闸设置防疫检查点,确需设置的,应报地市级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
二、优化防疫通行管控措施
各地区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依法依规制定防疫通行管控措施,及时统一对外发布。因疫情需对地级城市市辖区、县域实施全域封闭管理的,防疫通行管控措施由地市级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并公布;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实施全域封闭管理的,防疫通行管控措施由省级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并公布。省级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及时汇总各地市防疫通行管控信息,及时上传至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各地防控政策”专栏,并通过“12345”热线电话、政府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鼓励与导航地图平台及时共享更新通行管控信息。
各地区要根据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实际行程、是否涉疫等情况,精准实施通行管理。不得随意限制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通行,不得以车籍地、户籍地作为限制通行条件,不得简单以货车司乘人员、船员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为由限制车辆船舶的通行、停靠。对于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货车司机,需在车辆到达目的地24小时以前,向目的地收发货单位主动报备车牌号、计划抵达时间以及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由收发货单位向属地社区(乡镇)报告,并向货车司机推送当地疫情防控和通行管控措施详细情况;货车行驶至目的地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检查点时,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且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证、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两证两码”)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放行,可对防疫检查点至目的地实行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也可由收发货单位或属地社区(乡镇)派人引导货车至目的地,装卸货后立即返回,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短时间内不离开的,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三、全力组织应急物资中转
疫情严重地区要依托周边物流园区(枢纽场站、快递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加快设立启用物资中转调运站、接驳点或分拨场地,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对需跨省域设立的,相邻省份要给予支持。物资中转站点原则上应设立在较低风险区域,实行闭环管理,做到车辆严消毒、人员不接触、作业不交叉。对进出全域封闭城市内物资中转站点的货车司乘人员,在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情况下,实行通信行程卡“白名单”管理模式,经地市级以上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核确认后,不记录在相应时段的通信行程信息,返回后能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原则上不需隔离。
四、切实保障重点物资和邮政快递通行
涉疫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所在省份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应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重点物资运输需求,建立健全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交通运输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做到统一格式、全国互认;要畅通办理渠道,明确办理条件、程序、范围、渠道和时效,实行网上即接即办,确保办理便捷。要充分发挥区域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加快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东北三省、成渝等重点区域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协同联动。
封控区内的港口企业应提前安排作业人员进驻港口,实行封闭管理。对来自涉疫地区的内贸船舶,实行非必要不下船、非必要不登轮,推行非接触式作业,确保港口运行正常。对涉疫地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航空机场的集疏运货运车辆,各地区要实行场区—公路通行段—目的地全链条的闭环管理和点对点运输,确保港口码头等集疏运畅通。要充分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充分利用铁路、水路运输大宗物资。
要将邮政、快递作为民生重点,切实保障邮政、快递车辆通行;指导电商平台和快递企业提高作业场地精准防控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可增设无接触投递设施,防止出现邮件快件积压等情况。
五、加强从业人员服务保障
各地区要做好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服务,原则上防疫检查点都应就近配套设置充足的核酸检测点,在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密设置核酸检测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货车司机、船员等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要为因疫情滞留在封闭区域、防疫检查点、公路服务区等地的货车司乘人员、船员提供餐饮、如厕等基本生活服务,确保各项服务措施及时有效落实。涉疫地区要研究制定保障铁路、港口、机场、航运等作业人员上岗的措施,并为其通勤提供必要保障。
六、着力纾困解难维护行业稳定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实施留抵退税,以及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交通运输业特点的动产质押类贷款产品,盘活车辆等资产,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多的运输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各地区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积极帮助有关企业续保续贷。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适当向运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倾斜,主动跟进并有效满足其融资需求,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后相关贷款的接续转换。在综合考虑自身经营状况和客户还款能力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降低实际贷款利率,适当减少收费。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货车司机、快递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解决问题、渡过难关。
