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无证荐股”,云财经被罚了!
日前,深圳证监局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云财经因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对外销售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软件产品,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行为,被深圳证监局处以“没一罚一”合计1097.22万元。
与此同时,云财经创始人黄某被处罚10万元,4名工作人员被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已通过刑事合规整改”、“生活困难”、“软件性质非荐股软件”等申辩意见,监管均未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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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渠道经营荐股产品
非法获利超500万
首先来看,监管查处的云财经违法事实情况:
经查,2016年至2019年期间,云财经通过公司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经营“涨停先驱者”“早盘捉妖”“N型反转大师”“搓揉优选大师”“研报大师”等软件产品向客户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选择建议或买卖时机建议。
深圳证监局指出,上述相关软件产品,属于《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软件产品。云财经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对外销售上述软件产品,共获得收入548.61万元。
黄某是云财经的实际控制人、总经理、执行董事,制定软件产品的模型条件并对推送股票进行人工审核;胡某聪任产品经理,协调软件产品的开发工作;张某庆、梁能够慧任技术员,负责编写代码搭建软件产品框架;朱某生参与软件产品推送股票的人工审核。
深圳证监局认为,云财经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对外销售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软件产品,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关于“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的规定,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行为。黄某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胡某聪、朱某生、张某庆、梁某慧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何为“荐股软件”?此前监管规定显示,“荐股软件”是指具备一项或多项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软件产品、软件工具或者终端设备,包括:1.提供涉及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投资分析意见,或者预测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价格走势;2.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品种选择建议;3.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买卖时机建议;4.提供其他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
向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荐股软件”,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属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应当经证监会许可,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涉及刑事合规整改
多项申辩未予认可
在陈述申辩中,云财经表示,软件产品性质应经专家鉴定。且违法所得金额应按获利金额计算,需扣除相关成本支出、缴纳税费及退款金额。云财经还认为调查程序违规,且处罚周期超过一年。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应不予处罚。
不过,除了提供证据证明的退款部分扣除外,其余申辩意见均未得到监管部门的认可。
深圳证监局指出,证监局有权依据查明事实,对非法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产品性质作出判断。云财经违法行为持续超过3年,违法所得548万余元,不属于违法情节轻微、应免于处罚的情形。证监局对该案立案调查、作出处罚,程序符合规定。
就在案证据来看,云财经相关案件还涉及刑事合规整改。该案在案证据包括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认罪认罚具结书,云财经创始人黄某也主张,“公司已通过刑事合规整改”。
从涉案人员来看,云财经创始人黄某是一名“85后”,涉案的另外4名成员中有3人为“90后”。
其中,产品经理胡某称,自己负责根据公司指令编写“涨停先驱者”需求文档,属于职务行为,未参与其他四款软件产品的研发工作,难以知悉公司经营实质,且生活困难,请求免于处罚。
财经编辑朱某生称,其受公司临时指派参与“早盘捉妖”审核工作,不涉及推荐股票。两名技术人员则表示,其作为技术人员,未参与案涉产品的研发工作及公司业务决策,不具备对公司涉案业务合规性的判断能力,不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样,上述申辩理由均未获认可。
最终,深圳证监局决定,没收云财经违法所得548.61万元,并处以同等548.61万元罚款。对黄某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胡某聪等4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曾推“股市专用搜索引擎”
天眼查信息显示,深圳云财经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证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注册资本1000万元。
虽然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但公开信息显示,创始人黄某在2012年就和团队创立了云财经情报聚合平台,提供股市情报垂直搜索。彼时,黄某称云财经的股票情报搜索对股民来说是证券界的“百度”,将改变股民获取消息的管道。
此后,黄某还曾表示,云财经是一家想做成证券行业内部搜索引擎的公司。公司主要靠信息之外的增值服务盈利,包括为客户提供经过筛选的、可能影响股价的消息推送等。
从收费情况来看,2018年云财经的“涨停先驱者”收费即达到3288元(原价)/年,七折特惠价2299元/年;“早盘捉妖”3499元/年(原价)。
去年12月,中央网信办秘书局、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印发了《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严厉打击股市“黑嘴”、非法荐股等行为。通知明确:2023年6月底前,证券业务必须持牌经营的要求得到落实,网上证券信息内容明显改善,非法证券活动多发频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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