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提供投顾服务?这家券商遭警示函

颜颖 2022-07-08 17:30

营业部的“全方位”服务客户,还需建立在合规管理的基础上。

7月8日,江苏证监局对长江证券盐城世纪大道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并对营业部负责人和合规人员出具警示函,理由是营业部内部控制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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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打造“私域流量”,加强服务客户能力,券商员工通过微信与客户沟通、在微信群里发布消息也属日常。但在信息管控方面,屡有一线员工出现合规问题。

营业部+负责人收三张罚单

具体来看此次长江证券盐城世纪大道营业部的违规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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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证监局指出,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长江证券盐城世纪大道营业部在未和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营业部多名员工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情况下,就证券市场、证券品种的走势,投资证券的可行性,在微信群中向公众发送个股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相关信息。

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证券公司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保证证券投资顾问人员数量、业务能力、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与服务方式、业务规模相适应。

此外,证券公司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与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并对协议实行编号管理。证券投资顾问应当根据了解的客户情况,在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和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向客户提供适当的投资建议服务。

未与客户签订协议、且员工未取得投顾资格,在微信群中向不特定对象发送个股分析预测等信息,这自然违反了监管要求。

基于此,江苏证监局认为上述情况反映了该营业部内部控制不完善,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朱某凤作为长江证券盐城世纪大道营业部负责人,江苏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作为长江证券盐城世纪大道营业部合规人员,何某未就营业部的风险隐患向公司合规负责人报告并参与其中,江苏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社交平台“荐股”谨防合规问题

微信早已成为大家日常工作离不开的工具,近年来为打造“私域流量”,加强服务客户能力,券商员工通过微信与客户沟通、在微信群里发布消息也属日常。不过,在信息管控方面,屡有一线员工出现合规问题。

今年3月,深圳证监局对安信证券汕头分公司出具警示函。该分公司投资顾问在公司微信群发布《仁者无敌-2022中国股市预测》的股市相关预测,对行业、市场的评论意见不审慎,被转发并对外传播,引起媒体舆论广泛关注。经核查,该分公司未严格根据内部制度要求对微信群消息进行监控管理,未对投资顾问相关执业行为进行有效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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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深圳证监局对安信证券汕头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对该投资顾问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并要求辖区各证券公司和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对投资顾问执业行为和从业人员公开言论的管理,为投资者提供专业、严谨的投资顾问服务,避免因不当言论引发舆论质疑、影响正常市场秩序。

类似地,今年2月,江西证监局对任职于国泰君安江西分公司的易某某下发监管函。易某某担任赣江-同兴投顾产品的投资顾问,在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过程中,存在通过微信及微信群向投资者发布误导性陈述的行为。国泰君安江西分公司也被责令改正。

微信群内违规荐股存在合规问题,其他网络渠道同样将受到监管严查。个人公众号、抖音号、小红书等自媒体账号,或用职务身份注册的各类自媒体账号,都容易发生类似的合规风险。

今年4月,陕西证监局发现韩某在世纪证券陕西分公司任职期间,通过某网络平台作出买入、卖出或者持有具体证券的投资建议。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规范自身执业行为。

在此之前,重庆证监局2021年的一份监管函显示,华西证券某营业部员工通过过新浪微博、小红书APP等公众媒体发布买卖具体证券的投资建议,且未在中证协注册登记未证券投资顾问,同样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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