七、精准落实疫情防控举措
各地区、各部门要督促指导各类交通运输企业,以及物流园区、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航空机场等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消毒消杀、佩戴口罩、核酸检测、接种疫苗、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尽量避免司乘人员、船员与场站工作人员近距离接触,原则上不安排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货运物流从业人员执行运输任务。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向社会公布应急运输保障电话、举报电话,及时发现并解决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确保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防疫通行管控措施要立即整改。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疫情防控措施层层加码、简单实行“一刀切”劝返、违规设置防疫检查点、擅自阻断运输通道的,要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有关方面加快整改;对于严重影响货运物流畅通、造成物资供应短缺或中断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地方、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2022年4月10日
据上海发布,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4月10日至11日在上海调研指导疫情防控工作,主持召开工作组会议研究分析当前疫情形势,听取新一轮全市全员核酸检测结果研判,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出席疫情防控专家座谈会。孙春兰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不松劲,坚定信心、连续奋战,全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市委书记李强,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参加相关活动。
10日晚召开的工作组疫情分析会上,孙春兰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并明确下一步疫情防控重点任务。11日,孙春兰分别主持新一轮核酸检测结果研判及下步工作部署会议、专家座谈会,就上海核酸筛查、转运隔离、医疗救治、社区防控、物资保供等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深入研判,推动改进工作、解决问题。
孙春兰指出,上海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锁定既定目标,坚定必胜信心,拿出针对性更强、更坚决果断的举措,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继续用好全员核酸筛查这个重要手段,尽快发现识别风险人员,尽最大努力压缩“采、送、检、报、转、收”各环节时限,加快混管复核速度。要不折不扣推进应收尽收、应隔尽隔,建立以转运为中心的扁平化高效指挥体系,严格实施流调追踪,科学划定密接、次密接范围,将风险人群管住管好。要分区分级分类做好社区管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三区”政策都要落实到位,守住大门,管住小门,引导居民自觉遵守防疫规定,鼓励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无疫小区”,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要压实属地、行业、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从严加强重点场所的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实高校、养老院、建筑工地、大型企业、集贸市场的防控举措,高度关注共用厨卫设施的老旧小区,做好提级管控,防止交叉感染。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切实保障好群众基本生活和就医购药需求,优化措施,破除堵点,配足力量,保障主副食品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为孕产妇、儿童、透析患者、急诊病人以及高龄老人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据广州日报,今天(4月11日)晚上,广东省广州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会上,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陈斌通报,4月10日14时至11日18时,广州市新增38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其中确诊病例27例,无症状感染者11例。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白云区管控区域内江夏灯饰建材城聚集疫情新增感染者3例,另与之关联家庭传播新增1例,密接传播1例;
迪鹿酒吧聚集疫情感染者11例;
小朱养生馆聚集疫情感染者5例;
海珠区管控区域内羊羊服装有限公司聚集性疫情新增感染者4例;
在其他重点场所、重点人员或密接者排查中发现13例感染者,分别在白云、花都、增城等区。
以上38名感染者目前均收治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病情稳定。从以上感染者情况可以看出,新增本土感染者大多是在管控区域或重点人员中主动排查发现,流调显示与之前公布的病例存在关联。
针对新增病例情况,全市统筹疫情防控力量第一时间深入推进流调工作,迅速甄别密接次密,科学划定管控区域,开展多轮核酸筛查,彻底进行重点场所消毒。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陈斌通报,4月8日至今,本次疫情累计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61例。
从区域分布看,白云区45例、海珠区7例、越秀区4例、番禺区2例、增城区、天河区、花都区各1例。
报告3例及以上病例在白云区棠景街、新市街、人和镇、白云湖街、松洲街、嘉禾街、黄石街,海珠区南洲街等区域。从感染情况看,无症状17例、轻症37例、普通型7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即日起至4月18日,在越秀区范围内对有关重点场所实施以下分类管控措施:
一、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服务,加强食品外卖配送安全管理;可采取独立包房(每房限1桌,每桌不超过10人,不得拼桌)为顾客供餐。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动(含自办宴席)。单位内部食堂(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地、企业等食堂)实行测体温进场、分批分时段就餐、单向就坐、合理间隔等防疫措施。
二、全区娱乐场所(KTV、卡拉OK、歌舞厅、游艺厅等)、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室内游泳馆、剧院、酒吧、健身房、网吧、台球厅、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足浴店、按摩院、洗浴中心、美容院、室内景点等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
三、全区所有托育机构暂停营业。
四、全区各类门诊部(含)以下、医疗美容整形机构,除透析、术后复诊业务外,暂停营业。
五、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减少人员聚集,严格控制各类活动、会议规模,会议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不组织大型聚集性会议、展会、展览等活动。
六、全区各类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查验行程码、测温、戴口罩、限制客流等措施,减少人员集聚。
以上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进展、核酸检测、防控需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居民朋友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持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配合落实相关防疫措施。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海珠区关于进一步强化各类重点场所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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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因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蔓延,现就强化全区各类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等)、电影院、室内体育场馆(健身房、室内游泳池、桌球厅等)、酒吧、剧院、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足浴店、美容按摩院、洗浴中心、室内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密闭半密闭场所于4月12日至4月18日暂停营业。
二、全区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于4月12日至4月18日暂停堂食服务,可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服务,加强食品外卖配送安全管理。单位内部食堂(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厂、工地、企业等食堂)实行测温、扫码、亮卡进场、减量分批分时段就餐、单向就坐、挡板分离或打包自取等防疫措施。
三、扎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减少人员集聚,严格控制活动、会议规模,会议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不组织大型活动。
以上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请广大居民朋友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持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配合落实相关防疫措施。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1日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关于新增和调整封控区
管控区的通告
(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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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现就新增和调整封控区、管控区等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新增新市街棠涌西约二巷5-3号及周边共32栋楼、三元里大道1008号鸿盈汇大厦为封控区,严格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措施,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二、新增黄石花园小区和江夏村为管控区,人员只进不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三、为优化交通组织,确保各主干道路正常通行,将把广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2号通告公布的白云区管控区域细分为14个管控单元(以主要道路大致划分)。
(一)黄石东路—云城西路—齐富路—机场路;
(二)齐富路—云城东路—云城中一路—云城西路;
(三)齐富路—云城西路—云城中一路—云城东路—齐心路—云霄路—机场路;
(四)云霄路—齐心路—云城东路—机场路;
(五)金信路—白云大道南—广园中路—松柏东街—平安大街—云城东路;
(六)大金钟路—广园中路—白云大道南;
(七)平安大街—松柏东街—广园中路—机场路—云城东路;
(八)广园西路—机场路—广园中路;
(九)华园路—广园西路—三元里大道;
(十)广园中路—机场路—三元里大道—广园西路;
(十一)广园中路—下塘西路—桂花路—解放北路—机场路;
(十二)三元里大道—解放北路—京广铁路—粤溪北路—西槎路—德康路;
(十三)三元里大道—华园路—广园西路—机场路;
(十四)黄石西路—机场路—三元里大道—德康路—石槎路—石桂路。
四、原市32号通告划定封控区、管控区继续沿用原定时间,本通告新增及调整的区域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接下来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对封控区、管控区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居民在封控、管控期间,严格遵守防控规定,主动配合、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保持积极心态,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自觉加强健康监测。请企事业等用人单位关心关爱封控区和管控区内员工,指导进行线上办公。
相应区域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请广大居民安心在家,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发展及时告知。封控管控期间,如有咽干、发热等异常,请及时向社区报备。如有物资、医疗、心理疏导等需求,或对防控政策有疑问,可直接拨打12345热线电话。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1日
白云区江夏区域
4月11日14时起采取交通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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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上述防疫交通管控措施,密切关注官方疫情动态信息,合理安排好出行,戴好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测温。
涉及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排查人员,请就近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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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1 23: 23
2022-04-12 08: 12
2022-04-12 00: 38
2022-04-12 00: 15
2022-04-11 21: 02
2022-04-11 18: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